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加强对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机关及全县三级药品监管网络的普法工作的领导。成立普法依法治理领导小组。组长:何世亮,副组长:谭丛新、余仲超,成员:郑文杰、向云、杨克华、杨远兵,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郑文杰同志任办公室主任,负责日常工作。
2、建立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制度、法律顾问制度和重大决策前法律咨询审核制度。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中心学习组每年专题学法不得少于2次。
3、建立公务员法律培训、考试、考核制度。对新上岗的药品监督员、药品监督协管员必须进行岗前培训,经考试合格发证后才能上岗。对在职药品监督执法人员每年进行一次相关法律法规知识培训,县局执法人员参加由县司法局组织的考试,考试结果在干部年度考核中参考使用。
4、建立管理相对人法律法规知识培训制度。为保证管理相对人严格依法经营,每年对全县药品经营企业、医疗机构分管药品、医疗器械的领导及质量负责人进行一次培训,培训的重点是《药品管理法》及相关法律法规。
5、建立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目标责任制和年度考核制度。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局长何世亮同志为局机关第一责任人,将普法工作纳入综合目标管理考核内容,每年进行一次考核,实行奖惩制度,并与年终评先挂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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