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8月22日)
同志们:
今天,县政府召开殡葬管理工作会议,主要目的是动员县殡葬管理领导小组全体组成人员和全县各级各部门进一步深化认识,强化责任,狠抓落实,全面贯彻国家、省市关于殡葬改革精神,认真执行《长阳土家族自治县殡葬管理办法》,确保我县殡葬改革、殡葬管理和殡仪服务提高到一个新的水平,实现人与自然的和谐发展。刚才,县民政局局长、县殡葬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饶树声同志总结了我县2006年以来殡葬管理工作情况,并对下一步的殡葬管理工作作了安排部署。会上县政府与领导小组相关的成员签订了目标管理责任书,部分成员单位负责人在会上又作了表态发言,都讲的很好,很具体,我都同意,希望大家按照会议要求和签订的责任书认真抓好落实。下面我再强调几点:
一、思想上务必要深化认识,高度统一
殡葬制度改革是党和政府倡导的一项移风易俗的社会改革,是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内容和社会文明与进步的重要标志,是落实“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的具体实践,是把长阳建设成生态休闲旅游名城发展目标的重要组成部分。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殡葬改革工作,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密切关注,全县各级各部门积极支持殡葬改革,使我县殡葬改革工作紧紧围绕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的主旋律,认真贯彻落实节约土地和保护环境的基本国策,采取有力措施,在改革土葬、倡导火葬、革除丧葬陋俗、实行文明节约办丧事等方面取得了明显成效。城区陵园设施建设逐步改善,殡葬管理的领导、督查和责任考核机制已经建立,殡葬服务职工队伍业务素质逐渐成熟,绝大多数干部群众的丧葬观念逐步转变。这些成绩的取得来之不易,得到了广大人民群众的赞同。但是,我们也应看到,殡葬方面的千年旧俗还未从根本上解决,殡葬改革和殡葬管理仍然面临着严峻的挑战。主要表现在:一是极少数干部群众思想认识不到位,仍然愚昧迷信、陈旧落后,导致重殓厚葬,打斋“做七”,建“寄生”碑,造豪华墓,尤其是在城区内搭设灵堂、燃放鞭炮、抬棺游街、乱埋乱葬的现象时有发生。二是极少数部门和单位履行殡葬管理职责和落实管理责任不到位,存在有章不循、执法不严、违法不纠的现象。三是公墓建设管理和殡仪服务不到位,执行规划的意识不强,执行政策不公,殡仪服务不规范。四是殡葬设施建设投入不到位,存在陵园建设停滞不前,基础设施不配套,设备原始落后,殡仪服务的条件层次低。这些问题的存在,极大地制约着我县殡葬改革和殡葬事业的发展。为此,各级各部门务必要进一步深化对殡葬改革工作的重要性、必要性和艰巨性的认识,切实从思想上把殡葬改革管理工作放在更加重要的位置。
(一)殡葬改革就是实行文明节俭办丧事。早在1956年毛泽东、朱德、刘少奇、周恩来等151名老一辈无产阶级革命家就在“实行火葬,不占用耕地,不需要棺木,节省装殓和埋葬费用,这无碍于对死者的纪念”的倡仪书上签名,这次由中央领导发起的签名活动,从此开启了一场社会习俗的革命,指明了殡葬改革的方向。我县殡葬改革进展缓慢,但自从县城区金子山陵园投入使用以后,我县的殡葬改革和管理,得到了长足进展,涌现出多种多样的文明祭礼形式,以往重殓厚葬和愚昧迷信的陈规陋习,逐渐被文明的殡葬礼仪所代替,文明祭奠的社会氛围正在逐渐形成。用遗体告别、开追悼会代替焚香摆供,用黑纱、白花代替披麻戴孝,用鞠躬默哀代替磕头跪拜,用播放哀乐代替吹吹打打、鸣放鞭炮等,新的文明祭奠形式正伴随和谐社会的构建,逐步深入到群众生活。但是,在我县农村地区,部分群众对传承几千年的丧葬习俗还根深蒂固,还较普遍存在重殓厚葬、打斋“做七”、披麻戴孝、扬幡招魂等丧葬陋俗。在县城区,部分家庭不遵守殡葬管理法规,不服从殡葬管理工作人员管理,不将亲人遗体送到金子山陵园安放,仍然在大街小巷、公共场所乱设灵堂,在禁鞭区域和禁鞭时限内燃放鞭炮,出殡的队伍浩浩荡荡,敲锣打鼓,丢撒“买路钱”等。据初步统计,一年全县的殡葬耗费在2000万元以上,有的一场丧事要花钱三、四万,费时四、五天,惊动一大方。把有限的财力、人力不用到发展生产、吃药治病、子女读书方面,而是白白浪费到讲排场、虚面子、假孝道上。这些现象屡禁不止,已经成为群众沉重的经济和精神负担,严重影响到群众的工作、生产和休息,败坏了社会风气,群众意见非常大。因此,我们务必牢固树立殡葬改革就是革除丧葬陋俗,实行文明节俭办丧事的意识,以高度的责任感,严肃认真的科学态度、力说力行的工作作风,扎扎实实抓好殡葬改革工作,引导广大群众树立健康、科学、文明的丧葬观,切实做到文明节俭办丧事。
