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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远安] 建设一流政务中心 努力改善发展环境

http://www.hbcy.gov.cn  2006-9-11 10:59:17   远安县行政服务中心管委办
 

    远安县行政服务中心自成立以来在县委、县政府的高度重视和县直各部门的大力支持下,紧紧围绕全县经济工作目标和中心确定的工作任务,积极抓好中心的建设发展和为民便民服务工作,进一步健全组织机构、规范运行程序、提升服务质量、提高办事效率,在完善行政审批和综合招投标工作中,均取得明显成效。目前,全县具有行政审批职能的14个部门,227项审批事项已纳入中心集中办理,进驻人员24名(其中党员8名,股级干部12名)。截止2006年6月底中心共受理行政审批事项110521件,办结110507件,办结率为99.9%,按期办结率为100%;受理群众和企业咨询20000余人次;招投标中心组织开展了各类招投标项目77项(其中建设工程33项,土地挂牌交易2项,政府采购33项,产权交易9项),交易额突破8千万元。通过各进驻部门和全体工作人员的共同努力,目前中心各项工作进展顺利,运行正常。现将中心的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一年多来的主要工作

  (一)坚持依法行政,突出高效便民,不断完善行政审批行为

    一是坚持“应进必进、循序渐进”的原则,对行政审批事项进行清理和调整,不断优化窗口设置。结合对《行政许可法》贯彻实施情况的检查,中心管委办先后五次会同县法制办对各进驻单位审批项目进入中心集中受理的情况进行了检查,并对个别单位提出了整改意见。针对少数单位存在的运转不畅,“体外循环”,“两头受理”等不利于中心工作的现象,中心管委办主动与上述单位负责人联系见面,坦诚交换意见,并提出了整改建议。经过督查和整改,在一定程度上减少了“两头受理”和“体外循环”等现象。目前,进入中心的14家单位的窗口工作人员每月基本上都能办理行政审批事项,为广大人民群众服务。有些部门还开创了许多好的经验和作法。例如:县国土资源局对进入中心的行政审批事项集中办理工作进行了专题研究,局党组按照中心的服务宗旨,改变了以往的办事流程,将由原来5个股室审核压缩到2个股室审核,减少了周转环节,提高了办事效率。县公安局高度重视窗口工作,在简化程序、充分授权上探索出了新经验,以前需要经过分管局长和大队长审批的权限,现在充分授权给窗口负责人直接审批办理,大大缩短了办理时间,真正方便了广大群众(快件身份证的办理由20天缩短到10—15天)。县林业局针对外地木材、食用菌经营商进城不定时的特点,合理调整上下班工作时间,采取电话预约、窗口人员及时将证件办好并送上门等措施,为外地客商节约了费用,两名工作人员随叫随到,处处为客户着想,受到了广大客户的一致称赞。县地税局、县房管局、县国土资源局三家窗口联合办理“两税”(契税、耕地占用税)业务,确保“两税”税款据实足额征收。县工商局热心为企业排忧解难,建立企业登记“绿色通道”,对企业实行全责、全程、无障碍服务,不让企业跑冤枉路。

    二是坚持“规范服务、廉洁高效”的原则,提高行政审批效率。中心各进驻单位按照《行政许可法》要求,对审批事项有关内容实行“五公开(即:服务内容公开,办事程序公开,申报材料公开,承诺时限公开,收费标准公开),并编印服务指南摆放在窗口办公台前,供服务对象查询;中心还建立严格规范的办事运转流程和工作运行机制。全面推进了首问负责、一次性告知、五件办理(即办件、承诺件、联办件、上报件、禁办件)、统一收费等制度;为规范行政事业性收费,县农行在中心设窗口,专门安排一名工作人员收取各项费用,这既减轻了各工作窗口的工作量,又方便了群众少跑路。从目前中心运行情况看,进驻部门办事效率显著提高,审批速度明显加快,窗口工作人员都能够规范审批程序,缩短审批时间,有90%的承诺件能够提前办结。

