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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阳土家族自治县财政系统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
 
http://www.hbcy.gov.cn  2006-3-16 下午 04:32:47   
长阳土家族自治县财政系统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

    根据《县人民政府关二进一步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长政发〔2005〕30号)文件精神,结合全县财政系统工作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总体要求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十六大和中纪委五次全会精神,紧紧围绕“科学理财、发展理财、依法理财”这个中心,以“树立财政新风、优化发展环境”为主题,坚持“标本兼治、纠建并举”的方针,依靠全系统干部职工和广大群众的参与,有计划、有组织地实施全县财政系统政务公开工作。通过政务公开,有效解决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使财政部门和全体财政干部有强烈的服务意识,有规范的行政行为,有创新的工作机制,有扎实的工作作风,有良好的敬业精神,有满意的服务质量,有较高的社会评价,为促进财政改革发展,构建和谐长阳创造良好环境和条件。

    二、政务公开的主要内容

    (一)清正廉洁,建立落实纠风工作责任制的情况。是否按照“为民、务实、清廉”的要求,认真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党风廉政和纠风工作任务目标;是否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细化责任,强化措施;是否坚持以评促纠、以评促建、纠建并举的纠风工作机制,切实加强对纠风工作的领导。

    (二)勤政为民,不断提高工作效率和服务质量情况。是否做到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推行政务公开,增强办事透明度;是否切实解决执法不公,吃拿卡要,刁难群众,承诺失信,效率低下,与民争利,侵害企业和群众利益的问题,积极为部门、为基层、为群众办实事、办好事。

    (三)依法行政,履行职责和目标任务的完成情况。是否认真贯彻落实《行政许可法》,严格依法理财,提高执法水平,完善工作机制,建立符合财政工作职能特点的规章制度,圆满完成工作目标和任务。

    (四)转变职能,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要求的情况。是否破除妨碍全县财政改革与发展的思想观念,转变不适应市场经济条件下理财要求的管理方式和方法;是否清理和废止制约财政改革与发展的文件和规定,深入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是否落实“收支两条线”管理规定。

    (五)改进作风,切实解决损害群众利益不正之风的情况。是否坚持求真务实精神,克服官僚主义,切实解决人民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重点解决“三难”(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三乱”(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问题,自觉接受社会监督,部门和行业不正之风是否得到有效治理。

    (六)严格管理,加强自身建设的情况。是否加强职业道德、社会公德、家庭美德和职业纪律、职业责任教育,提高全员整体素质;是否建立政务公开考核、激励和惩诫等管理制度;是否严肃工作纪律,强化内部管理;是否认真解决企业和群众举报投诉的问题,年度内不发生重大违约案件和在社会上造成恶劣影响的问题。

    三、政务公开的组织实施

    (一)成立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政务公开工作坚持局党委的统一领导。成立长阳土家族自治县财政系统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党委书记、局长田大甲任组长,杨正兴、杨青、程家祥、杨朝勇、向建平、李克泉、任文连任副组长,程家祥、向建平、李克泉同志具体抓,各乡镇财政所和局属各单位主要负责人为领导小组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杨祖勋任主任,具体工作专班人员:王雪琴、刘剑锋、覃祥敏、刘英、毛方训。
领导小组办公室的主要工作和职责:制定工作实施方案,组织学习有关文件,组织实施全局政务公开各阶段各环节的工作;通过多种有效方式和渠道,广泛深入宣传报道政务公开工作,营造浓厚氛围;通过各种有效形式和渠道,广泛征求社会各界和广大人民群众对财政工作和财政干部在政务公开方面的意见和建议,促进各单位认真开展自查自纠,有针对性地搞好整改;受理、安排、核查、督办、整改、反馈群众反映的各种问题;收集、整理、起草和上报全局政务公开各种材料;对各乡镇财政所政务公开工作进行指导、检查和督办;认真完成县纠风办和省、市财政厅(局)布置的各项工作任务。

    (二)采取“上下联动、条块结合、面向社会、群众参与、考评系统、覆盖行业”的公开方式。县、乡两级财政部门联动,在时间、内容、标准上联动,保持一致。乡镇财政所政务公开情况将纳入县财政系统的统一考评。

    (三)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工作原则,落实责任,加强考核。党委书记、局长田大甲是第一责任人,对全局政务公开工作负总责,程家祥、向建平、李克泉同志负具体责任,局领导对所分管单位的政务公开工作负直接责任,各单位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政务公开工作负具体责任,形成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直接抓,法税税政股具体抓,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

    对局属各单位政务公开工作情况的考核主要看两个方面:一是服务对象和广大人民群众对各单位的满意程度;二是各单位贯彻落实完成局党委对政务公开各项工作部署的情况。对在工作中失职或出现问题的单位和个人,实行“一票否决”,取消文明单位评选资格;对问题严重的,除严肃处理直接责任人外,还要追究单位主要负责人的领导责任。县财政局政务公开举报电话:0717-5322450。

