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阳土家族自治县国家税务局"五五"普法工作规划
法制宣传教育是提高全民法律素质、推进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一项基础性工作。为适应新形势、新任务对税收法制宣传教育和依法治税工作的新要求,全面推进长阳国税依法行政、依法治税进程,根据宜昌市国税局及长阳土家族自治县委关于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第五个五年规划精神,制定本规划。
一、指导思想和主要目标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六大、十六届五中全会和县第十二次党代会精神,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全面推进依法行政的要求,围绕以税收收入为中心的目标任务,大力推进依法治税,坚持法制宣传与法治实践相结合,坚持法制教育与道德教育相结合,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营造良好的税收法治环境。
(二)主要目标
“十一五”期间是我国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关键时期,也是税收事业发展的关键时期。税务机关“五五”普法的主要目标就是进一步提高人民群众的税收法律素质,营造自觉遵守税收法律、法规的良好社会氛围;进一步提高全县干部职工,特别是领导干部和税收执法人员的法律素质,增强依法决策和依法治税的能力;进一步增强税务机关依法行政、依法治税和依法管理的自觉性,提高运用法律手段进行税收管理和征收服务的能力和水平。
二、主要任务
(一)深入学习宣传宪法和国家基本法律制度。要进一步学习宣传宪法、国家的基本法律制度以及党和国家关于民主法制建设的理论、方针和政策,努力提高广大干部群众的宪法意识,培育民主法制观念、爱国主义观念和国家安全统一意识。进一步学习宣传党和国家关于民主法制建设的政策、方针和重大理论,促进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的有机统一。培育民主法制观念、爱国主义观念和国家安全统一意识。
(二)深入学习宣传以税收《征管法》为主的各种涉税法律、法规。要进一步加强对《征管法》等法律、法规的学习、宣传,提高干部职工征管法律素质,增强全社会的纳税意识,促进纳税观念的转变。
(三)深入学习宣传规范行政行为的法律法规。加强《行政处罚法》、《行政诉讼法》、《国家赔偿法》、《行政复议法》、《行政许可法》等法律法规的学习培训,增强税务机关依法行政的自觉性,树立执政为民理念,提高依法行政的能力,促进严格执法和文明执法。
(四)深入学习宣传规范纳税人经营管理的法律法规。要采取多种形式,开展纳税人经营管理人员法制教育和法制培训,加强以《会计法》为主的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增强诚信纳税、依法经营的意识。
(五)深入学习宣传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相关法律法规,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坚持税收法制宣传教育和认真学习胡锦涛总书记关于社会主义荣辱观的重要论述相结合。大力倡导和树立“八荣八耻”,深入开展以“学法律、讲权利、讲义务、讲责任”为主要内容的公民法制宣传教育,形成遵守法律、崇尚法律和依法办事的社会风尚。
(六)组织开展法制宣传教育专题活动。结合“税收宣传月”和“12.4”全国法制宣传日,积极推动诚信纳税社会建设活动,不断掀起宣传学习税收法律、法规的热潮。
(七)充分发挥网络传媒在法制宣传教育中的作用。要不断创新法制宣传教育形式,充分发挥广播、电视、网络、报刊等各种媒体在法制宣传教育中的重要作用,扩大宣传覆盖面。积极向中国税务报、中国税务、湖北国税、国家税务总局外网、湖北省国税局外网等媒体传送信息资料,支持、运用这些宣传平台,不断提高法制宣传的质量和水平。
三、对象及其要求
(一)对象
长阳国税法制宣传教育的对象是辖区内一切有接受教育能力的公民。国税机关干部职工、行政部门领导干部、公务员、其它部门执法人员和企业经营管理人员是“五五”法制宣传教育的重点对象。
(二)要求
1.继续开展普法宣传教育活动,提高长阳广大干部群众的法律意识和纳税意识。
坚持集中宣传和日常普法相结合,在“税收宣传月”和“12.4”全国法制宣传日期间,充分利用宣传栏、宣传横幅、文艺节目、电视节目、艺术作品、通讯彩铃、小用品上印制宣传内容等多种方式,宣传税收法律、法规,开展群众喜闻乐见的宣传教育活动,扩大宣传面,提高宣传效果,增强广大群众的纳税意识,促进纳税观念的转变。
规划实施期间,全局出动税法宣传车辆不少于50辆次,播出电视讲话不少于5人次,设立税法宣传咨询站5个,悬挂宣传横幅25幅,发表宣传文章50篇,宣传材料5万份,出专栏50块,力争受教育人数40万人次以上。
2.加强领导干部法制宣传教育,提高领导干部税法知识水平
建立集中学法制度,组织学习有关税收法律、法规,每年不少于1次,规划期间不少于5次,参加学习人员应达100%。
可采取单位领导轮流主讲、各成员作典型发言或专题讨论的方式,认真学习《宪法》、《征管法》及税收相关法律法规。为加深对相关法律条文的理解,可邀请社会法学专家进行讲座。
