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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务公开工作考核办法

 
http://www.hbcy.gov.cn  2007-4-8 下午 03:15:50   (长地税发〔2006〕62号 二OO六年三月三十日) 

为了更好地依法行政和文明办税,增强工作透明度,提高工作效率,根据长政发[2005]30号、长地税发[2005]140号、长政办发[2006]8号和宜地税发[2006]14号文件精神,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考核办法。

一、政务公开考核的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六大精神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针,健全权力制约机制,加强“两权”监督,推进源头预防和治理腐败,强化依法治税,提高税收行政执法水平和行政效率,优化文明办税服务质量,树立地税良好形象。

二、政务公开考核的原则

注重解决社会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的原则;最大限度地提高透明度的原则;满足纳税人需要的原则;方便纳税人办税的原则;有利于强化“两权”运行监督的原则;有利于规范执法行为、提高行政效率的原则;因地制宜、实事求是的原则;实用节俭、注重实效的原则;客观公正、民主公开的原则。

三、政务公开考核的内容

政务公开考核内容分为税务公开和内务公开两部分。

(一)税务公开

1、纳税人的权利与义务

各科室、稽查局要结合实际,采取固定形式,向纳税人公开《税收征管法》赋予他们的九大权利和十大义务,让纳税人全面了解、掌握、行使自己的权利,认真履行法律规定的义务,不断增强依法纳税意识。

2、地方税收政策法规

具有征收管理职能的单位,要公开地方税收有关政策和法规及行政许可,尤其要注重选择适当的形式,及时公开最新出台的税收政策法规及管理办法,方便纳税人随时了解新的政策法规,使纳税人政策清楚,纳税明白。

3、地税机关的职责及义务

各科室、稽查局要根据职能特点,公开地税机关内部机构设置、工作职能及联系电话;公开地税机关征收管理的税种及职责范围;公开地税机关应履行的义务,让纳税人了解地税,方便纳税人办理涉税事宜。

4、税收执法程序

1)税收征收管理程序

公开税务登记程序、停歇业和复业程序、纳税申报程序、税款征收程序、帐簿、凭证管理和发票领购程序、税务行政复议和诉讼程序等。

2)税务稽查程序

公开执法程序、依据、职权、范围、行政复议、诉讼等程序。

3)税务行政处罚程序

公开税务行政处罚依据、种类和处罚程序、结果及应承担的法律责任。

5、税负公开

公开纳税人税负核定办法、定税程序,实行分路段、分行业按季公开税负和税款的缴纳情况,及时公开税收优惠减免情况,到个体户生产经营场所张贴、悬挂定税公示卡的情况。坚持集体审议,实行阳光作业,接受纳税人监督,避免人情税和关系税。

6、处罚公开

公开税务违法违章处罚依据和标准,包括税务登记、纳税申报、税款缴纳、发票管理等违法违章处罚依据和标准,偷、骗、抗、欠税处罚依据和标准,对各种税务违法违章实施处罚后,及时将违章事实、处罚依据、处罚结果、整改意见进行公开,接受纳税人监督,提高纳税人自觉纳税意识。

7、地税机关内外监督机制公开

对外公开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税务人员廉洁自律若干规定》以及本单位的廉政建设制度;公开执法权限,重点是停歇业、延期申报、缓期缴纳、违章处罚和减免税报批程序和批准权限以及本单位规范管理的有关制度;公开受理纳税人投诉的部门和监督举报电话;公开纳税服务热线12366;按月公开税务干部直属亲属经商情况,便于接受社会监督。

8、责任追究制公开

对外公开税务人员违法、违纪、违规行为责任追究制,接受社会监督,规范干部行政执法行为,提高行政工作效率,确保办税公平、公开、公正。

(二)内务公开

1、人事管理公开。包括干部任前公示、机构改革人员分流情况、岗位竟聘公开、工作目标考核结果公开、公务员考核奖惩公开、发展党员公示等,实行按次(事后10日内)公开、一事一公开。

2、经费管理公开。公开财务管理制度、年度财务预决算方案、预决算方案执行结果。次月10日前在局域网上公开月经费收支情况、招待费支出、电话费、加班补助费、差旅费、大宗物品采购、车辆油料及修理费、公车私用缴费情况等。

3、财产物资管理公开。对基建、服装制作、票证印制、大宗物品采购一律实行公开招投标,在局域网上及时公开;对固定资产的使用、管理实行登记造册,每半年(6月10日、12月10日前)公开一次增减、使用、管理情况;住房分配方案及执行情况,要对内公示。

四、政务公开考核的形式

(一)固定的政务公开栏;

(二)电子滚动显示屏、多媒体触摸屏、局域网;

(三)临时公开牌;

(四)印制执法监督卡;

(五)编发宣传印刷品;

(六)设立举报箱,公开举报电活;

(七)举办培训班,召开座谈会;

(八)会议、通报和新闻媒体公示;

(九)电话语音查询和网络公示等。

五、政务公开考核的组织领导

为确保政务公开考核工作扎实有效进行,成立政务公开工作考核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组长由党组书记、局长担任,副组长由其他班子成员担任,成员由各科室负责人组成,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纪检监察督办科负责日常工作。

六、政务公开考核的标准和方法

政务公开考核工作由政务公开工作考核领导小组组织实施,坚持“谁主管,谁负责”和“分级管理,下管一级”的原则,实行平时考核和年度考核相结合的办法,平时考核随机进行,年度考核于每年年末和次年年初进行。基本标准是:组织机构健全,领导责任明确;公开范围全面,重点突出;公开内容齐全,明确具体;公开形式完备,实用有效;监督保障制度完善,公开效果显著。具体标准见《长阳地税系统政务公开工作考核评分标准》,采取百分制的量化考核办法。

七、政务公开考核结果的运用

政务公开工作考核情况纳入各科室、稽查局及其工作人员的年终工作考核,对在政务公开工作中成绩显著的单位或个人,给于表彰;对考核时所扣分数,扣发相应奖金;对政务公开工作不力的单位或个人,给予通报批评、廉政谈话、取消评先资格、调离工作岗位等处理。

八、政务公开考核的效果

通过政务公开考核,使干部工作作风得到进一步改善,行政效能、工作效率得到进一步提高; “两权”监督得到有效制约;依法行政水平得到显著增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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