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加强干部职工队伍管理,树立良好的机关形象,特制定工作、学习、考勤制度。
一、实行机关上班签到制、领导去向公示制和职工大会点名制。
二、每周一至周五早上8点,全体机关干部职工必须到指定地点签到,次周一公布上周未签到人员名单及次数。
(一)干部职工签到由机关值班领导牵头,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
(二)因工作或其它原因当日不能签到的,说明情况后,班子成员由值班领导代签,其他人员由办公室主任代签。
(三)干部职工签到制从2006年3月15日正式施行。
三、请销假实行履行手续、分级管理的原则:党委成员、正副主任科员由局长审批,一般干部职工年休假由各科室负责人、站长签字盖章后,报局人事监察科送值班领导审批;各科室负责人、站长年休假由局分管领导签署意见后,报局人事监察科送局长审批。干部职工年休假及相关问题按长移文(2005)41号文执行。
请病假、事假必须履行书面请假手续,假期在三天以下的,局机关一般干部职工由科室负责人报值班领导审批备案;各站的一般干部职工由站长审批备案;假期四天以上的填写请假申报审批表送局人事监察科备案,局机关干部、各站站长报局长审批,各站其他干部报值班领导审批。
四、实行领导去向公示制。
局党委成员周一至周五工作时间除参加正常考勤外,实行去向挂牌公示制,其日常工作由办公室负责。
五、坚持一月一集中学习,并安排部署下月工作。
(一)每月上旬组织全体机关干部职工集中学习一次,必要时通知各站站长参加。
(二)参学对象要有专门的理论学习笔记和学习资料,局党委将定期或不定期进行检查。学习内容由人事监察科为主确定,工会、办公室配合,并组织好相关学习资料。每年组织干部职工进行一至二次笔试,考试成绩纳入年终考核内容。
(三)学习与部署当月工作相结合。
(四)具体学习时间和参学人员以通知为准。
(五)实行参学人员点名制,并将参学情况纳入责任制考核,出勤及参学考核情况与出勤补助挂钩实行奖惩。
(六)职工大会和集中学习点名的具体工作由人事监察科办理,会议主持人负责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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