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财政所,局属各单位:
现将《长阳土家族自治县财政局2008年法规税政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八年四月八日
长阳土家族自治县
财政局2008年法规税政工作要点
2008年,全县法规税政工作将按照省财政厅、市财政局的要求和局党委的总体部署,结合全县财政法规税政工作实际,以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服务和支撑公共财政体制的建立和财政改革发展大局,在法律框架和税收政策方面支持经济结构调整和发展方式转变,支持完善财政管理体制,支持科学化、精细化管理理念,努力提高财政管理绩效。认真做好财政法制建设,规范财政执法行为,健全财政执法监督机制,加强财政法制宣传教育,切实履行税政职能,积极推进全县财政部门依法行政、依法理财,服务和支撑财政改革和发展。
一、进一步加强财政法制建设
(一)进一步做好规范性文件审核,完善审核程序,明确审核责任。
(二)积极参与省、市、县各项立法项目的调研工作。
(三)凡制定下发的规范性文件均在长阳土家族自治县政府门户网站上发布。
二、努力推进行政执法责任强化执法责任追究
(一)按照财政部和县委、县政府要求,继续推进财政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进一步完善行政许可的相关制度。
(二)认真做好局机关行政执法责任制评议考核工作。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建立财政执法机构内部约束和激励机制。做好全县财政改革和发展量化考核指标体系中“财政行政执法责任制的贯彻实施情况”的考核工作,推动财政法治建设。
(三)进一步做好《长阳土家族自治县财政行政执法责任制实施办法》、《长阳土家族自治县财政局机关行政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办法》的落实考核工作。
(四)做好《湖北省财政行政执法责任制学习读本》的学习宣传培训工作。
三、加强财政法制宣传提高财政干部素质
(一)落实《长阳土家族自治县财政“五五”普法规划》,做好财政部门“五五”普法阶段性要求的中期督导检查工作。
(二)加强财政法制培训,以企业所得税法、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等新颁布实施的法律法规为重点,积极组织参加省、市财政法制税政干部培训班。在局机关举办法制宣传教育和培训活动,提高财政干部法律素质。
(三)以“法律六进”为重点,积极组织参加省、市、县“12•4”普法活动,宣传全县财政执法普法成果,做到有实效、有影响、有特色。
(四)积极参与配合省、市财政法规网上检索工作,实现财政法规入库,并与全国联网。
(五)做好新形势下的财政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服务人民,规范行政,促进和谐。完善行政复议和行政案件的统计分析报告制度,维护财政合法权益。
四、加强税政工作发挥税收调控作用
(一)以新的《企业所得税税法》实施为契机,继续抓好企业所得税税源调查工作,完善充实信息数据库。
(二)进一步完善关税基础信息搜集和数据库的建设,完成重点产品国际竞争力的调查工作,争取我县进出口企业得到更多的关税优惠政策。
(三)加大对节能减排、科技创新、企业改革发展、产业结构性调整、“两型社会”建设和县域经济发展税收政策的贯彻落实力度。
(四)积极向上争取,合理确定我县重点产业和重点产品的进出口税率,提高我县行业和企业的竞争力,进一步发挥关税政策对社会经济和产业结构的宏观调控作用。
(五)按照规定程序和要求,切实履行财政退税审核职能。
(六)开展相关税收政策调整和改革的调查工作。做好企业所得税法及实施条例等新税法的贯彻落实工作,做好增值税、资源税、消费税、物业税、燃油税等税制改革以及其他税收政策调整的调研工作。
五、加强理论业务学习提高干部综合能力
一是强化财政改革发展意识。进一步加强政治理论和业务知识学习,提高法规税政干部的政策理论水平,强化法规税政干部的政治意识、大局意识,财政改革发展意识,营造和谐积极向上的氛围,增强财政法制干部的凝聚力和战斗力,提高财政法制干部的业务素质和工作能力。
二是坚持勤政廉政,改进工作作风。要按照廉政建设责任制要求,制定廉政制度,加强廉政教育,改进工作作风,实施目标管理,确保政令畅通。
三是切实加强调查研究与协调工作。结合财政改革和发展实际,积极开展调查研究工作,围绕为财政改革和发展提供政策性建议,确定2至3个重点课题。积极主动加强与人大、发改委、法制办、司法、税务、商务等相关部门的联系,以促进我县法规税政工作的全面落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