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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年8月10日 8:41:42 星期四
 
吕学锋同志在全县物价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发布时间: 2008-4-3 下午 02:36:25  文号: 〔2008〕22号

 

(2008年3月28日)

同志们:

    这次全县物价工作会议,是经县人民政府研究决定召开的一次非常重要的会议。会议的主要任务是传达贯彻全市物价工作会议精神,总结回顾2007年的物价工作,安排部署今年的物价工作。2007年,全县物价工作业绩突出,成效显著,在此,我代表县委、县政府向辛勤工作在物价工作岗位上的全体干部职工和关心支持全县物价工作的同志们表示亲切的慰问和衷心的感谢!希望同志们在新的一年里再接再厉,再创佳绩!刚才,士军同志全面回顾和总结了2007年物价工作,深刻分析了当前的经济形势,对做好2008年度全县物价工作讲了很好的意见,我都表示赞同,希望同志们认真贯彻落实。下面,我讲三点意见。

    一、2007年全县经济工作及物价工作成效明显

    2007年,我县经济社会继续保持了速度快、质量高、效益好、后劲足的良好势头,综合实力跃居全省民族县(市)前茅。全年实现生产总值39.65亿元,增长11%;社会固定资产投资11.58亿元,增长19.5%;财政收入2.68亿元,增长25.6%,国税、地税双双过亿,分别达到1.12、1.42亿元,增长42.8%、20.9%。人民生活水平明显提高,城镇居民可支配收入和农民人均纯收入分别增长8%和6%以上。这些成绩的取得是县委、县政府正确领导的结果,也是各地、各部门坚定不移地落实中央、省、市和县委、县政府方针政策和各项措施的结果。
价格问题直接关系到广大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是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问题。在过去的一年中,物价部门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的中心工作,认真履行价格监管、调控、服务职能,为促进经济社会持续快速健康发展作出了积极贡献。坚持履行职责,服务大局,坚持突出重点,关注民生。特别是在完善价格应急预警机制、维护市场价格秩序、整治影响群众利益的价格热点问题、开展“价格服务进万家”活动和加强干部队伍建设等方面,取得了明显成效,值得充分肯定。

    在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也必须清醒地认识到,在市场经济逐步建立、发展和完善的当今时代,做好物价工作、确保物价稳定的任务十分艰巨,特别是当前物价形势十分严峻。去年以来,随着国内经济、投资快速增长,粮油肉等主要农产品稳中趋涨,工业消费品和生产资料价格涨幅加大,国际大宗商品价格对国内价格继续上扬产生较大压力,物价问题已成为影响经济社会发展全局的重要因素。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明确提出,要把“防止经济增长由偏快转为过热,防止价格由结构性上涨演变为明显的通货膨胀”作为2008年宏观调控的首要任务。虽然我县商品整体供过于求的局面没有根本改变,但是,价格总水平过快上涨是当前经济运行中的一个突出问题,特别是受国内价格总体水平上涨趋势影响,2007年我县居民消费价格指数超过了年初3%左右的预期控制目标,达到5.7%,为近年来最高值。由于去年涨价对今年的滞后影响较大,从运行趋势来看,2008年物价仍然面临较大的上涨压力,稳定市场价格总水平任务十分艰巨。因此,我们决不能有丝毫的麻痹,要进一步增强紧迫感和责任感,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县委、县政府的决策部署上来。以稳定物价、改善民生、保障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为目标,切实搞好价格调控和监管整顿,规范涉及民生的重点领域、重点行业、重点商品的价格秩序,控制价格总水平的过快上涨。

    二、认清形势,坚定信心,突出重点,扎实做好全县2008年的物价工作

    2008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的第一年,也是实施“十一五”规划承上启下很重要的一年。同时,我们将迎来北京奥运会和改革开放30周年,做好今年的物价工作,意义非常重大。2008年我县经济工作的主要目标是:加快推进特色农业大县、新型工业强县和生态文化旅游名县建设,着力打造都市后花园,力争全县生产总值增长11%以上;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增长18%以上;财政收入增长12%以上;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农民人均纯收入分别增长6%以上。当前,长阳已进入最佳发展机遇期,中央加快实施西部大开发、中部地区崛起战略和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中央和省委出台和落实一系列支持民族地区加快发展的方针政策,沿海地区产业和资本加速向中西部地区梯度转移,为我们加快发展带来了契机。但是同时,今年国家实行稳健的财政政策和从紧的货币政策,致力于“两个防止”,宏观经济环境趋于紧缩。要保持当前发展的好势头,对我们是严峻的考验。我们要科学研判形势,坚持从实际出发,牢固树立全局观念,把物价工作放到经济社会全局中统筹考虑和安排,服从和服务于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大局,通过价格调节经济的杠杆作用,创造性地做好物价工作,服务于全县经济发展,为实现长阳跻身全省山区县(市)和全国少数民族自治县前列的目标作出更大的贡献。

    (一)稳定政府定价和政府指导价,加强价格监管。严格控制政府定价和政府指导价调整。供电、供气、供水、城市公交等公用事业、游览参观点门票价格,近期一律不得提高,各级各类学校的学费、住宿费标准一律不提高,医疗服务以及尿素等化肥价格要保持稳定。按照国家、省、市安排,对部分重要的居民基本生活必需商品及服务实行临时价格干预措施,依法加强对粮、油、肉、禽、蛋、饲料、液化气等重要商品价格监管,对达到一定规模和影响的批发、零售企业实行调价备案,待价格显著上涨情况消失后解除临时价格干预措施。对未列入政府定价和备案范围的其他居民基本生活必需品,也要进行必要的监管,引导企业按照公平、合法、诚实、信用原则定价,严格自律,规范定价和经营行为。对属于市场调节价的商品和服务要采取措施,加强引导,注意调控,保持稳定。

