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统计调查项目审批
项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65号)第9条第3款、《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实施细则》(2000年6月2日国务院批准修订,2000年6月15日国家统计局发布)第7条、《湖北省统计管理条例》(1997年12月3日湖北省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31次会议修改通过)第9条、《部门统计调查项目管理暂行办法》(国家统计局第4号令)
办理审批是否收费:不收费
审批机构:长阳土家族自治县统计局
申请数量及方式:无数量限制,直接申请办理
审批时限:不超过20个工作日(特殊情况除外)
办理程序:
一、申请
(一)条件
1、申请主体为国家机关、具有行政管理职能的事业单位、经授权代主管部门行使统计职能的国家级集团公司和工商领域联合会或协会、经国务院授权具有一定行政职能的人民团体及法院、检察院。
2、开展调查范围超出本部门管辖系统外的统计调查。
(二)申请材料:
1、统计调查项目申请表。
2、以部门名义发出的申请统计调查项目审批的函。
3、调查方案和表式。包括:总说明、报表目录、基层表式、综合表式、统计标准和分类目录、指标解释、逻辑关系及抽样方案(针对抽样调查)等。应明确表述调查目的、调查对象、统计范围、调查方法、调查频率、填报要求、报送渠道、时间要求等。
4、相关文件。包括新建立该调查项目的背景材料、重大调查项目的研究论证材料及试点报告等。
上述材料一式三份。每份按上述4项内容的排列顺序装订成册,规格为A4幅面。每份中的各项材料均需加盖申请机构公章。申请机构要对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二、受理
(一)标准:申请人提交的材料真实、齐全、规范、有效。
(二)本岗位责任人:统计设计管理与法规检查股工作人员
(三)岗位职责及受理程序:
1、按照受理标准审查申请材料。
2、对申请材料符合标准的,即时受理,向申请人发出《受理行政许可申请通知书》,在申请表上签署受理意见,将全部申请材料转审核人员。
3、对申请材料不符合标准的,不予受理,填写《不予受理行政许可申请通知书》,写明不予受理的理由,签名盖章后,连同申请材料退还申请人,并一次性告知申请人其享有的相关权利。承办机关在申请表上签署不予受理的意见和理由后,终结审批,将表格存档。
4、对申请材料不满足受理标准的,暂不予受理。填写《补正行政许可申请材料通知书》,将需要补齐、补正材料的全部内容、要求一次性告知申请人。对经补齐、补正后重新申请的材料,按受理标准重新审查。
(四)时限:不超过5个工作日(特殊情况除外)
三、审核
(一)标准:
1、统计调查项目的立项必须有充分的理由。调查要有明确的目的和资料使用范围。
2、统计调查的内容和调查范围必须与部门的职能相一致,必须符合既定的政府综合统计与部门统计的分工原则。
3、统计调查项目必须兼顾需要与可能,符合精简、效能的原则。
4、统计调查方法要科学合理,讲求调查方法的经济效率。
5、各项统计调查内容要简明扼要,防止重复、繁琐、矛盾。
6、重大调查项目必须经过研究论证和试点。
7、统计分类、统计单位、计量单位和数据格式等必须符合国家标准或国家统计局和部门的统一规定。
(二)本岗位责任人:统计设计管理与法规检查股股长
(三)岗位职责及审核程序:
1、按照审核标准对准予受理的申请材料和受理意见进行审核。
2、对符合审核标准的,在申请表上签署同意批准的审核意见,将申请材料转审定人员。
3、对不符合审核标准的,在申请表上签署“不同意”或“暂缓”的意见及理由,将申请材料转审定人员。
(四)时限:不超过5个工作日(特殊情况除外)
四、审定
(一)标准:同审核标准。
(二)本岗位责任人:分管局领导、局长
(三)岗位职责及审定程序:
1、按审定标准对通过审核的全部申请材料进行审定。
2、同意审核意见的,在申请表上签署同意意见,退回受理人员办理相关手续。
3、不同意审核意见的,在申请表上签署不同意意见及理由,退回受理人员办理相关手续。
(四)时限:不超过5个工作日(特殊情况除外)
五、告知和送达
(一)本岗位责任人:统计设计管理与法规检查股股长
(二)岗位职责:
1、签发和交接的文书资料符合规定,意见清楚,手续齐全。
2、存留归档的文书资料和申请材料规范、完整。
3、告知和送达申请人的有关事项及时、准确、高效。
(三)工作程序:
1、制发审批文书。对审定通过的,填写《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对不予批准的,填写《不予行政许可决定书》。
2、通知申请人领取有关文书,完成统计调查项目审批有关文书、资料的送达工作,并一次性告知申请人不予批准的理由、相关权利及投诉渠道。
3、对全部申请材料进行清理,立卷归档。
(四)时限:不超过5个工作日(特殊情况除外)
承办股室及联系方式:长阳土家族自治县统计局统计设计管理与法规检查股
电话:5322320 传真:5322378
电子邮箱:hbcytjj@163.com
地址:长阳土家族自治县龙舟坪镇清江路88号
邮编:443500
部门统计调查项目审批(备案)申报表
|
申请单位
|
|
申报日期 |
|
|
申 办 人
|
|
联系电话 |
|
|
调查项目
|
1、项目名称:
2、实施机构: |
|
调查目的及
立项依据 |
|
|
调查内容
|
|
|
调查对象
|
□企业法人 □事业法人 □机关法人 □社团法人
□产业活动单位 □居民住户及个人 □其他
|
|
调查范围
|
1、实施范围:
2、预计调查单位数: |
|
调查方法 |
□全数调查 □抽样调查 □重点调查 |
|
调查执行期限
及调查频率 |
1、执行期限:
2、报告频率: |
|
资料完整情况
|
1、申请文件:
2、调查项目相关文件:
3、调查方案: |
|
资料的提供 |
1、汇总时间:
2、汇总结果报北京市统计局专业处的时间: |
|
受理部门
|
(公 章)
受理时间: 年 月 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