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部门: 自《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颁布实施以来,我县行政行政复议工作健康发展,行政复议案件逐年上升,行政复议程序逐步规范,行政复议质量日益提高。通过行政复议,既充分维护了行政相对人的合法权益,又有效保障了行政机关依法行政,化解了一大批行政纠纷。但是,从目前情况看,行政复议工作中还存在着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如对调查取证工作不配合,拒绝或拖延提交书面答复,不按时提交当初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证据、依据和其他有关材料,拒不履行或拖延履行行政复议决定甚至以非法方式抵制行政复议决定。这些行为,侵害了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损害了行政机关的执法形象。为认真贯彻落实《行政复议法》和《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坚持执政为民,切实保护行政相对人的合法权益,保障和监督行政机关有效实施管理经济和社会事务的各项职责,提高依法办事的能力、水平和效率,推进政府工作法制化,实现建设法治政府的目标,现就进一步加强行政复议工作的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进一步提高对行政复议工作重要性的认识 行政复议是行政机关履行层级监督责任和自我纠错的重要法律制度,是妥善解决行政争议、化解人民内部矛盾、维护社会稳定的有效途径。行政复议工作是行政机关直接面向社会、面向人民群众开展内部层级监督的主要工作形式之一,是依法行政的重要内容。它以防止和纠正违法或者不当的具体行政行为,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保障和监督行政机关依法行使职权为工作的核心内容,是实现各级政府与人民群众直接联系的法律方式,是为相对人提供法律救济的重要途径,是保障和监督行政机关依法行政的有力措施。因此,做好行政复议工作,是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具体体现,是构建和谐社会,建设法治政府的重要途径,是贯彻落实依法行政实施纲要的重要内容。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部门要从大力推进依法行政,努力建设法制政府的高度,把加强行政复议工作作为依法行政的一项重要任务,切实抓紧、抓实、抓好。 二、认真执《行行政复议法》,不断提高行政复议工作质量 《行政复议法》是规范行政复议工作的基本法,在行政复议工作中,要严格执行行政复议法的规定,健全行政复议工作制度,规范行政复议程序,提高行政复议案件的审理质量。对依法应当受理的行政复议案件,必须依法及时受理,并在法定时限内作出行政复议决定。对受理的行政复议案件,要认真调查取证,查明事实。要围绕具体行政行为的证据是否确实充分、认定事实是否清楚、行政程序是否合法、适用法律是否正确、行政行为是否适当等重点内容进行严格认真的全面审查,努力提高行政复议案件的审理正确率。对合法适当的具体行政行为要依法维持,维护和保障行政机关依法履行职权;对依法应当撤销、变更或确认违法的具体行政行为,要坚决予以撤销、变更或确认违法,监督行政机关依法行政,维护行政相对人的合法权益。 三、完善工作制度,积极探索行政复议工作新机制 要进一步健全和完善行政复议工作制度,积极探索提高行政复议工作质量的新方式、新举措。对事实清楚、争议不大的行政复议案件,要按照简易程序尽快办理;对事实复杂、争议较大的行政复议案件,应当实行公开审理,组织双方质证;对重大、复杂、疑难的行政复议案件,可以邀请有关专家、学者进行咨询论证。要建立和完善行政复议案件主审制度与行政复议决定合议制度,建立健全行政复议工作责任制、目标考核制,强化行政复议工作责任。 四、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提高行政执法水平 行政复议的目的,是通过审查行政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的合法性与适当性,监督和保障行政机关依法行政,维护行政相对人的合法权益。因此,各行政执法机关要建立和完善行政执法责任制,加强行政执法管理,提高行政执法水平。在作出具体行政行为时,要准确告知当事人申请行政复议的途径和期限,保障其行政复议的救济权利。所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要做到证据确实充分,事实认定清楚,行政程序合法,适用法律正确,处理内容适当,力求避免和减少因行政行为违法或不当而被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撤销、变更或确认违法。今后,同一行政机关在一个年度内,出现两次以上具体行政行为被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撤销、变更或确认违法的,要追究单位主要负责人、主管负责人、直接责任人的责任。 五、严格工作责任,落实行政复议责任追究制度 建立健全行政复议工作考核机制,落实责任追究制度,是保障行政复议工作健康发展的重要环节。要把行政复议工作情况纳入行政执法责任制和部门目标考核的重要内容,严格考核并落实责任追究制度。行政机关无正当理由不依法受理行政复议申请的,在行政执法中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的,不在法定时限内提出书面答复或者不提交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证据、依据和其他材料,或者阻挠、变相阻挠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依法提出行政复议申请的,拒不履行、拖延履行或者以其他方式抵制行政复议决定的,由监察机关依照《行政复议法》的规定给予警告、记过、记大过的行政处分;情节严重或者造成严重后果的,依法给予降级、撤职、开除的行政处分。 五、切实加强领导 ,强化行政复议工作的组织建设 加强行政复议工作,关键在领导。各乡镇政府、县政府各部门的行政首长作为本地方、本部门推进依法行政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要从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政治高度,充分认识做好行政复议工作的重要性,把行政复议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要切实增强抓好行政复议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加强对行政复议工作的组织和领导,大力支持复议机构依法办案,重视解决行政复议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不断提高行政复议工作的质量和水平。 政府及其工作部门的法制工作机构具体办理行政复议事项,这是法律赋予的基本职责。行政复议工作的组织建设直接关系到行政复议工作能否正常开展,也直接关系到行政复议工作质量能否提高,更直接关系到行政法制监督能否得到落实。法制工作机构能否全面、正确地履行职责,行政复议机构是否加强、人员是否充实,事关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目标的实现。为了切实落实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的精神,认真履行《行政复议法》赋予政府的职责,必须加强行政复议队伍的建设。要认真落实《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推进依法行政的若干意见》(鄂政发〔2004〕54号),县政府法制办公室增设行政复议工作股,适当增加法制办公室的人员编制,确保有三名以上行政复议专职办案人员。凡具有行政复议职能的部门都必须依法设置法制工作机构,保障行政复议工作正常开展。同时,要加强行政复议工作队伍建设,要选派思想作风正派、法律业务精通、工作作风扎实的同志充实到法制工作队伍中来;要加大业务培训力度,鼓励和支持行政复议工作人员参加各类业务培训学习,不断提高行政复议工作的能力和水平,不断适应新时期加强行政复议工作的需要,促进行政复议工作全面健康发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