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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供销联社工作职能

    根据县编委关于明确县供销联社机构性质、人员编制等有关问题的通知(长机编[2003]37号)精神,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简称县供销社)是县政府直属的正科级事业机构,主要职责任务是:

(一)宣传贯彻执行国家及省市县关于农村经济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规;

(二)研究制定全县供销社的发展战略,指导全县供销社的改革和发展;

(三)按照政府授权,对化肥、农药、农膜等重要农业生产资料以及棉花等重要农副产品和抗灾救灾物资的收购、供应、调拨、储存等方面进行组织、协调和管理;

(四)组织全县烟花爆竹的安全经营管理活动,负责再生资源的回收利用,履行行业管理职能,规范市场秩序;

(五)行使本级社有资产出资人代表职能,保持社有资产的完整性、合法性,促进其保值增值,依法享有所有者的资产收益、重大决策和选择管理者的权利;

(六)协调和组织所属企业之间、企业对外和基层供销社与农民之间的经济技术合作,引导农民进入市场,促进农村经济繁荣;

(七)指导全县供销社的经营管理、招商引资和技改项目的管理,按照现代经营方式改造传统经营网络;

(八)管理本系统的人、财、物,做好职工分流安置、老同志生活安排、农民社员安抚工作,确保全县供销社的稳定;

(九)承办县委、县政府和上级社交办的其他工作。


             
内设机构基本职能

    (一)办公室

协助县供销社领导处理党委、理事会日常工作;负责党委组织工作;负责组织综合性会议,起草县供销社重要文件;承办公文管理、保密、建议、提案、对外联络工作;负责系统业务活动的组织指导和烟花爆竹安全经营管理;负责机关门面、住房的租赁管理;负责系统安全保卫、指导直属单位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管理机关户口;负责落实门前“三包”责任;负责上传下达、公务接待和用车管理工作。

(二)企业管理股

负责组织企业班子的考核、聘用、任免及职工工资、档案和社会保险工作;负责干部职工教育培训、“五五”普法、工人技术等级考评和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管理离退休老同志、军转干部,负责系统维稳和信访工作;组织基层供销社和直属企业的改革、职工安置与创新发展,指导专业合作社建设;组织全系统社有资产的运营与监管。

(三)财会审计股

贯彻执行国家有关财会、税务、金融等政策法规,汇总全县供销社财务会计和统计报表工作,对本系统的财务实施管理、审计和监督;管理和指导系统内的基本建设和招商引资工作;组织指导系统财务核算、增收节支、扭亏增盈工作;负责县供销社机关行政经费的收支核算及管理工作;协助系统社有资产的清查、运营与监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