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民主生活会包括常委民主生活会和党支部生活会。常委民主生活会由书记或常务副书记主持,党支部民主生活会由机关党支部书记主持。常委班子成员要执行过双重民主生活会制度。
2、常委民主生活会和党支部生活会每年召开一次(专题民主生活会例外)。
3、民主生活会的内容(除专题民主生活会外)主要是检查常委班子和个人、支部班子及个人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情况;查班子自身建设、民主集中制执行情况;查清正廉洁、遵纪守法情况;检查改进作风,深入基层,走群众路线情况等。
4、民主生活会要勇于批评和自我批评,交真心、用真情,以情换心,以心促情,不得评功摆好走过场。
5、民主生活会由办公室和党支部提前通知,并于召开前10日报请上级党委、纪委派人参加。
6、民主生活会提出的涉及全局的问题,要制定整改方案,落实责任人,迅速纠正和整改。
7、常委班子及其成员年底要结合公务员考核进行述职述廉,每年向人大、政协至少通报一次纪检监察工作情况,自觉接受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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