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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加强民主政治建设,促进依法行政,防止权力滥用,提高办事效率,密切党群关系,促进经济和社会发展,特制定全镇政务公开实施方案。
一、政务公开的指导思想
政务公开必须坚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邓小平理论和党的基本路线为指导,以权力受到监督和制约为着力点,通过政务公开,强化社会监督,增强政务人员的自律意识和依法行政的自觉性,铲除滋生腐败的土壤和条件,规范权力动作,以公开促进公平和公正,从而推进民主政治和政权建设,促进社会经济的良性发展。
二、政务公开的基本原则
一是依法公开原则。政务公开工作应当依照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规定进行。二是真实公正原则。公开的内容应当真实可信,办事的结果应当公平公正。三是注重实效原则。从实际出发,突出重点,循序渐进,讲求实效,不搞形式主义。四是有利监督原则。要方便群众办事,便于群众知情,有利于人民群众行使监督权。
三、政务公开的内容
镇政府机关及其职能部门、镇直各单位、各村委会、县直单位延伸至我镇的站所是政务公开的主体。重点是具有行政执法、审批职能和社会服务职能的部门。只要是不涉及党和国家机密、宜于公开的政务都要公开,内容上要突出对人权、事权、财权的公开和监督,要突出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群众普遍关心、迫切需要了解的事项。
(一)镇政府行政管理、 经济管理活动的公开事项。主要包括:(1)政府经济社会发展计划、发展战略、 工作目标及完成情况; (2)本级政府事关全局的重大决策过程及完成情况;(3)本级财政年度预决算及执行情况;(4)政府向社会承诺为群众办实事的进展情况;(5)镇领导的分工情况、镇领导干部廉政情况以及镇人大代表的建议、议案办理情况;(6)干部的调入、聘用,在中专毕业生分配、征兵等指标分配、原则、标准、条件及结果以及干部选拔、评定和机构改革人员分流情况;(7)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容易滋生腐败的环节的重大问题等。
(二)镇直各部门,县直单位延伸至我镇的站、所等社会服务单位公开的事项。主要包括:(1)办事职责。 包括部门职责、内设机构职责、部门领导分工和办事人员职责;(2)办事依据。即所遵循的法律、法规、政策、决议、决定、指标和需要收费项目的收费标准及收费依据等;(3)办事条件。即办事对象应具备的基本条件及必备的文字资料;(4)办事程序。即办事的过程、顺序等;(5)办事纪律。即在办事的过程中必须遵循的纪律规定和违章、违纪处罚办法等;(6)办事时限。 即办理某一事项所需的最长时间承诺;(7)办事结果。 即办理某一事项的最后结果,应达到的标准和对违章、违规行为的处置结果;(8)监督投诉。包括监督机构、监督制度、监督渠道等。
(三)各村委会公开的事项。主要包括:(1)财务管理情况;(2)计划生育工作情况;(3)农民负担情况;(4)集体经济项目承包经营情况;(5)国土、规划管理和审批情况; (6)村委会干部工作责任目标和完成情况等;(7)农村征地补偿情况;(8)粮食直补等惠农政策执行情况;(9)村委会重大活动情况;(10)“三建一创”活动开展情况等。
四、政务公开的主要形式
政务公开的形式,以便于干部群众周知为宜。要从本单位实际和政务特点出发,同时因地因单位制宜,积极探索公开形式,达到简便易行,增强实效的目的。可通过广播电视,会议,文件,公告,公开承诺,公开栏,公开牌,办事指南等多种途径进行公开。要强化内部监督约束管理机制,保证公开内容真实、公正、可信。各单位要建立政务公开栏和政务公开制度,定期或不定期公开各项政务活动,重大事项要半年公布一次,服务项目要做到及时公开,常年公开,其他一般事项年底在一定范围内公布一次。各单位都要结合实际,具体确定每项公开内容的公开时间、公开范围,增强政务公开的科学性。
五、切实加强对政务公开的领导和督促检查工作
政务公开工作不是一时的权宜之计,而是一项长期的任务,按照“党委领导,政府主抓,纪检监查,部门参与”的要求进行,各党总支、镇直各单位要把政务公开工作提到重要议事日程,主要领导亲自抓,明确领导小组或牵头人,行政一把手任组长,经常研究和解决工作中的问题,要做到“书记主任(站长、所长)抓公开,谁不公开谁下台”,严肃政务公开纪律。乡镇基层站、所不论其隶属关系如何,都必须纳入镇政务公开工作之中,在镇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开展工作。要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把政务公开工作落实情况作为党委、政府岗位责任制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重要内容,加强责任考核和追究,并作为使用干部的一个重要依据。各单位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齐抓共管,共同落实好中央、省、市、县关于推行政务公开的各项要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