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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林业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民专职护林员管理的通知
 
http://www.hbcy.gov.cn  2007-7-5 下午 04:04:30   长林字[2007]69号

各乡镇林业管理站:

    为充分发挥护林员的作用,切实有效地保护好天然林资源,在认真调查研究的基础上,今年对农民护林员的聘用和管理进行了调整和完善。根据局对农民专职护林员抽查情况和群众、人大代表反映,全县森林管护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乱砍滥伐等破坏森林资源现象明显减少,农民专职护林员在森林管护中起到了积极作用。同时也反映出森林管护工作存在着急待解决的问题:一是宣传力度不够,少数干部群众对森林管护工作的认识存在一定差距;二是个别农民专职护林员素质低,工作能力较差;三是个别农民专职护林员未认真履行职责,巡山记录不规范;四是护林员监督与管理工作不到位。为进一步加强管理,充分发挥农民专职护林员的作用,切实把森林管护工作落实到位,提高管护效果,现就农民专职护林员的管理工作通知如下:

    一、加强宣传,进一步提高广大干部群众对森林管护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加强森林管护,是加强林业生态建设,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一项重要任务。为切实强化组织领导,做到密切配合,形成上下联动、全社会爱林护林的良好氛围。一是要积极主动地给乡镇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进行汇报,积极争取当地党委政府对森林保护工作的重视。二是加强与村级组织的联系,搞好协调配合,将农民护林员纳入村级队伍管理。农民专职护林员要积极参加村委会召开的各种会议,当好一名信息员和宣传员,主动汇报森林管护工作情况,沟通信息、宣传法律法规和林业政策,提高村、组干部和广大群众对森林管护工作的认识。农民专职护林员全年参加村级会议次数要达到80%以上,做到有会议记录,有村委会工作鉴定。

    二、加强培训,进一步提高农民专职护林员素质。认真落实护林员每月例会制度,每月集中组织一期培训学习。培训要注重实效,每期培训要结合当月工作情况确定培训内容,具有针对性。重点加强政策法规的培训,做到有培训记录,有考试成绩,把培训考试情况纳入考核内容。

    三、完善制度,进一步明确职责。为进一步明确农民专职护林员工作职责,规范管理,各站要结合本地实际情况,制定出农民专职护林员具体的工作目标、任务及管理办法。坚持巡山日记制度,巡山天数必须达到22天以上,规范巡山记录,巡山日记内容要求有巡山路线、有具体事例、有处理情况、有林农签字。严格实行 “末位淘汰”和“一票否决”制度。根据年度考核综合得分,从高分到低分进行排序,实行末位淘汰,每年每乡镇淘汰1――2人。对农民专职护林员出现下列三种情况之一的,实行一票否决,直接淘汰。一是管辖区内发生大面积乱砍滥伐或重大林业行政案件不向林业部门报告的;二是因疏于火源管理,辖内发生重大和特大森林火灾未及时报告情况和未采取有效措施的;三是参与贩运木材或为非法贩运木材提供便利的。

    四、加强监督检查,严格考核。加强考核是强化农民专职护林员管理的一项重要工作。局联系乡镇领导及股室要不定期对所联系乡镇的农民专职护林员进行抽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督促认真整改,及时纠正。各站要成立考核工作专班,严格按《长阳土家族自治县天保工程农民专职护林员检查考核办法》进行考核。考核工作要实事求事,做到公平、公正、公开,不得弄虚作假,走过场。每月要组织1――2次现场检查,做到有检查记录,有检查人员和被检查护林员签字。根据考核情况兑现管护工资,严格奖惩。各站要公开本地农民专职护林员群众举报电话和联系人主动接受本地各级人大代表和人民群众的监督,对群众举报和反映的问题要认真调查、核实,及时处理并反馈情况,积极采纳人大代表对森林管护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特此通知

    二00七年六月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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