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条 为了加强机关日常基础工作的落实,促进机关有序管理,努力创建文明机关,特制定本考核办法。
第二条 机关日常基础工作包括政治业务学习、信息调研、勤政廉政、作风纪律、综合管理等内容,实行平时考核和零基考核。
第三条 县局组建机关日常工作零基考核小组负责考核工作。
机关日常工作零基考核小组由办公室、监察室、人教股等股室人员组成,一般3人,通过民主方式推举产生。
考核小组的考核工作直接对分管机关的局领导负责。
第四条 考核内容应尽量量化,便于操作。其量化后的考评标准见附件。
第五条 考核情况必须如实记录,考核人员于每次考核结束后签字确认,考核小组于每月在内网上公示考核结果。年终时,考核结果作为对单位及其干部职工奖惩的依据。
第六条 平时考核应做到每星期至少1次,每月至少4次,每次考核前不打招呼,具体时间不定。
第七条 机关工作人员应自觉接受机关日常工作零基考核小组的检查考核,不得无理干扰。机关日常工作零基考核小组应坚持原则,秉公办事。平时考核中一经签字确认的考核结果不得擅自更改。
第八条 本考核办法主要适用于县局机关各股室、直属分局、局属事业单位。 各基层分局各自可结合实际参照执行。
第九条 本考核办法自印发之日起实施。
附:
机关日常工作考核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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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 别 |
目标及任务要求 |
奖 惩 计 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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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治
业务
学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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坚持每周例会学习制,参加县局以上统一组织的各类政治、业务学习和培训,建有政治学习本和业务学习本,按照县局《考评细则》要求抓好落实此项工作,参加并通过各类考核、考试。 |
凡集中学习、培训无正当理由缺席的-1分/人次;在党员评议中被确认为基本合格的-2分/人、不合格的-5分/人,其它统一布置的学习内容无记录-1分/人次;未参加统一组织考试的-2分/人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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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
调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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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室每月向市局上报信息不少于4条,全年采用不少于20条,全年在县级以上(不含县级)媒体宣传上稿不少于40条,全年《半月刊》或国家局简报采用信息1条,《中国工商报》上稿2条,《湖北日报》上稿3条,省局简报采用信息4条;其它股室每月向县局上报信息不少于1条;直属分局每月向县局上报信息不少于2条,每季度在县级以上(不含县级)媒体宣传上稿不少于2条;副股以上干部全年至少撰写并上报1篇调研文章,其中,局领导、各股室、分局主要负责人全年至少要有1篇调研文章被《市局调研》等市级以上内外刊物采用。 |
每月未完成信息上报任务的差1条-2分;全年未完成信息、宣传报道采用数的差1条-2分;全年未上报、未发表调研文章的差1篇-4分。信息、调研、宣传采用按县局《财务管理办法》所设信息调研奖兑现。
办公室全年未完成《半月刊》或国家局简报、《中国工商报》、《湖北日报》、省局简报上稿目标的,每差1条依次-5、-4、-3分、-2分,每超1条按县局《财务管理办法》所设信息调研奖兑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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勤政
廉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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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出色完成本职工作;圆满完成交办的其它任务,确保政令畅通;自觉遵守法律法规和党风廉政纪律,杜绝“吃拿卡要报”。 |
迟到、早退、去向不明的-0.5分/人次; 旷工每个工作日-3分;每月出勤不少于22天(节假日除外),差1天扣-1分/人次;不服从安排、未完成临时工作任务的-2分/人次,政令不通受到通报批评的-3分/人次;未按时按质完成工作任务受到上级通报督办的-2分/次;有不廉洁行为、经查证属实的- 5分/人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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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风
纪律 |
自觉遵守着装纪律、工作纪律和省市局禁令;讲团结,顾大局;倡导“三办”精神,注重窗口形象,开展优质服务,禁止不作为或乱作为现象。 |
机关股室或直属分局未按规定着装的人员-0.5分/人次;早晨上班后在办公室内或出外吃早餐的-1分/次;上班时间内利用单位计算机玩游戏或在办公场所打牌、赌博或串岗闲聊的-1分/次;违反政务规则,不按规定请示报告的-2分/次;违反禁令,被县局以上通报的-5至-10分/人次;窗口部位服务态度差被群众举报的-2分/人次;为违法者说情干扰执法办案的-2分/人次;滥施行政许可、随意收费办案造成一定负面影响或后果的-5分/人次;班子涣散受到领导公开批评的-2分/次;违法违纪受到待岗或警告以上处分的-20分/人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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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
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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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单位治安管理、车辆网络安全管理,积极预防事故发生;加强物业管理,降低成本支出;加强公共卫生管理,确保室内整洁,公共区域和门前“三包”落实;开展文明创建,争创文明单位。 |
可以并应当预见到但未采取防范措施或措施不力或落实不到位,导致安全责任事故发生的,对责任单位-5分/次;因管理不力,造成集体资产流失和浪费的,对责任单位按资产折价每100元-1分;违反网络管理制度,影响网络正常运转-5分/次;环境卫生差的发现一处-0.5分/次。不按照县局要求开展文明创建、措施不落实、影响创建效果的-5分。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