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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许可项目、行政审批项目、公共服务项目“六公开”公示表
 
http://www.hbcy.gov.cn  2006-3-29 上午 10:11:58   
行政许可项目、行政审批项目、公共服务项目“六公开”公示表

填写单位:

序号

项目名称

法律依据

受理条件

办理程序

收费依据

承诺时限

1

民用爆炸物品(含烟花爆竹)、剧毒物品运输、购买许可证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爆炸物品管理条例》第22条、19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化学危险物品管理条例》

1、      单位证明;

2、      本年度有效合同;

3、      押运员及安全员证;

4、      各县(市)区治安部门审核表。

1、      购买单位申请;

2、      县市区(分)局治安部门初审;

3、      宜昌市经贸委、国防科工办审核意见;

4、      行政服务中心受理;

5、      科室审核(局领导审批);

6、      行政服务中心领证。

不收费

即办

2

民用爆炸物品民爆服务站储存、销售许可证,民爆站、爆破队组建审批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爆炸物品管理条例》第14条

1、      申请;

2、      储存地点区位图;

3、      库房平面图;

4、      民爆行业审批表;

5、      “四员”证件复印件;

6、      经营管理规章;

7、      治保人员花名册;

8、      安全设施设备资料(消防、气象等部门签署意见);

9、      法人代表身份证明材料。

1、      企业申请;

2、      主管部门签署意见;

3、      辖区派出所签署意见;

4、      县市区公安(分)局初审(服务站、爆破队组建由县市许可);

5、      市公安局现场验收后签批;

6、      行政服务中心领证。

不收费

15个工作日

3

核发民用枪支持枪证

《中华人民共和国枪支管理法》第9、10、11条、公安部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枪支管理办法〉有关事项的通知》条1、4条

1、      本人申请;

2、      省林业厅、公安厅等主管部门同意配发民用枪支的审批文件;

3、      配备民用枪支审批表。

1、      本人申请;

2、所在单位或村(居)委会意见及身份证明;

3、派出所审查意见;

4、县市公安局初审,市公安局审批;

5、行政服务中心发证。

不收费

15个工作日

4

狩猎场配置猎枪审批

《中华人民共和国枪支管理法》

1、单位书面申请;

2、省级以上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的批准文件;

3、配置猎枪审批表。

1、单位书面申请;

2、派出所受理审核;

3、县市区(分)局复审;

4、行政服务中心受理;

5、市局审批;

6、行政服务中心办证。

不收费

15个工作日

 

填写单位:

序号

项目名称

法律依据

受理条件

办理程序

收费依据

承诺时限

5

野生动物保护、饲养、科研单位配置猎枪、麻醉注射枪支审批

《中华人民共和国枪支管理法》

1、单位书面申请;

2、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野生动物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狩猎证或者特许猎捕证;

3、单位营业执照。

1、派出所受理审核;

2、县市区(分)局复审;

3、行政服务中心受理;

4、市局审批;

5、行政服务中心办证。

不收费

15个工作日

6

枪支运输许可证件核发

《中华人民共和国枪支管理法》

1、单位书面申请;

2、枪支经营或者使用资格证;

3、运输车辆资格证;

4、押运员上岗证。

1、县市区(分)局初审;

2、行政服务中心受理;

3、市局审批(经省运输还须报省厅审批);

4、行政服务中心办证。

不收费

15个工作日

7

对入境枪支持枪证件换发

《中华人民共和国枪支管理法》

外交部、国家体育总局或者公安部的批准文件。

1、凭批准文件在入境地边检站办理枪支登记;

2、领取枪支携运证;

3、向海关申报放行;

4、行政服务中心受理、换证。

不收费

即办

8

机构印章刻制核准备案

国务院批准公安部发布《印铸刻字业暂行管理规则》、《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国务院令第412号)

1、      国家行政单位和企事业单位持认可单位的文件、单位介绍信和个人身份证;

2、      个体持工商营业执照和法人身份证。

1、      所在地派出所受理;

2、      市、县(市区)核准;

