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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资金管理:
1. 加大项目资金争取力度,同时,做好项目的规划和策划。
2.加大招商引资力度,招商引资必须报告镇长同意后,方可进行洽谈引进。
3.项目的实施,一律由经济发展办拟订初步方案后报班子集体审核。
4.项目资金一律实行财政统管,必须做到专款专用,严格按程序审批下发,严禁挪用座支,资金的下拨一律凭有效票据实行报帐制管理,项目资金经镇长审核签批后方能调度使用。
(二)机关财务管理
1.政府财务资金必须坚持以“强化管理,确保运转,节约使用,严格审批”的原则进行使用.
2.报销票据必须由经办人,值班书记签字,镇长审核同意后方可报销。
3.报销审批权限:500元以内的开支由值班书记签字同意后方可报销,501元至1500元的开支由镇长签字同意后方可报销,1501元以上的开支必须经班子成员讨论同意后方可报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