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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全县行政执法考试问题的回复
 
发布时间: 2008-7-24 8:13:32   点击数:

 

主题 全县行政执法考试问题
来信人  魏某 来信时间  2008-7-1

    在全县行政执法机关开展文明执法教育活动及更换执法证的活动期间,从我系统行政执法证换证申报统计登记表可以看出,出现了上有对策、下有政策、欺上瞒下、弄虚做假、有部分人员准备骗取行政执法证,有必要向尊敬的马县长及有关监管部门如实反映:

    在我系统行政执法证换证申报统计登记表中发现申请换证的极少数人员身份、岗位与事实不符,完全不符合不具备《湖北省行政执法条例》第二章第十二条及相关的法律、法规的规定,实际情况有的是司机、财会、工人等后勤工勤人员。上述人员没有一天从事过本岗位的业务工作、没有本专业岗位的学历证书、没有本岗位专业知识合格上岗证、业务知识为零、以前也没有行政执法证,申请换证申报表完全弄虚做假,申请换证申报表上有的申报人员原来就不是行政执法人员,而现在也完全不具备条件不符合要求,但是登记统计表所填写的行政执法人员的号码是假的,是做假的。

    如果这次这些完全不具备条件不符合要求的人员采取上有对策,下有政策,欺上瞒下,弄虚做假、只要跟部门“一把手”的关系好、骗取了行政执法证,就不能保证有关行政执法部门在依法行政的过程中,有高素质、懂法律、业务过硬、具备综合素质的执法人员。少数骗取了执法证的人员就会充当“南郭先生”给政府添乱,可能导致由于不合格的执法人员发生的不必要的政府行政赔偿。

    建议:

    1、在更换行政执法证件时:一定要要求所有行政执法人员提供原有的本岗位学历证件原件、本岗位专业知识合格上岗证原件。

    2、在更换行政执法证时: 一定要要求所有行政执法人员提供原有的执法证老证原件。

领导

批示

意见

      人人参学是好事,表明我县构建学习型社会已蔚然成风,应予肯定。考试是推动学习的手段,不是发证的唯一要件,换发证件工作一未部署二未启动,何来换证申请?请县文明执法教育办据实公开答复并承诺严格按条件和规定公开换证,接受监督。

                                     吕学锋

                                   2008.7.10

回复部门(领导)

县效能建设暨“两项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回复时间

二00八年七月二十一日

“魏某”同志:

    现将你在“县长信箱”反映的“有部分人员准备骗取行政执法证”的来信回复如下:

    根据全省统一要求,今年四至七月,我县在全县行政执法机关开展了以“依法行政、执法为民”为主要内容的文明执法教育活动,活动分为学习动员、自查自纠、整改落实和检查验收四个阶段。活动期间,根据全市统一安排,我县于7月5日进行了全县行政执法人员文明执法教育考试,并于7月19日对考试不及格和因故未参加考试人员进行了补考。

    文明执法教育考试是开展文明执法教育活动的重要环节,是推动学习的重要手段,也是对我县开展文明执法教育活动的一次检验。本次考试对象为全县行政执法机关中已经取得行政执法证的行政执法人员。部分行政执法单位为了强化学习效果,组织本机关包括工勤人员在内的全体工作人员参加学习教育活动并参加考试,以考促学,这种做法很好,值得肯定。同时,这次考试对未取得执法证的人员是否能够取得行政执法证没有直接联系,执法证的办理将由政府法制办公室严格依照《湖北省行政执法条例》和《湖北省行政执法证件和行政执法监督检查证件管理办法》的规定进行审查,经市政府法制办审核后,报省政府法制办审批发证。7月15日,县法制办印发了《关于对行政执法人员重新登记有关事项的通知》,要求登记对象必须是已经取得行政执法证且经本次考试合格人员,对于本次考试不合格人员,不得重新登记。

    目前,我县的行政执法人员重新登记工作已经启动,登记结果将在“湖北省政府法制信息网”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若发现有骗取行政执法证的情况,可向县政府法制办公室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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