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人民政府决定:
向克静同志任县民政局副局长(正科级);
刘世新同志任县水利水电局副局长(正科级);
黄昌桃同志任县移民局副局长(正科级);
免去覃守甫同志县民政局副局长职务;
免去田玉宇同志县公安局副局长职务;
免去欧阳劲松同志县移民局副局长职务;
免去程刚同志县水利水电局副局长职务。
免去胡文新同志县水利水电局副主任科员职务(保留副科级待遇)。
二○○六年十二月十一日
县人民政府关于林宁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