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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年8月10日 8:41:42 星期四
 
违规干预工程招投标 局级干部丢了乌纱帽
 
发布时间: 2006-2-9 下午 04:21:49  文号: 

 

违规干预工程招投标 局级干部丢了乌纱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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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深圳市大工业区管委会党委书记、主任李国栋(正局级)违规干预和插手工程招投标及擅自发包工程,被中共深圳市委免去其党内外一切职务,市纪委决定对其党内立案调查。

    深圳市纪委13日向新闻单位通报了有关情况。李国栋,1947年12月出生,1964年12月参加工作,1968年入党。1997年10月,任深圳盐田港保税区管理局局长(副局级),2001年9月任深圳市大工业区管理委员会党委书记、主任(正局级)。

    据介绍,广东省纪委和深圳市纪委根据群众举报,已初步查明李国栋的主要问题是:一,违反规定干预工程招投标,指使下属帮助“串标”的公司中标。2001年下半年,兴瑞辰公司负责人刘某得知大工业区准备兴建污水处理厂,想承揽该项目土建工程,找到李国栋磋商,并告之他将以挂靠的某两家公司名义参与招投标。李国栋明知刘某“串标”,仍指使下属为刘某挂靠的公司说情,在评标时打高分,致使其中一家公司中标。随后,刘某将工程转包他人,从中非法获取利润320万元。二、违反规定,不经招投标,擅自发包工程。2002年元月,李国栋在明知污水处理厂干管工程无计划立项、无计划投资,且工程造价估算近1700万元,按规定必须进行招投标,但他违反工程招投标规定,主持召开会议,擅自决定将该工程直接发包给包工头吴某承建。为掩盖其违法违纪问题,在该工程已实际施工一年零八个月之后,李国栋弄虚作假,指使大工业区管委会将此工程以“应急工程”报批。

    在中央和省、市三令五申的情况下,李国栋仍顶风违纪,利用职权违反规定干预和插手建设工程招投标,就是把手中的权力作为一种无形资产投入市场,通过非法干预市场经济活动,破坏市场公正竞争的原则,为他人和自己谋取利益,进行“钱权交易”。

    深圳市纪委的通报强调指出,中央纪委监察部《关于领导干部不准利用职权违反规定干预和插手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经营性土地使用权出让、房地产开发与经营等市场经济活动,为个人和亲友谋取私利的处理规定》,是领导干部廉洁从政的一条“高压线”,谁触犯了谁就必将受到法纪的制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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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条信息: 关于刘国艳泄露招标标底等问题的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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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大悟对招投标违规现象开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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