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动物防疫工作程序
 
http://www.hbcy.gov.cn  2006-4-7 下午 04:18:21   
动物防疫工作程序

    (一)认真贯彻落实并完成国家或地方指令性动物强制免疫计划。 

    (二)动物防检员按划定的管辖区域做好动物疫病监测和免疫注射。  

    (三)动物强制免疫、计划免疫疫苗、器械用品归口县畜牧兽医工作站统一管理,统一订购。 

    (四)落实免疫标识制度。建立《动物免疫档案》、填写《动物免疫证》、配挂免疫耳标。 

    (五)操作程序: 

    1、疫苗低温保存; 

    2、经临床检查和询问畜主确认动物健康后实施免疫注射,并坚持一畜一针头、一畜一棉球、一畜一耳标; 

    3、注射部位、器械严格消毒; 

    4、按规定剂量、规定的注射方法注射。临产畜、患病畜、未满月仔猪适用于补防; 

    5、首免填发《动物免疫证》,建立免疫档案,次免在免疫证和免疫档案上注明免疫时间和免疫内容,同时配挂免疫耳标,免疫耳标统一固定在左耳上; 

    6、填写免疫档案册,畜主签字确认; 

    7、按物价标准收取防疫注射费,出据财政专用票据; 

    8、免疫注射后进行免疫反应观察,并实施相应处理措施; 

    9、及时上报强制免疫统计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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