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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http://www.hbcy.gov.cn 2006-3-17 下午 02:00: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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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提出申请:申请人提供相关的行政事业收费或经营服务价格文件依据,出具单位及法人资格证明,送县物价局驻行政服务大厅窗口。
2、审查领表:工作人员对申请人提出的申请及收费文件依据进行审查,符合条件者发放《申请登记表》,申请人按规定要求填报。
3、审核发证、办理变更手续:经审查,申请人提出的申请符合规定,收费股予以办理发放《许可证》、《监审证》或办理收费项目、标准登记及变更手续。同时收取办证工本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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