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县人民检察院:
根据自治县人民检察院祝阳华的提名,经自治县六届人大常委会第20次会议通过。
任命:
李永华为自治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员、检察委员会委员、副检察长。 二○○六年十一月二十三日
自治县人大常委会关于郑国煊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