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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3(网名)同志:
你好!
县教育局于10月30日收到你在县长信箱中反映的关于县实验小学利用公共职务谋取利益问题的来信,现就有关问题回复如下:
1、关于食堂商店的经营问题。据调查,该校食堂、商店虽然实行的是承包经营,但学校是本着服务、方便师生的人本观念进行低价承包,经营中学校对食堂卫生和商品价格的管理是严格和过硬的,从未发生过食品卫生安全事故,服务令大多数家长、师生满意。近日来,为贯彻落实省、市、县人民政府“关于切实做好学校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指示精神,重点围绕县教育局“关于学校食品卫生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该校一是就学校食品卫生安全工作专门召开了会议,形成了整治方案;二是组织食堂、商店从业人员召开会议,并进行培训;三是对学生进行了食品卫生安全的专题教育,要求学生不在无证经营的流动摊点上购买食品,尤其针对目前猪肉暂不能食用的情况,教育学生不要轻易购买“烧肉串”等食品。所做的这些是从关心、爱护学生的角度出发,没有谁强行要求学生在校吃早餐,更不存在学生在校外吃早餐扣班级积分的现象。调查结果显示,该校1/3的学生在校外吃早餐或购买商品。
2、关于青少年活动中心的招生问题。长阳青少年活动中心是依法举办的教育机构,其服务内容包括青少年各种特长培训,收费标准由物价部门核定并下发收费文件。开办两年来,社会反映良好,少儿特长培训本着学生及家长自愿的原则。今年在县实验小学招收特长培训学生约500人,其招生信息由青少年活动中心提供,县实验小学未做统一要求,个别教师出于对学生综合素质发展的关心,说过“如果有条件尽可能参加培训”的话,但从未采取过任何强行措施。 学校是千教万教教人求真的地方,决不会为眼前的点滴利益做有损学生身心健康的事,更不会用虚假的言行欺骗家长、哄骗学生。当然,学校在施教过程中的要求,难免在理解上、执行中会有一些差异。今后县教育局将进一步加强对该校工作的督查和指导。
长阳土家族自治县教育局
二〇〇六年十一月一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