    四、政务公开的方法和步骤

    政务公开工作要坚持“两手抓、两不误”,与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和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相结合,与各项业务工作结合起来。

    (一)成立长阳土家族自治县财政系统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和工作专班,加强领导,落实责任。

    (二)召开全县财政系统政务公开工作动员大会,统一思想,提高认识。

    (三)通过悬挂宣传横幅、张贴宣传标语、开设宣传专栏、设立征求意见箱、开通举报电话等多种有效形式,大张旗鼓地宣传政务公开,营造浓厚的政务公开氛围。

    (四)通过报纸、广播、电视等新闻媒体向社会做出政务公开承诺。承诺内容要切合财政工作实际,具体化、指标化、时限化,使群众看得见、感受得到。

    (五)局法规税政股和局属各单位要采取发放征求意见表、上门走访、召开座谈会、设举报电话和意见箱等多种渠道征求社会各界和广大人民群众对财政部门和财政系统政务公开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六)在预算编审、资金拨付、工作调研、监督检查、纪检监察等各项工作过程中,以及利用召开各种专业会议的机会,广泛征求县直服务单位对财政部门政务公开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七)按照政务公开的目标要求,县财政局要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听取县委、县人大、县政府、县政协及有关部门和社会各界对全县财政部门的意见和建议。重点是查找县财政局政务公开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

    (八)结合开展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针对政务公开中存在的突出问题,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党员干部要带头,力戒形式主义,防止走过场。

    (九)对社会各界和广大人民群众通过多种渠道反映和提出的具体问题,要形成受理、检查、督办、反馈一条龙的快速反应机制,并做到“四个不放过”,对反映的问题不受理的不放过,整改措施不到位的不放过,整改效果不落实的不放过,违纪问题不处理的不放过。对群众提出的一般问题应在7个工作日内给予答复和解决,比较复杂需要核实的问题应在15个工作日内予以解决,所有问题都要给群众一个满意的答复。
局属各单位和各乡镇财政所务必高度重视并努力配合做好政务公开的各项工作,确保政务公开取得成效。

    (十)建章立制,全面提高。把整改贯穿于政务公开工作始终。局属各单位要针对暴露出来的问题进行认真梳理归类,能及时解决或通过努力能解决的问题,要限时解决;一时无条件解决的,要列出整改计划,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涉及政策性的问题,要作出说明,让广大群众和服务对象真切感受到县财政局整改工作力度和公开效果。

    五、几项具体要求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政务公开是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客观要求,是发扬社会主义民主、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的重要体现,是推动依法行政、建设法制政府的迫切需要,是建立健全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的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纠正损害群众利益不正之风,维护群众合法权益,建立政务公开长效机制的重要措施。做好这项工作,对推进全县财政系统的政务公开建设,提高干部队伍素质,密切干群关系,促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广大财政干部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端正态度,切实增强政务公开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认真做好政务公开的各项工作。

    (二)突出重点,务求实效。开展政务公开工作,关键是查找并解决我们在政务公开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因此,要突出工作重点,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对查找出来的问题,特别是群众反映的问题,要认真分析产生的根源,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要通过政务公开,进一步推进财政部门的政务公开工作,确保行业风气根本改变,服务态度明显好转,办事程序明显规范,办事质量和效率明显提高,干部职工工作热情和敬业精神明显增强。自查自纠工作结束后,局属各单位和各乡镇财政所要结合实际,写出书面报告送局法规税政股汇总。自查自纠报告字数控制在5000字以内,其中,30%反映成绩,70%反映查找的问题和整改措施。

    (三)统筹兼顾,促进工作。一是处理好政务公开与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的关系,将政务公开与政风行风评议和先进性教育活动有机结合起来,讲求效率,注重效果。二是处理好政务公开与财政中心工作的关系,政务公开要紧紧围绕推动财政改革与发展这个中心工作来展开,为财政中心工作服务,为全县经济和社会发展服务。三是处理政务公开与财政日常工作的关系,既要筹划好政务公开工作,又要安排好日常工作。要以政务公开为契机,有效推动各项工作任务的圆满完成,以工作成绩反映政务公开工作效果,做到公开与工作“两促进,两不误。

    (四)严肃纪律,加强督导。局属各单位要自觉接受社会和群众监督;严禁向纠风办提供虚假材料;严禁用不正当手段拉票;严禁对投诉举报问题的单位或个人进行刁难或报复等。对违反上述规定的单位和个人,要按有关规定给予党纪政纪处分。要强化监督约束机制,局领导要加强对分管单位的督导,经常检查指导分管单位的政务公开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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