3、      由行政服务中心受理、核发;

4、      到指定地点刻制。

不收费

即办

9

旅馆业、公章刻制业、典当业特种行业许可证核发

《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国务院令第412号)、公安部《旅管业管理办法》第4条、《典当业治安管理办法》第六条

1、申请书;

2、上级业务主管部门的批复;

3、法人代表任命书;

4、使用场地证明,方位图、平面图;

5、安全管理制度;

6、从业人员审批表;

1、向所在地公安(县、市、区)局治安部门申请。

2、所在地公安分(县、市、区)局初审(旅馆业由县市区发证)

3、典当业由窗口受理,市局审批,窗口缴费发证。

10元/证

鄂价费字(1999)341号

7个工作日

 

填写单位:

序号

项目名称

法律依据

受理条件

办理程序

收费依据

承诺时限

10

集会、游行、示威许可

《中华人民共和国集会游行示威法》、《湖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集会游行示威法>办法》第五条、第六条规定

1、书面申请;

2、必须由举行集会、游行、示威的负责人(具备举行地常住户口)持本人身份证件;

3、以单位名义组织或参加的必须提交经本单位负责人签署同意意见并加盖单位公章的证明。

1、向所在地公安(县、市、区)局治安部门申请;

2、所在地公安分(县、市、区)局审核条件,发放许可决定书;

3、游行示威路线跨县市区的由窗口受理,市局审核;

4、窗口发决定书。

不收费

5个工作日

11

大型群众文化体育活动安全许可

《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国务院令第412号)

1、申请书;

2、有关部门批准文件;

3、主办方举办大型活动的资质证明;

4、安全保卫工作方案和应急预案;

5、主办方的安全承诺书,与承办方、协办方和场所提供方签订的安全协议;6、场所管理者出具同意使用场所的证明和有关部门对场所建筑、设施的安全鉴定文件;

7、活动使用的证件及门票的样本;

8、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人员共同举办大型活动的,应当明确其中一个为主办方,提交联合举办协议;

9、公安机关有充分理由认为与举办大型活动安全工作相关的其他证明材料。

1、向所在地公安(县、市、区)局治安部门申请;

2、所在地公安分(县、市、区)局审核条件,实地检查,在20个工作日内作出安全许可书面决定(特殊情况可延期10天);

3、活动跨县市区的由行政服务中心受理,市局审核;

4、行政服务中心发放许可决定书。

不收费

20天内(特殊情况可延期10天)

12

印刷布告、通告、重大活动工作证等准印证明

《印刷业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315号)

1、申请书;2、有关单位介绍信(函)和证明;3、本人有效身份证件;4、所印刷布告、通告、重大活动工作证的式样说明。

1、向所在地公安(县、市、区)局治安部门申请;

2、所在地公安分(县、市、区)局审核条件和资料,发放准印通知书到指定印刷企业印制。

不收费

7个工作日

13

户口迁移审批

《省人民政府批转省公安厅关于解决当前户口管理工作中几个突出问题实施意见的通知》鄂政发(1999)38号

1、      本人申请;

2、      原籍派出所户籍证明;

3、      被投靠人单位或居委会证明;

4、      夫妻投靠须结婚证

5、      在被投靠人户口所在地派出所申报,市局审批

1、      由申请人向派出所申报;

2、      派出所审核签署意见;

3、      分局审查向行政服务中心申报;

4、      科室审核(局领导审批),窗口缴费、发证。

5元/证

鄂价费字(1998)220号

15个工作日

 

填写单位:

序号

项目名称

法律依据

受理条件

办理程序

收费依据

承诺时限

14

边境通行证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边境管理区通行证管理办法》(第42号令第五条、十五条

1、本人身份证(常住户口簿)、

2、单位证明

3、照片

本人持身份证(常住户口簿)、单位证明及照片到派出所或行政服务中心办理。

不收费

即办

15

居民身份证快件、临时身份证(服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条例实施细则》

1、      户籍证明或身份证快件申请表

2、      本人户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