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班子成员每月月初召开一次办公会报告上月分管工作完成情况,研究部署下月工作,重要事项可临时召集开会。
(二)分管领导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分管科室和联系乡镇站工作人员会议,了解现阶段各项工作落实情况,做好下阶段工作安排。
(三)半年召开一次党委民主生活会和党委扩大会。
(四)每年年末进行干部考评,严格按国家公务员条例和有关规章制度执行。
(五)精减压缩一般性会议,提倡长会短开,单项工作会议由分管领导报党委书记、局长批准后,值班领导统筹安排。会务接待按《移民局机关接待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严格执行。
(六)党委会由党委书记确定,工作会由局长确定。召开由乡镇分管领导、各站站长等参加的大型会议由书记(局长)或局党委办公会议确定。
(七)会议实行点名制,并将参会情况纳入责任制考核,考核情况按相关规定实行奖惩。无论何种会议,原则上办公室均应安排人员参会,并做好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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