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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特困居民定期定量救助服务指南
 
http://www.hbcy.gov.cn  2006-3-27 下午 03:34:49   
农村特困居民定期定量救助服务指南

    (一)服务对象


    具有本县农业常住户口,家庭月人均收入低于本县规定生活保障线的特困居民。  


    (二)服务内容


    研究指导和审批保障对象,检查农村特困居民定期定量救助标准和五保条例的执行情况。  


    (三)服务程序


    1.农村特困居民向村委会申请,出具收入证明,经村委会、乡(镇)人民政府逐级按程序审核。  


    2.由县民政局批准,并在7个工作日内办结审批手续。

    (四)服务要求  


    农村特困居民定期定量救助对象不错不漏、保障金发放准确、及时,相关档案管理完整、规范,确保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贯彻落实。

  
    承办单位:县民政局农救股


    联系电话:0717-53228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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