3.强化税收行政执法人员的法律培训和学习,进一步提高依法办案能力
税收行政执法人员参加每年组织举办法律知识培训班不少于1期,税收行政执法人员培训累计应在10天以上,年度培训率不少于50%,每两年轮训一遍。重点学习《征管法》、《行政处罚法》、《行政许可法》、《行政处罚法》、《行政复议法》等法律法规。
同时,采取模拟办案、模拟听证、典型案例交流、“以会代训”等多种接近工作实际的培训方式,加大培训学习力度,加深对法规条文的理解。增强税收行政执法人员税收法律、法规的运用和操作能力,促进执法办案水平不断提高。
按照市局人员培训要求,加强税收行政执法人员培训考试,坚持普法与法治实践相结合,认真贯彻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的若干意见》,用执法责任监督机制促进严格执法、公正执法和文明执法。
4.开展企业经营管理人员法制教育和培训,提高依法经营能力
采取自学和集中培训的方式,加强企业经营管理人员有关税收法律、法规的学习,每年举办企业管理人员税收法律知识培训班不少于2期,每期培训应在2天以上,年度培训率要达40%,五年内轮训两遍,增强企业的诚信纳税和依法经营的意识。
5.强化税务机关公务员法制宣传教育,进一步规范行政行为
税务机关公务员每年法律知识培训和学习要在12天以上,参加学习人员每年不少于90%。每年采取举办法律知识讲座、答卷等多种方式,组织公务员学习《公务员法》、《征管法》、《行政处罚法》、《行政许可法》、《国家赔偿法》等相关的法律法规,提高公务员业务素质和依法履职能力。县局将每年组织一次法律知识考试。
6.开展普法联络员法制教育培训,加强普法队伍建设
搞好“五五”普法,普法骨干培训是关键。各分局、稽查局、办税服务厅要挑选1人作为本单位的普法联络员,加强法律专业培训和学习,提高自身法律素质和业务知识,推进本单位各项普法工作的开展。在2006年至2010年期间,每年组织1期普法骨干培训班。
四、组织领导及分工负责
长阳国税局“五五”普法和依法治理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统一组织、指导和实施全局“五五”普法工作。其主要职责是:
1.领导全局法制宣传教育和依法治理工作,贯彻落实上级依法治理领导小组部署的普法和依法治理的各项工作任务;
2.负责组织制定全局第五个五年法制宣传教育规划;
3.组织召开全局法制宣传教育和依法治理工作会议;
4.负责对局属各部门、各单位执行本规划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总结、验收及表彰。
领导小组由局长任组长,班子各成员为副组长,小组成员由单位负责人组成,各单位要按照职责分工,齐抓共管,协同配合,认真贯彻落实。
内部人员的普法学习由人教股、法规股负责;对纳税人的培训学习由税政股、征管股负责;对全社会的普法宣传由办公室负责。
普法和依法治理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县局法规股,成员由各股室(中心)、稽查局、各分局、征收服务厅等部门负责人组成,其主要职责是:
(1)负责全局法制宣传教育的日常工作;
(2)拟订全局法制宣传教育规划、年度计划(工作要点)、阶段性总结报告和有关文件;
(3)组织落实有关规划、年度计划等各项任务;
(4)组织征订或编制相关普法学习宣传资料;
(5)对局属各部门“五五”普法工作进行督促检查,总结推广典型经验,促进“五五”普法各项工作的开展。
五、工作步骤和安排
本规划从2006年开始实施,到2010年结束。共分三个阶段:
宣传发动阶段:2006年10月前,制定五年普法规划,做好宣传、发动工作。我局制定的五年规划,报市局和县普法办备案;同时,要建立普法工作领导机构及其办事机构。
组织实施阶段:2006年11月至2010年。依据本规划确定的目标、任务和要求,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年度工作计划,突出年度普法宣传和依法治理工作重点,做到部署及时、指导有力、督促到位,确保规划全面贯彻落实。
检查验收阶段:2010年,在局党组的统一领导下,按照本规划确定的目标、任务和要求对“五五”普法工作进行总结。根据市局和县普法办制定的“五五”普法工作验收标准,进行“五五”普法自查并提交自查总结报告,迎接各级的考核验收,对在“五五”普法工作中涌现出的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予以表彰。
六、保障措施
1.加强领导,抓好落实。建立和健全领导机构和办事机构,明确领导职责,建立普法联络员制度,将“五五”普法和依法治理工作纳入本单位的年度目标考核,做到有部署、有检查,保障规划的落实,推动全局“五五”普法和依法治理工作的深入开展。
2.落实法制宣传教育经费保障。将“五五”普法工作经费列入本单位的经费预算,专款专用,确保“五五”普法工作的顺利进行。
3.“五五”普法期间,对普法与依法治理工作领导不力,工作不落实,出现各种重大违法行为的单位和部门,实行“一票否决”,取消单位、部门及其主要负责人评先资格。
4.积极鼓励宣传教育形式的创新,经我局认定为创新形式的宣传教育活动,可纳入年终考核,对科室予以适当加分奖励。
长阳土家族自治县国家税务局
二OO七年五月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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