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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年8月10日 8:41:42 星期四
 
自治县人大常委会关于李永华同志任职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06-12-26 上午 08:36:40  文号: 长常人〔2006〕7号

 

自治县人民检察院:

    根据自治县人民检察院祝阳华的提名,经自治县六届人大常委会第20次会议通过。

    任命:

    李永华为自治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员、检察委员会委员、副检察长。

    二○○六年十一月二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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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条信息: 自治县人大常委会关于方正权同志免职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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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县人大常委会关于郑国煊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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