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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中心学习组学法制度
 
http://www.hbcy.gov.cn  2006-3-20 下午 01:19:09   
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中心学习组学法制度

    为了切实加强依法行政工作,按照中组部、司法部《关于领导干部学习法律知识的若干意见的要求》,抓好本单位领导干部的学法用法,实现领导干部学法用法的新突破;按照人事部、司法部《关于在全国公务员中开展学法用法和进行依法行政培训的意见》的要求,抓好公务员的培训教育,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中心学习组特制定本学法制度。

 
    1、坚持每月至少自学4个学时,一般每月的最后一周星期五下午为机关干部学习时间,可采取集中学与分散自学相结合。每季度中心组必须集中学习一次(含各股室负责人)。集中学习由值班局长主持,办公室负责安排学习内容,并做好记录和考勤。

 
    2、学习内容以宪法、药品、医疗器械管理的法律法规为主,要重点加强《药品管理法》、《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药品流通监督管理办法》、《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一次性使用无菌医疗器械监督管理办法》等涉及公众权益法规的宣传教育。同时要做好《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的学习教育,在公务员学法用法上实现新突破。

 
    3、做好读书笔记和学习心得,要把理论与实际紧密联系起来,提高干部职工的思想觉悟、政策水平、管理水平和实际工作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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