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直各预算单位: 为加强财政资金管理,进一步规范收支行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按照县委、县政府统一部署,我县财政国库集中收付制度改革于今年10月在县直一级预算单位全面推开,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关于财政资金拨付程序。对实行国库集中收付制度改革的一级预算单位,按照改革的要求,在部门预算的基础上,执行先由单位按月申报用款计划,财政审核下达用款额度,单位到银行用款,银行与国库清算的基本程序。财政下达财政预算内、外资金用款额度,原则上每月下达一次,改革初期,对特殊情况所需资金可每10天下达一次。预算内资金用款计划报财政归口支出股室,预算外资金用款计划暂报财政国库收付中心。对暂未实行改革的二级预算单位,财政预算外资金拨付程序仍执行原实拨资金办法。
二、关于财政专项资金账户管理。按照国库管理制度改革要求,财政局内部所有专项资金账户已统一集中到国库股管理。专户管理实行“五不变一变”,即专户设置、资金性质、资金用途、资金分配和财务管理职责“五不变”,改变专户管理形式。专项资金的拨付和使用,实行由财政归口支出股室开出拨款通知,报领导审签后,统一由国库股划拨,做到日清月结,按月核对。
三、关于预算单位零余额账户开设。目前,按照代理银行招标结果及合同要求,预算单位零余额账户统一在中国银行长阳土家族自治县支行开设。
四、关于财政工资统发。原则上在代理银行统发,但对预算单位与其它专业银行有贷款协议、单位及个人与其它专业银行有资金遗留问题的,经财政部门审核并报县政府审定后,可在其它专业银行发放。 特此通知。 二○○五年十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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