    (二)稳妥推进价格改革。要在保持价格总水平基本稳定的前提下,按照统筹平衡、兼顾各方和适度分散的原则,根据实际形势,稳妥、审慎、严格按程序做好政府调价项目工作。今年国家和省将加大油、气、煤、电、水等价格体制改革,县物价、发改、质监、审计等部门要超前做好工作准备,切实抓好价格调整的预测分析评估等前期工作,适时审慎出台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价费政策。

    (三)强化价格监测调控。要按照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上关于“加强价格监测工作”、“深入研究价格总水平变化规律和特点,提高价格调控的预见性”的要求,完善价格监测网络体系,加强价格监测预警,健全价格信息收集、分析、发布管理机制。既要研究总体水平的变化,又要关注结构性变化,防止结构性矛盾演变为全局性矛盾;既要注重现状分析,更要把握趋势变化,分析问题原因,及时提出工作措施和应对预案。要积极做好征收价格调节基金的前期准备工作,发挥其促进生产、保障供给、弥补企业政策性亏损、补贴生活困难群众等方面的重要作用;要积极防范市场价格异常波动,健全完善价格异常波动应急预案机制,提高价格应急处置能力,有效抑制价格异常波动对生产生活的不利影响。

    (四)千方百计抓好生产,确保市场供应。要认真落实中央、省、市一系列关于促进生产、保障供应、稳定物价的政策要求,进一步调动农民群众的生产积极性,保证粮食、肉类和食用植物油等重要农产品的生产和供应,切实做好收购、储备和调运工作,从源头上增强粮食、猪肉、植物油等群众生活必需品的供给。要落实粮食收购资金,做好粮食收购入库工作;要做好粮油肉菜等群众生活必需品的生产调运工作,组织落实货源,保证市场供应;要保证农产品运输车辆的油料、燃气供应,切实落实好主要农产品运输过程中的税费减免政策,确保“绿色通道”畅通。要加强重要商品的储备,因地制宜搞好粮油肉等重要农产品的储备及化肥、农药等重要农业生产资料的淡储旺供,及时筹措和拨付储备费用,严格按要求落实储备货源,建立健全重要储备物资应急投放预案,发挥储备商品“蓄水池”的重要调剂作用,确保人民群众安定生活和农业生产需要。

    (五)妥善安排低收入群体生活。当前,价格上涨是以食品价格上涨为主导的结构性价格上涨。由于城市低收入群体对食品消费支出比重较大,他们的生活水平受价格上涨影响较为明显。要充分考虑价格上涨对不同收入群体的影响,尤其是要充分考虑低收入群体对价格上涨的承受能力,采取有效措施,切实维护低收入群体的利益,把价格总体上涨幅度控制在合理范围内,确保低于同期国民经济增长率和城乡群众人均生活费用的增幅;要运用财政扶困补助专项资金、价格优惠、价格补贴等措施,落实和完善对相关行业以及面向生活困难群众的优惠政策,切实保障低收入群体的基本生活不因物价上涨而受到较大影响;要进一步加强对重要生活必需品、教育、医疗、经济适用房价格的监管,切实减轻价格调整后对人民群众的生活负担,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六)强化价格监督检查,规范市场秩序。价格监督检查是价格执法的主要手段,对维护市场价格正常秩序,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要围绕经济社会发展中心和群众关心的价格热点问题,充分发挥价格监督检查职能作用,严厉打击价格违法行为,整顿市场秩序,切实维护群众利益。物价、工商、质监、畜牧、食品监管、卫生等部门要组织开展商品和服务市场价格、惠农政策等专项检查,加大对哄抬物价、串通涨价、价格欺诈、捏造散布涨价信息等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要加强重点时段市场价格监管,切实做好重要节假日和重大活动期间市场价格检查。要组织物价、商务、工商、质监、粮食等部门,扎实开展生活必需品市场和价格专项检查,严厉打击价格违法行为,抑制价格的不合理上涨,保护消费者和经营者的合法权益。要创新工作方式,牢固树立“管理与服务并重、教育与处罚并重”的理念,以价格服务进万家、价格诚信建设为重点,加快推进社会价格信用体系建设,努力营造“依法定价、诚信定价、诚信经商”的良好氛围。

    三、加强领导,依法治价,努力提高价格管理工作水平

    (一)加强组织领导。物价稳定是保持经济平稳运行的重要前提,物价工作是政府管理经济、调节利益、配置资源、保持稳定的重要工具和手段,是党和政府联系群众的重要纽带。各级政府要把做好物价工作作为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一项重要内容,把保障供应和稳定价格工作列入政府重要议事日程,切实加强和改善对物价工作的领导,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物价部门要找准工作切入点和着力点,认真履行职能,积极主动地当好参谋助手。各有关部门要各司其职,各尽其责,形成合力,确保发展生产,保障供应,为做好全县物价工作创造良好的工作环境。

    (二)强化依法治价。物价部门既要制定相关的价费政策,又要负责督办落实和实施监督检查。要依法治价,也要不滥用权力。相关部门和单位的干部一定要认真学习党风廉政建设的相关规定,自觉遵守党纪国法。树立正确的世界观,正确行使手中权力,不为利诱,不做单位和个人利益的代言人,更不要充当部门利益的保护伞,过好权力观、利益观,真正为国家谋发展,为人民谋利益。

    同志们,做好新形势下的物价工作,任务更重、责任更大、要求更高,特别是当前,保障市场供应,加强价格监管,任务十分艰巨。我们一定要在县委、县政府的领导下,进一步增强责任意识,创造性地用新思路落实新任务,用新办法解决新问题,用新举措开创新局面,不断取得物价工作的新成绩,向党和人民交上一份满意的答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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