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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人”网民:
您写给“县长信箱”的关于《城区周边农村有线电视收费太高》的信访件已由县政府督查室转我局收悉,非常感谢您对广播电视事业发展的关注和支技,现将您在信中所反映的几个问题答复如下:
一、关于城区周边农村有线电视收视费太高的问题
有线电视是当前城区及乡镇人口密集区广播电视主要覆盖方式之一,目前,全县广播电视有线网络已覆盖了11个乡镇,100多个行政村,县城和各乡镇共有近30000用户看上了有线电视。
有线电视网络的建立是一项高投入的事业,科技含量高,设备老化、更新快,尤其是农村广播电视网络因地形地貌复杂,居住分散,点多面广,建设成本比城区高得多,单靠广电部门经营收入无法支撑其发展。国家为了满足农村收听收看广播电视的需要,实施广播电视“村村通”工程,投入了一部分物资设备,地方配套了部分人力、物力、财力,才使许多农村也和城区一样看上了有线电视。城乡有线电视的运行维护管理实行的是市场化的运作机制,目前,我局拥有有线电视光缆干支线700多公里需要维护管理,传输模拟电视节目36套,数字电视节目近百套,为了确保城乡广大用户正常收看电视,每年用于前端机房、线路维护、设备器材更新、上交中央电视台加密频道收视费等100多万元,费用主要来源于收视维护管理费。
有线电视收视维护管理费用的收取主要是物价部门根据当前经济社会发展水平以及结合行业实际核定的。目前,县广播电视局所属的有线电视网络用户有10000多户,主要包括城区用户以及周边部分农村用户,现行的收视费是在原10元/年的标准执行了10年以后,依据法律法规,参照宜昌周边县市标准,结合各类物价上涨因素,按照程序,由物价部门在审核我局有线电视运行成本的基础上,组织几次听证,广泛听取社会各界及用户代表的意见,报县人民政府同意后,从2006年1月1日起执行的。由于我局的网络是城乡一体的,网络内执行的是同一标准,您反映的收视费对于农村来说太高的问题,我们是可以理解的,但对农村用户另行制定价格,暂时难以实行,主要是基于运行维护成本高、投入大等实际情况。对于农村特殊困难的群体,我们实行了一定优惠政策,可以在村、镇、民政部门出具证明,广电局实地调查的基础上适当减免。
二、关于不准安装地面卫星接收设施的问题
安装和使用卫星地面接收设施有严格的法定使用范围和审批手续。根据国务院第129号令《卫星电视广播地面接收设施管理规定》和湖北省第111号令《湖北省卫星电视广播地面接收设施管理办法》规定,个人一般不得设置卫星电视广播地面接收设施。只有因地理条件等原因的限制收不到当地电视台、电视转播台、电视差转台、有线电视台电视节目的地区,个人才可以申请设置卫星电视广播地面接收设施接收境内电视节目。因此,有线电视网络覆盖范围内个人不能安装卫星电视广播地面接收设施。
基于上述两个方面的原因,我局暂不能落实您的建议和要求,敬请谅解,便我们感谢您提出的宝贵意见。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将充分考虑农村用户的实际情况,将现有的收视费标准在相对较长的时间内维持不变,确保让城区周边农村用户能看得起有线电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