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年度的财政监督工作,以贯彻落实《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国务院第427号令)、《财政检查工作办法》(财政部令32号)为中心,以严肃财经纪律、服务财政改革为宗旨,以建立科学规范、稳定长效的财政监督机制为目标,切实履行财政监督职能,为县域经济健康、有序地发展发挥积极的作用。
一、推进内部监督
1、对财政部门的专项资金开展监督检查。
2、对指定乡镇财政实施收、支预算执行及税收真实性开展监督检查。
3、做好财政部门的财政执法监督。
4、做好财政局机关股(室)及二级单位内部审计监督检查。充分发挥内部监督的预警作用。
二、狠抓外部监督
1、对县直行政事业单位2005年度的财务收支、银行开户、政府采购、债务管理等实施监督检查。对县直各单位执行“三个八条规定”的情况开展日常性监督检查。
2、对部分乡镇执行财经纪律的情况实施全面的财政行政执法性监督检查。
3、做好省定17项财政专项资金重点检查工作。
(1)会同教科文股于3月底前完成农村中小学贫困生“两免一补”资金、中小学危房改造资金、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奖励经费财政专项资金的重点检查工作,并按时上报检查报告及统计汇总表。
(2)会同农发办、农业股、商贸股于6月底前完成农业综合开发资金、沼气推广资金、扶贫专项资金、退耕还林补助资金、水稻良种补贴资金、粮食直补资金、动植物疫病防治资金的重点检查工作,并按时上报检查报告及统计汇总表。
(3)会同社保股于9月底前完成“福星工程”资金、晚血病人医疗补助资金、农村特困户救助资金、城市最低生活保障资金、农村“五保户”救济资金、自然灾害生活补助资金的重点检查工作,并按时上报检查报告及统计汇总表。
(4)会同预算外资金管理局于11月15日前完成征地安置补偿资金的重点检查工作,并按时上报检查报告及统计汇总表。
4、对重点单位及乡镇的专项资金使用开展监督检查。
三、对举报案件及时进行查处。
四、加强财政监督宣传及干部队伍建设。
一是要进一步加大力度宣传、贯彻、落实《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和《财政检查工作办法》。二是强化财政监督队伍干部的法律、法规学习,打造一支学习型、业务型的财政监督干部队伍。三是以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和政风行风评议回头看为契机,加大勤政、廉政建设力度,塑造一支业务过硬、政治可靠的财政监督干部队伍。四是强化调研工作,及时总结工作经验,促进财政监督工作上新台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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