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长阳土家族自治县人民政府批准,长阳土家族自治县国土资源局决定以挂牌方式出让G[2008]04号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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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
号 |
土地
位置 |
土地面积(公顷) |
土地用途 |
规 划 指 标 要 求 |
出让年限(年) |
投资强度要求 |
竞买保证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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容积率 |
绿地率 |
建筑密度 |
办公及服务设施用地比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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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2008]
04号 |
火烧坪乡黍子岭村 |
25.72 |
工业 |
≥0.4 |
≤25﹪ |
≥30﹪ |
≤7﹪ |
50 |
810万元/公顷 |
50
万元 |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和其他组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法律法规另有规定者除外)。
三、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2008年4月21日至2008年5月13日,到县综合招投标中心向县土地储备中心获取挂牌出让文件。
五、申请人可于2008年4月21日至2008年5月13日,到县综合招投标中心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应于2008年5月13日17时前到达指定的银行帐户。
经审查,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2008年5月13日17:30时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地点为县综合招投标中心;地块挂牌时间为:2008年5月5日8时至2008年5月15日16时。
七、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挂牌时间截止时,有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报价,转入现场竞价,通过现场竞价确定竞得人。
八、联系方式与银行帐户
联系地址:县综合招投标中心 县土地储备中心
联系电话:5333139 5334168
联 系 人:沈小华 方忠利
开户单位:长阳土家族自治县财政局非税收入汇缴结算户
开 户 行:长阳建行营业部
账 号:42201338401050202393
长阳土家族自治县国土资源局
二00八年四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