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加强机关公用经费管理,确保政府机关工作正常运转。对机关业务经费实行“统一管理,分户核算”。
(二)严格执行经费支出审批程序和权限,各项开支必须做到先报告、再开支。单项经费支出100元以下的由党政办公室主任审核签字列支;100—3000元的由值班领导审核签字列支;3000—5000元的由值班领导提出意见,镇长审核签字列支;5000元以上的由党委集体研究审批,镇长签字列支。各项经费支出必须由具体经办人签字,并按程序报领导审核签字。
(三)切实加强现金管理和财务核算。机关财务室必须依照现行会计制度的规定做好会计核算工作,严格审核支出原始凭证。按会计法规定做好库存现金的管理,干部职工一般不得在财会室借用现金,因工作需要借支的必须报值班领导签批,事情办完后必须及时报帐核销归还。
(四)各办公室所需的日常办公用品,由各办公室先填写购置申请单,报党政办公室主任审批后由党政办公室集中统一购置,实行入库、领用签字制度,其他各办公室不得自行购买,更不得先斩后奏,提倡干部职工使用墨水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