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县人大常委会: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的有关规定,根据工作需要,现提议:
范智新同志任长阳土家族自治县人民政府科技副县长;
免去冯晓东同志长阳土家族自治县人民政府科技副县长职务。
请予审议。
附件:范智新同志简介
自治县人民政府县长:马尚云
二○○八年二月十五日
附件:
范智新同志简介
范智新同志,男,汉族,湖北松滋人,本科文化程度,在职硕士在读。1976年7月出生,2000年7月参加工作,2000年3月加入中国共产党,现任华中科技大学副处级干部。
该同志主要学习和工作经历:
1996年9月至2000年7月,湖北大学历史系档案学专业学习,获学士学位;
2002年11月至今,华中科技大学高等教育管理学硕士在读;
2000年3月至2000年7月,武汉市汉阳区房地产公司办公室任秘书;
2000年7月至2002年12月,华中科技大学化学系工作,任分团委书记、学生政治辅导员;
2002年12月至2006年8月,华中科技大学人事处人事调配科任职员;
2006年8月至2007年11月,华中科技大学人事处教师工作办公室任副主任;
2007年11月至今任华中科技大学副处级干部。
该同志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对工作充满热情,对群众充满感情。能够加强政治理论学习,在实践中坚定不移地贯彻执行好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能够在各种岗位上大胆开展工作并取得良好的业绩,工作作风扎实,乐于奉献,敢于吃苦,开拓创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