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人民政府:
今年,我镇被县人民政府确定为全县政务公开建设示范乡镇。根据《长阳土家族自治县政务公开示范点建设方案》及省市县有关文件精神,我镇扎实开展了政务公开工作。现将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进一步健全政务公开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
今年,我们根据示范点建设方案的要求,结合我镇的工作实际,充实调整了由党委书记、镇人民政府镇长覃高轩任组长,党委副书记、镇人大主席田玉宇,党委副书记、镇人民政府副镇长朱善政,镇纪委书记刘泽玉,党委宣传委员、镇党政综合办公室主任张琼任副组长,相关部门和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镇政务公开的组织、指导和协调,并下设办公室,负责政务公开的各项具体工作,初步形成了“党委统一领导、政府主抓、政府办公室组织协调、纪检监察机关监督检查、部门各负其责、条块结合、群众参与”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
自领导小组成立以来,开展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党委副书记、镇人大主席、镇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副组长田玉宇和党委宣传委员、镇党政综合办公室主任、镇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副组长张琼多次组织召开办公室系统和部门、镇直单位负责人会议,研究部署全镇政务公开工作;对镇政府机关的政务公开工作进行面对面的指导,提出具体要求和目标;还经常深入镇直各单位,对镇直各单位的政务公开工作进行督导检查,确保了我镇政务公开工作扎实有效地开展。领导小组办公室按照领导小组的统一部署和市、县《示范点建设方案》的要求,扎实开展了政务公开示范乡镇建设,做了大量具体的基础性的工作,印发或转发了全镇2007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2007年政务公开目录和部门(站所)公开目录、长阳土家族自治县村务公开目录,制定了2007年政务公开示范镇建设方案,聘请了全镇政务公开监督小组和监督员,完整地保存、归类和整理了政务公开档案,并将政务公开工作贯穿到全镇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各项具体工作之中,取得了较好的示范效果。
二、进一步规范了公开的内容和程序
今年,新一届党委政府大胆创新,破除了一些不适应形势发展要求的管理体制、管理制度和工作机制,理顺了管理体制,建立健全了一系列新的管理制度,加大了各项工作的检查督办力度,促进了各项工作的落实。新的管理制度和工作机制为我们进一步规范公开程序、丰富公开的形式和内容奠定了较好的基础。
今年以来,我们先后制定了《龙舟坪镇党委政府工作规则》、《镇政府机关管理制度》、《财政资金管理暂行办法》、《财政专项资金调度管理办法》及村级、镇直单位两个财务管理“五不准”的规定等一系列管理制度。这些制度我们分别在镇财政所、镇政府会议室、镇政府门厅内予以公开,进一步扩大了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规范了行政管理行为。我们还建立和推行了党委扩大会、镇人民政府专题办公会决策机制。今年上半年,镇党委按照“摸情况、理思路、查问题、寻对策”的思路,对全镇二十一个村、三个社区居委会和五个改制中心进行分村、分单位办公,破解各村、各单位经济社会发展难题,曾一度被人民群众称之为“流动的党委会”,此类办公会和党委扩大会、镇人民政府专题办公会我们均印发了纪要,便于对照检查,限期落实党委政府在不同会议安排部署和督办的各项工作,同时也便于我们以纪要的形式将党委政府的决策过程和工作过程在一定范围内向村组干部和人民群众公开,接受人民群众的监督。
同时,我们按照“公开是原则,不公开是例外”的要求,广泛听取群众意见,将人民群众普遍关心、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作为政务公开的重点内容。今年,我们在政府门厅处定期公开了新一届党委政府工作思路、奋斗目标、党政领导班子成员分工、机关干部联系方式、办事指南等内容;对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扶贫、农村危房改造资金补贴、征兵、民政优抚、低保、救济款物发放、人事任免、领导干部述职述廉情况、计划生育政策、惠农政策等内容实行分期、分阶段公开。对涉及农民切身利益的粮食直补、良种直补、农机直补政策和资金我们分批次在镇财政所进行公开。
严格执行2007年政务公开目录和部门(站所)公开目录、长阳土家族自治县村务公开目录的规定,按照便于操作、突出重点、兼顾一般、方便群众办事和监督的要求,督促各部门、各单位、各村定期对要求公开的事项进行公开。
三、进一步完善了政务公开的各项制度
今年,我们按照示范镇的要求,进一步完善了政务公开的有关制度,使我镇政务公开工作逐渐步入规范化、制度化的轨道。一是以镇人民政府办公室的名义印发了《龙舟坪镇2007年政务公开目录和部门(站所)公开目录》,转发了《长阳土家族自治县村务公开目录》,对公开的主体、公开的项目、公开的主要内容和公开的方式进行了规范,使各部门、各单位、各村在政务、村务公开工作中有章可循,纠正了过去可公开可不公开就不公开、想公开就公开不想公开就不公开的随意性做法。凡两个公开目录规定的公开项目,各部门、各单位、各村必须予以公开。二是建立了考核评议制度。将政务公开、村务公开工作纳入各部门、各单位、各村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年度工作责任制的重要内容,实行定期检查、定期考核、定期通报。三是建立了责任追究制度。对应公开而不公开或者不按时按规定公开的部门、单位和村,党委政府对主要负责人和直接责任人进行批评教育;对虚假公开、蒙骗群众造成恶劣影响的,要追究有关负责人和直接责任人的责任。
作为全县政务公开的示范乡镇,我们坚持在健全制度、规范程序、完善机制等方面下功夫,做了一些基础性、尝试性的工作,收到了一定的工作成效,一是各部门各村由原来的被动公开向主动公开转变,公开不断制度化、规范化;二是老百姓对各项政策的知晓率由低向高转变,群众的参与权、监督权得到了有效保障;三是我镇在社情民意极其复杂的情况下,仍站在改革稳定发展的大局,新的不稳定因素没有得到滋生和蔓延,但是,我们现在的工作与示范镇建设方案和上级党委政府的要求相比还存在很大差距,主要表现在部分单位和村对政务、村务公开工作认识不足,公开的形式比较单一,公开的程序不够简便,没能完全达到方便群众办事的效果。今后,我们将在县委、县人民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按照示范镇建设方案的要求,进一步完善政务公开的各项制度,规范政务公开的程序,丰富政务公开的内容和形式,充分借鉴其他示范单位的政务公开经验,推进我镇政务公开工作再上新台阶。
2007年11月2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