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接待工作坚持文明、热情、周到、节俭的原则。
2、接待实行专人负责,对口接待,现金结算,由专人负责统计,并将每月接待费用向机关干部职工通告。
3、来客接待实行报告制度,在接待之前向局长报告,经局长同意后安排接待活动,原则上由办公室负责安排。
4、接待要严格按标准执行。公务接待一般按20-30元/人标准执行,对超标准超范围的接待一律经局长同意后再安排。
5、接待费实行一周一报帐,未按规定程序办理,又无特殊情况的,不予确认,谁经办,谁负责结算。
6、接待用酒实行酒水自带,一般应控制接待用酒标准,提倡饮用本地产品。
7、来客接待一律不准发整条整包香烟。
8、接待需送礼品的,必须报经局长同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