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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林业局关于加强退耕还林工程管理的通知
 
http://www.hbcy.gov.cn  2007-7-5 下午 04:00:32   长林字[2007]72号

各林业管理站、国有林场:

    2007年3月29日中央电视台《焦点访谈》栏目以“退耕还林的黑洞”为题报道了四川省资中县银山镇退耕还林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国家林业局高度重视,派出工作组进行了查处,并以(林退发[2007]111号)文进行了通报。根据近期县人大常委会对退耕还林工作专项调查和群众来信来访,我县少数地方退耕还林也存在类似问题,主要是检查验收把关不严、计划分配不合理、大户侵占农民利益、管护责任不落实等问题反映比较突出。为切实落实好国家退耕还林工程的政策措施,保护好退耕农户的利益,规范工程管理,巩固工程建设成果。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加强宣传,提高认识,进一步增强退耕还林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退耕还林工程政策性强,涉及范围广,各地一定要以对国家、对人民高度负责的精神,广泛宣传退耕还林政策,统一思想,提高认识,进一步增强搞好退耕还林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深化对退耕还林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切实加强领导,把退耕还林工作纳入各地重要工作日程,落实工作任务,建立和完善各项工作制度,扎扎实实做好检查验收、政策兑现、成果巩固等各项工作,确保退耕还林目标的实现。

    二、科学规划,严格把握标准。各地要按照下达的退耕还林计划,科学规划,突出重点,将年度建设任务分解落实到山头地块和农户。对25度以下的坡耕地、基本农田保护范围内的耕地和人均不足1亩基本口粮田的,一律不能纳入退耕还林实施规划。规划要相对集中连片,不得将退耕还林指标平均分配,“撒胡椒面”,更不得将指标“暗箱操作”不公正分配在少数干部和大户手中。退耕计划分配要优先安排生态脆弱、重要的地域,并将计划分配情况张榜公示、公开,增加透明度。

    三、严格验收,强化管理。一是要组织有关技术人员,对今年的退耕还林按照国家、省制定的检查验收办法,严把坡耕地退耕还林基本原则,以小班为单位,进行全面检查验收。二是要建立建全检查验收责任制,验收的原始记录材料必须建立档案,并严格实行“谁验收、谁签字、谁负责”的责任追究制度,坚决杜绝人情验收、走过场、弄虚作假的现象,确保验收结果的真实性,为政策兑现提供可靠的依据;三是做好公示工作,检查验收结果必须在工程实施区张榜公示或群众会议形式公布,接受群众的监督,不得暗箱操作,弄虚作假和回避有争议的问题。公示内容包括退耕还林者的姓名、小班号、小地名、退耕地面积、造林树种、成活率等。

    四、加大查处力度,高度重视来信来访工作。针对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要组织工作专班,及时、认真进行调查处理。此外,各地要依照《退耕还林条例》和国家有关退耕还林工程建设的规定,对今年的退耕还林要进一步核查,发现不符合政策规定及有严重问题的,要坚决予以取消,同时对历年的退耕还林进行全面复查,发现有问题的,要对退耕户发出书面整改通知书,限期纠正和整改,并将调查整改的情况于7月30日前上报林业局。

    五、加强后期抚育管理,确保退耕还林成效。做好后期抚育管护工作是巩固退耕还林成果的关键环节,各地要继续开展“退耕还林回头看”活动,认真做好补植补造、抚育管护等工作,对抚育管护不到位的,坚决不兑现钱粮,促使其加强管理,确保成活、成林。此外,要切实加强林政执法监督,严禁毁林复垦的现象发生。

    六、严肃纪律,强化责任。今后在退耕还林工作中对弄虚作假、计划指标乱分配、规划验收不按标准等出现违纪违规问题的单位和个人将按照《退耕还林条例》和《湖北省纪委关于违反退耕还林政策党纪政纪处分暂行规定》严肃处理,一是追究相关人的责任;二是在全县通报批评;三是年度考核直接定为不合格;四是触犯法律的要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特此通知

    二00七年六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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