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有警必接,有报必理,有案必查,每办必果。
二、及时受理、认真办理各种举报和来信来访,实行首问负责制、一站告之、七日答复制度。
三、热诚待人,诚实为人。使用“您”、“谢谢”、“对不起”等文明语言,做到“一张笑脸、一声问候、一杯热茶、一把椅子”,做到“有应声、有答声、有送声、有谢声”。
四、依法行政,注重程序,注重时限。法律无具体时限规定者,做到当日受理,十日办理。
五、行政处罚注重教育为重、处罚为轻,做到公开、公平、公正。
六、无证经营、非法渠道采购、生产、经营、使用假劣药品、医疗器械等社会危害程度较大的违法行为,除情节特别严重、性质特别恶劣外,一般从轻实施处罚。但法律法规有明确规定者除外。
七、一般性质的违规违章违法行为,情节轻微者,实行一次责令改正、二次警告、三次处罚原则;情节较重但社会危害轻微者,实行一次警告并责令改正、二次处罚原则;情节严重并社会危害较大者,实行从轻处罚原则。但法律法规有明确规定除处。
八、推行窗口办证制,局办公室、综合监管股为局办证窗口。
九、实行局长接待日制,每周一或五为局长接待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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