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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招商局发文阅文档案管理制度
 
http://www.hbcy.gov.cn  2007-4-30 9:52:18   

    1、拟稿:由办公室或相关人员负责起草,文稿须用碳素墨水书写,以便底稿存档。

    2、核稿:由局长或分管领导负责。

    3、签发:文件定稿后统一交办公室登记、编号,然后交领导签发,由办公室分发报送。未经签发的文字材料,一律不准外送。

    4、印制:文件统一归口办公室打印、校对、加盖印章。

    5、分发登记:由办公室根据发文范围分发到各主送单位,并分类建立发文登记,重要文件分发时履行签字手续。

    6、归档:正式文件三份连同底稿一并妥善保存,并按规定整理归档。

    7、文件管理:办公室要加强传阅文件的管理,尤其是“三秘”文件,严防失密、丢失。

    8、办公室应做好收文登记管理,凡需有关领导阅签的文件,先由值班领导签阅,再由办公室工作人员按程序将文件送达或通知到有关领导,阅文者必须在三天内将阅签的文件归还给办公室。重要文件及“三密”文件先由主要领导阅后,再根据阅文意见及时传阅贯彻。

    9、加强机关档案管理,所有文字材料、音像资料应按《档案法》规定进行整理和保管。个人不得保管应归档的公文。实行档案借阅登记制度,防止档案丢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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