(二)殡葬改革就是节约土地。节约土地是我们国家的一项基本国策,以实行火葬,改革土葬为重要内容的殡葬改革,就是认真贯彻落实节约土地这项基本国策的具体体现。随着人口的不断增长,随着工业化和城市化进程的不断加快,尤其是城市建设步伐的日新月异,城市空间的拓展和其功能的进一步完善,土地已变得寸土寸金,死人与活人争土地矛盾日益突出。国家对公墓的管理早已作出明确规定,“埋葬骨灰的单人墓或双人墓占地面积不得超过1平方米。在土葬区内,安葬单人遗体占地不得超过4平方米,双人墓不得超过6平方米。”省政府及省民政厅,针对我县山大人稀的地理状况,规划长阳为土葬区。据调查和统计,我县农村目前仍普遍采取就地土葬,没有集中的公益性公墓,每埋葬一具遗体平均占地在20平方米,县城区居民死亡后从2004年开始有60%集中安葬在金子山生态陵园,每具遗体占地4平方米。全县每年死亡人数3000余人,其中城区每年死亡人数在100人左右。我们要算一算帐,若采取分散就地埋葬,每年要占地90亩;若采取集中到公墓埋葬,每年将减少占地72亩;若采取火化后埋葬骨灰每年将减少占地85亩。1年可节约土地70-80亩,10年就可节约土地700到800亩,就可给近200位农民留下基本生存的“饭碗”。土地资源对我县城区来说,显得更为紧缺。自治县七届人大一次会议通过的新一轮城市总体规划中,城市规划区控制面积93.6平方公里,其中可供建设用地10.3平方公里,规划到2020年长阳城区居住人口12万人,人均建设用地85.8平方米。若我们不积极改革土葬,推行火葬,采取公墓集中安葬,到2020年就会导致死人争夺近300名居民在城区的立足之地。不算不警觉,一算就明白。对此,我们必须保持清醒的认识,从长计议,要通过加快公墓建设,推进殡葬改革,加强殡葬管理,达到节约土地的目的。
(三)殡葬改革就是保护环境。这里讲的保护环境,一是保护自然环境。二是保护投资环境。保护环境是我国的又一基本国策,是惠及子孙的大事。县委、县政府历来高度重视环境保护工作,提出要像爱护自己的眼睛一样爱护环境。我县旅游产业、招商引进乃至全县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其长阳的青山绿水、宜人的风光、宜居的环境,功不可没。但是,我们也要看到,由于我县的殡葬改革严重滞后,传承千年的土葬陋习还在不断地破坏着长阳的自然环境,越来越严重地影响着我县的投资环境。有的坟墓紧靠公路,既影响视线,又障碍着公路线的取直扩宽;有的坟墓建在城市规划区及建设用地规划区内,搬迁难度大,费用高,增加投资成本,影响着招商投资和项目建设;有的坟墓建在风景名胜区和旅游景点区,使碧绿秀美、生机盎然的自然景象大煞风景;有的坟墓建在井旁、河边、库岸,污染水质,传播疾病;有的坟墓埋在林间草丛,成为引发山林火灾的一大隐患。据统计,每年的森林火灾,有60%以上是由上坟扫墓引起的,直接危及着人民的生命安全,烧毁大片森林植被。有的在城区和集镇举办葬礼,燃放的鞭炮振耳欲聋,乌烟瘴气,严重影响他人休息、影响市容。由此可见,殡葬改革和管理直接关系到生态环境和发展环境建设。
同时,我们还要看到,殡葬改革和管理还关系到我们的行政效能问题。早在1997年国务院就发布施行《殡葬管理条例》,明令禁止在“耕地、林地、城市公园、风景名胜区和文物保护区,水库及河流堤坝附近和水源保护区,铁路、公路主干线两侧”建造坟墓。我县历届人大、政协关注,政府及主管部门拉钱负债,投资近500万元于2004年兴建了金子山公墓、殡仪馆,出台了管理办法,签订了目标管理责任书,成立了工作机构,组建有专门的殡仪服务队伍,其设施和条件已具备满足居民的殡葬需求,使涉及城区居民殡葬方面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问题得到了解决。按说这是件非常好的事,但曾一度已得到遏止的殡葬违规行为现在又在城区搭设灵堂、燃放鞭炮、抬棺游街、建造坟墓时有发生。它污染环境,干扰居民休息,影响市容,败坏社会风气,已恶化到领导不满意、干部不满意、群众不满意的程度,这不得不引起我们深思和警醒,不得不反省我们行政的效能。因此,我们务必要以积极的态度多从我们管理者自身查找原因,多从主观上查找原因,带头重视殡葬改革,宣传殡葬改革,参与殡葬,又好又快地把我县殡葬改革尤其是城区殡葬改革和管理推到位,抓出成效。
二、管理上务必要强化责任,齐抓共管
