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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有效减少能源消耗,提高资源利用效率,降低局(台)运行成本,节约经费支出,切实建设节约型机关,特作出如下规定:
一、局(台)各股、部、室工作人员要增强建设节约型机关的自觉性。要深刻认识建设节约型机关是关系可持续发展和事业兴衰的重大问题,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必然要求,切实树立节约意识,从我做起,从身边的小事做起,自觉养成节约一度电、一杯水、一张纸的良好习惯。每位股、部、室工作人员要带头创建节约型机关,真正在建设节约型社会中发挥表率作用,自觉接受社会和群众监督。
二、加强对办公楼用水用电的管理,节约能源支出。要充分利用自然光照进行照明,白天自然光照条件较好的办公室、会议室及公共场所不得开启照明灯。要严格控制办公楼的空调温度,夏季房间设定温度不低于26摄氏度,冬季不高于20摄氏度,冬季使用空调时,不得同时使用取暖器。要定期检查供水、供电管线,堵塞漏洞。工作人员离开办公室,必须关闭空调、取暖器、电热水器、电脑、照明灯电源。在用电高峰,局财务监督组要组织明查暗访,发现“长明灯、长流水”等不良现象,要对责任人通报批评并给予一定的经济处罚。
三、进一步规范局(台)办公用品采购和配备。大型办公设备严格按照政府采购要求和程序办理;日常办公用品由局(台)办公室根据工作需要,制定采购计划,报局领导审批后,实行统一购置和配备。要充分利用电子政务的信息共享功能,严格控制纸质文件、简报等印刷数量。文件校核需要打印清样,应尽量减少打印次数和份数,打印时要采用节省墨粉的方式,对能双面打印、复印的纸质文件材料要采用双面打印、复印。
四、严格控制局(台)会议数量和规模。对确需召开的会议,严格控制参会人员,与工作无关的人员一般不要列席会议和陪会。
五、严格控制接待经费支出。严格执行局(台)《接待管理制度》确定的接待范围和审批程序,所有接待须经分管机关的领导批准,由办公室统一安排。经办人员必须严格控制接待标准,减少陪餐人员,禁止铺张浪费。从2006年1月1日起,一律实行现金结帐,任何人不得擅自签单挂账,实行一批客人一次结算的办法,由经办人持接待发票按财务报销程序逐级审核签字后方可报销。非现金结帐的帐单,由经办人自负。
六、严格执行《车辆管理制度》。局(台)公务车用油实行IC卡管理,同时实行定点维护和定期保养。车辆维修均需按要求填写《行政事业单位车辆报修审核单》、或局印制的《车辆维修通知单》,报分管领导审核后送厂维修。要加强车辆日常养护,严格控制公车私用,特殊情况需报局分管机关领导同意后,由局(台)办公室安排。
七、严格控制通讯费用支出。局(台)机关保留1—2部固定电话,事业社管股(网络中心、开发部)根据工作需要保留1—2部固定电话,均实行IC卡管理,统一标准,包干使用,定期公示。网络中心和新闻部可分别配备一部移动投诉电话和新闻热线电话。公务通话要简明扼要,长话短说, 拨打长途电话,应先在局(台)办公室办理登记手续,然后拨17909,再拨对方电话号码,尽量节约电话经费,禁止在电话中聊天、禁止拨打点歌台、点剧台、声讯台等娱乐咨询电话,电话费用发生的信息费、声讯费和不正常长话费一经查实,要通报批评,并由相关人员承担其费用。
八、科学使用和管理公用设备。所有工作人员都要爱护公共设备,加强维护保养,提高使用寿命。所有设备更新严格执行报批制度。新购置设备投入在万元以上的,由科技创新组集体讨论论证后报批。对原材料能废旧利用的要做到废旧利用,能维修的器材尽量自行修理。对DV带等低值易耗品原则上要实行交旧领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