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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
 
http://www.hbcy.gov.cn  2006-4-9 下午 09:29:04   
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

    1、为了确保本部门工作正常有序,坚持日常工作分工负责、定时报告、重大事项及时报告制度。

    2、工作计划、总结应逐级向上报告。

    3、辖区内发生重大疫情、职业中毒、食物中毒等紧急公共卫生事件或特殊突发、重大事件,应及时向当地政府和主管部门报告,并提出处置意见和控制措施。

    4、涉及政治、法律、政策、经济方面的问题应先请示,得到上级指示或批复后实施。

    5、工作人员外出遇到紧急事件,除采取应急措施外,还应迅速与上级取得联系,已妥善处置的,事后应向领导反馈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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