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火烧坪派出所改扩建工程己由县采购办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县公安局,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项目投资预算35.8万元整,招标人为长阳公安局。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本项目为政府采购项目,项目编号为CYCG[2008]ZB-A-010。
2.2施工地点为长阳土家族自治县火烧坪乡。
2.3工程规模:见项目清单和图纸,计划工期100天。
2.4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具有相关部门核发的有效营业执照和安全生产许可证。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08年5月23日至5月27日(法定公休日、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00时至12:00时,下午14:3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 在县综合招投标中心持法人代表委托书和个人身份证(被委托人)购买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400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08年6月12日9:00时,地点为县综合招投标中心。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开标时间:2008年6月12日9:00时,地点为县综合招投标中心。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长阳政务网》、《湖北宜昌政府采购网》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机构:长阳土家族自治县综合招投标中心
地址:长阳土家族自治县行政服务大楼四楼
联系电话:0717-5333139
联系人:王剑峰
发布时间:2008年5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