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督办检查制度
 
http://www.hbcy.gov.cn  2007-4-9 下午 06:16:16   

    (一)为了促进机关各项管理制度的落实,政府机关成立督查组,负责各项制度执行情况的日常检查和督办工作。

    (二)督查组组成人员:组长:沈远桂,副组长:柳李华、胡绍雄,成员:郭承轩、秦道志、向希梅、张银萍

    (三)督办检查组的主要职责是:

    1、全面督促和检查党委、政府出台的各项规章制度的落实执行情况,对违反者照章进行处理;

    2、对各项工作任务的落实情况进行全面督导和检查,定期制发《督办通报》,年终以各办公室和各村为单位对各个层次责任制组织全面检查考评,并提出责任制兑现方案;

    3、不定期对干部职工每天的工作纪律和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进行督查,对与登记去向不符和不按时完成领导交办工作任务的行为,发现一次口头警告,发现两次谈话诫勉,发现三次(含)予以通报批评;

    4、对干部职工违反制度的行为依规扣罚责任制,对进行其他处理提出意见和建议,进行纪律处分的须报党委集体讨论决定;

    5、负责制度执行过程中的解释工作,负责对制度的修改完善收集意见和提出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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