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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案规程——执法主体
 
http://www.hbcy.gov.cn  2006-4-12 下午 05:30:56   
执法主体

    基层行政分局在法律、法规、规章的授权范围内具有以自己的名义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主体资格。公平交易分局代表县局行使行政处罚职能,以县局名义作出行政处罚决定。  

    办案人员应当具备下列条件:具有国家公务员资格;经过法律和业务知识培训考试合格;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取得工商行政管理行政执法证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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