我县殡葬改革和管理的总体要求要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严格执行殡葬管理法律法规,认真贯彻积极改革土葬,逐步推行火葬,革除丧葬陋俗,节约土地,保护环境,实行文明节俭办丧事的方针,促进我县经济社会全面进步。近期工作目标要重点治理县城区规划区和其他重点区域的乱埋乱葬行为,基本实现县城区规划区内和其他重点区域无乱埋乱葬、无丧葬陋俗的现象。为此,我着重强调以下几点:
(一)职能部门都要全面履行管理职责。殡葬改革和管理是一项复杂的社会系统工程,葬法和葬礼涉及到多个方面,其管理工作涉及多个职能部门,单靠几个部门是不能全面正确施行管理职能的,需要相关职能部门积极配合,齐抓共管。如殡葬基础设施的建设、殡葬服务机构的管理等应由民政部门主管;查处非法占地葬坟,买卖墓地等违法行为,其执法主体是国土资源部门;制止在县城区搭设灵堂、占道经营丧葬用品等违规行为,其执法主体是建设部门;查处不听劝告,在禁鞭区和禁鞭时限内燃放烟花爆竹、妨碍公共秩序、危害公共安全等违法行为,其执法主体是公安部门;对城区规划区内的财政供给人员和参加社会保险人员死亡后,须凭殡葬管理部门出具的《安放证书》方能给其亲属审批、支付丧葬费和一次性抚恤费,由财政部门、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最后把关;对城区规划区内的机关、企事业单位的干部职工及随住直系亲属死亡后,违规在城区规划区内搭设灵堂办丧事或建造坟墓、或抬棺游街的,该单位当年不得评为文明单位、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先进单位,则由县文明办、综治办审核把关,等等。这充分说明殡葬改革和殡葬管理工作,必须形成由政府牵头、各相关单位密切配合、全社会广泛参与的工作机制。因此,我们要继续贯彻执行《县委办公室、县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县殡葬管理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工作职责>的通知》(长办文〔2004〕32号)和县民政局、县精神文明办公室、县综合治理办公室、县监察局等14家单位联合印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殡葬改革工作的意见》(长民字〔2005〕25号),各级各部门都要认真履行自己的职责,该哪个办的事,一定要尽职尽责的办好。部门之间要加强协调配合,互相理解,互相支持,遇到问题要主动沟通,加强协调,绝不允许见而不管,议而不决,放纵自由,无所作为。会上,我代表县人民政府和大家签订了殡葬管理目标责任书。建立目标责任制,其目的就在于强化各级各部门特别是领导的责任,促进方方面面的工作,通过建立健全严格的目标管理机制,明确各自任务,抓住工作要点,制定工作标准,层层落实责任,确保全面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二)殡葬行业要认真履行服务职责。殡葬服务业是体现社会公益性和社会福利性并具有服务性、引导性、民族性和强制性的特殊服务行业。既是为死者服务,又是为生者服务。随着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不断推进以及人们生活方式的改变,群众对殡葬服务的要求日益提高。因此,必须把满足丧属的要求作为殡葬服务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我县殡葬管理所及金子山殡仪馆,一定要把不断提高服务质量放在首位,通过优质、高效的服务和公平正义的管理,在推进我县殡葬改革中发挥积极作用。一是要加强公墓的管理建设。金子山陵园的建设和管理是我县殡葬改革的重要组成部分,务必要加大投入,加快陵园建设步伐,在建设管理中要严格按建设规划实施,努力做到将优美自然环境与优秀民族文化及优质服务有机融为一体,把金子山陵园建成绿化率高、生态状况好、风景优美的人生后花园,以对公众产生强大的吸引力和诱惑力。二是要完善葬礼配套设施。着力改善丧属亲友参加悼念活动的乘车、进餐、夜晚休息等条件,为丧属创造良好的治丧环境。三是要健全各项管理制度,强化从业人员的职业道德教育和岗位培训,训练出高标准、严要求、快节奏、高效率的办事作风,不断提高殡仪服务质量。同时,要严格执行殡葬收费政策,公示收费标准,提高殡葬收费的透明度和公开度,让丧属自主选择项目,明明白白消费;要加强内部管理,降低生产成本,发扬艰苦创业精神,用优质的服务和优惠的价格,尽可能多的满足中低层收入者的丧葬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