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长阳土家族自治县都镇湾镇派出所办公楼工程,已由宜昌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批准建设。长阳土家族自治县公安局作为招标人现决定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选定承包人。宜昌胜捷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受招标人委托,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二、 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长阳土家族自治县都镇湾镇派出所办公楼,建设地点位于长阳都镇湾镇庄溪村,建设规模:1300 m2;估算总投资: 130万元;资金来源: 政府投资;招标范围:长阳土家族自治县都镇湾镇派出所办公楼施工图纸所涵盖的全部工程内容。现该工程前期手续已办理完毕,施工现场已具备施工条件。
工期目标:150日历天,计划开工时间2008年7月15日,计划竣工时间2008年12月15日。
质量目标: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等级。
安全生产要求:达到《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99)合格标准,杜绝发生重大安全事故。
三、凡具备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的施工企业,均可向招标代理机构报名并购买施工招标文件,参与本次投标。
四、本工程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如下(详细内容和要求见招标文件):
1、投标人必须具备工商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营业执照;
2、投标人必须具备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3、企业法人注册地不在长阳县的投标人,应持有长阳县建设局办理的有效备案手续;
4、投标人必须提供拟承担本工程项目经理资质证书,且投标项目经理的项目经理证上所记载的工作单位应是投标单位;
5、投标人必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
五、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投标人必须以独立投标人身份参与工程投标。
六、投标人可于2008年6月16日至6月20日(工作时间为上午9:00至11:30,下午2:30至5:00,)在长阳综合招投标中心报名并获取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售后不退。
七、投标人须在2008年7月7日上午9:00时前,将投标文件及相关原件资料送达至长阳行政服务中心四楼开标大厅,由招标代理单位接收。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及相关资料将被拒绝。
八、信息发布开始时间: 2008年6月16日。
信息发布媒体:《宜昌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信息网》、《长阳政务网》九、信息发布时间若发生延迟,日程安排顺延。
招标人(章):长阳土家族自治县公安局
联 系 人:曹光文 联系电话:133779824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