  (二)坚持规范运作,突出监督管理,不断规范招投标运作行为

    一是确保全县招投标业务进中心。在县委、县政府的高度重视和县直相关部门的大力配合下,全县绝大部分招投标项目都已进入中心交易。所有交易活动坚持全县交易市场统一,做到了“应进尽进”,目前已在中心举行各类招投标活动77起,交易额达8000多万元。其中完成政府采购33项,预算金额905万元,纳入集中采购招标后实际金额789.9万元,为政府财政节约资金115.1万元,节约率达12.7%。

    二是综合招投标规程逐步完善,招投标业务运作不断规范。中心要求各交易承办方按照政务公开的要求,制定公开业务运作流程图,并公开收费项目及标准,所有交易过程坚持“阳光作业”,做到了公开、公平、公正,并在纪检部门监督下实行全过程监督,规范了招投标运作行为。

  (三)坚持以人为本,突出建章立制,不断加强中心自身建设

    中心坚持制度化管理与人性化管理相结合、坚持文明创建活动与工作实际相结合、坚持干部培养与党建活动相结合,确保依法行政,有章可循,坚持以人为本,改革创新。一是建立和完善了中心的各项规章制度,制定了《远安县行政服务中心工作规范》、《远安县行政服务中心窗口工作制度》、《远安县行政服务中心工作考核暂行办法》等11项规章制度,保证了中心行政审批工作的规范高效运行。中心利用每周一固定的例会时间,组织全体工作人员学习政治理论和业务知识,传达贯彻县委、县政府的重大工作部署,交流工作情况,分析、研究、解决存在的问题。严格作息时间,严肃工作纪律。工作人员上、下班实行指纹考勤,工作时间内严禁串岗、脱岗,严禁玩游戏,有事必须请假。严格的管理制度保证了中心健康、有序、高效运行。同时,中心管委办还适时开展一些健康有益的文体活动,不断增强中心的凝聚力和战斗力。二是成立了中心党支部,进一步提高中心窗口工作人员的政治素质,全面推进中心工作。2006年3月,根据县直机关工委文件要求,中心窗口单位的党员临时组织关系已转入中心支部,中心组织建设得到了加强。三是建立科学有效的监督、考核、奖惩相结合的监督管理机制,将窗口及工作人员的日常和年终考核纳入全县机关考核体系中。这些行之有效的制度和措施,确保了县行政服务中心各项工作管理的制度化、科学化、规范化。中心以《行政服务简报》和《远安行政服务网》为阵地,不断加强宣传工作,目前已办简报22期,播电视新闻15条,网上答疑3条,发放宣传资料2000余份。 坚持开展一季度一次的“优胜窗口”和“服务标兵”的评选活动,县公安局窗口连续6次被评选为“优胜窗口”,侯永新、郑秀娥等同志连续5次被评选为“服务标兵”。通过树典型,立先进,促进了中心窗口工作,调动了工作人员积极性,全员树立了优质服务的理念。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中心各项工作运转正常,规范了行政行为,提高了行政效率,改善了发展环境,推进了廉政建设,促进了行政效能的提高。但目前还存在认识不统一和运行机制不够完善等问题。主要表现在:

  (一)思想认识问题。部分单位领导思想认识上还存在偏差,或多或少都存在着“临时论、松劲论、摆设论、懈气论”等错误思想。导致部分项目没有按要求完全纳入中心,窗口在受理,单位也在受理,导致群众两头跑,存在着“双轨运行”的现象。各进驻单位对窗口充分授权不够,导致简化程序不够,办事效率不高。部分单位办事程序及工作流程不畅,效率低下,窗口与单位内部股室的衔接有待进一步理顺。

  (二)“应进必进”问题。按照“应进必进”原则,全县所有具有行政审批职能的单位都应进入中心集中办理,但考虑到目前我县实际和场地容纳实际,第一批进驻单位14个。根据场地容纳情况,服务大厅还可纳入3-5个单位进入。进驻单位服务项目按要求应全部纳入,但目前只有少数单位全部纳入,还有大部分单位项目没有按要求纳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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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与会代表参观长阳行政服务中心

  参加会议的领导发言

市政府副秘书长刘灿讲话

常务副县长吕学锋致辞

市中心常务副主任林朝华讲话

市中心副主任李兆华主持会议

  各县、市、区行政服务中心领导发言

长阳行政服务中心领导发言

夷陵区行政服务中心领导发言

宜都市行政服务中心领导发言

枝江市行政服务中心领导发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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