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直各预算单位: 根据自治县六届人大三次会议通过的《长阳土家族自治县2005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06年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和各级党委、政府的要求,为规范预算管理,细化预算编制,增强预算执行中的操作性,现就2006年县直部门预算编制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部门预算编制原则 坚持以收定支、量力而行、量入为出、收支平衡的原则;坚持综合预算、零基预算、细化预算、刚性预算的原则;坚持支出要优先保证工资发放的原则。
二、部门预算编制的基本口径
部门(单位)全部收支都要在部门预算中完整地反映出来。
(一)部门收入预算 各单位要确保收入的真实性、完整性、合法性。非税收入必须严格按政策规定做到应收尽收,按管理规范做到及时足额地缴入国库或财政专户,按预算规程做到先有预算后有支出。
根据我县实际,2006年县直部门预算收入分为四大类,即财政拨款、政府非税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其他收入。具体分为八项,即财政经费拨款;财政专项拨款;纳入预算管理的政府性基金(从中安排的拨款);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征收基金(资金、附加)提取的管理费、业务费;附属单位上缴收入;上级补助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其他收入。
(二)部门支出预算
支出预算应做到量入为出,所有部门预算支出要建立在具有稳妥可靠来源的基础上。
部门支出预算根据历年预算执行情况分为两大类,即基本支出预算和项目支出预算。
1、基本支出预算
基本支出预算包括人员支出、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公用支出三大部分。
(1)人员支出:按2006年1月31日编制内实有人数,根据国家和省统一规定的工资、津补贴标准足额预算。
(2)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按现行政策予以预算。
(3)公用支出:根据现行有关政策规定,结合本部门(单位)工作实际,参考本单位近年来公用经费实际支出水平予以预算。
2、项目支出预算
各部门(单位)应结合本部门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预算之外编制年度项目支出计划。项目支出预算管理应做到科学论证,合理安排,效益优先,量力而行,突出重点,追踪问效,规避风险。 凡购买、实施属于《长阳土家族自治县2006年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以内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类项目,均要在部门预算中编制政府采购预算。对应纳入而未纳入部门预算的项目,县政府采购办在年度执行中不予审批。
三、部门预算编制工作的时间安排
2006年部门预算仍然按“两上两下”的程序运作。即第一次部门报送自编的部门预算,经本级财政部门审核反馈后进行调整;第二次部门报送调整后的部门预算,由财政部门汇总审核,提交本级政府审定,人大审查通过后正式下达。
第一次部门报送自编的部门预算(即“一上”),于3月10日前报送纸质文本和电子文本到县财政局;财政局审核反馈(即“一下”),于3月25日前通知到各部门(单位);第二次部门报送调整后的预算(即“二上”),于4月1日前报送电子文本和纸质文本到财政局;财政部门汇总、审核各部门预算,提交政府审定,报人大审查通过后下达(即“二下”),时间定为4月20日前。
特此通知。
二○○六年二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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