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阳土家族自治县国家税务局
“十一五”发展思路
“十一五”时期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关键时期,是我国改革发展进程中的一个重要时期,也是新世纪实现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具有承前启后的重要历史地位”的又一个战略机遇时期。认真分析长阳国税工作的现实机遇,准确把握长阳国税事业的发展走向,科学制定长阳国税“十一五”工作奋斗目标,建立健全未来五年国税工作的运行机制,对于创造性地做好长阳国税工作,在新的起点上推动长阳国税事业的持续、科学发展,全面构建和谐长阳国税,具有极其重要的意义。
一、长阳国税事业发展面临的机遇和挑战
未来五年,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不断成熟、知识经济的快速发展及信息科技的迅猛推进,长阳国税面临着新的发展机遇和时代挑战。
(一)经济税源面临快速发展的新机遇
“十五”期间,在以经济税源为基础的税收收入观的指导下,长阳国税收入逐年攀升,期末已达到7356万元,占GDP比例由“十五”时期前4年1.3%上左右徘徊首次达到2.16%,为经济税源持续增长奠定了厚实的根基。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提出了“到2010年人均国内生产总值比2000年翻一番”的经济发展目标,自主创新下的国内优势企业会不断涌现,开放型经济将达到新水平;湖北省随着全国积极财政政策的继续实施、西部大开发的深入推进,将在人流、物流、资金流、技术流、信息流上发挥更大的作用;长阳作为宜昌市一小时经济圈、“后花园”,随着国家三大工程和建设宜昌水电名城等重大发展战略的启动和实施,其承东启西、东接西进的区位优势将更加突出,县域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会产生旺盛的财力需求。这些都会为长阳国税收入的稳步增长提供有效的税源支撑,为国税事业的快速发展提供良好的经济税源环境。
(二)税收体制面临改革发展的新要求
改革是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的动力。改革的本质,是体制机制的创新。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提出“十一五”期间要推进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完善基本经济制度,推进财政税收体制改革,加快金融体制改革,加强现代市场体系建设,形成有利于转变经济增长方式、促进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机制,逐步完善落实科学发展观的体制保障等七项改革攻坚的重点。税收体制改革将实行有利于增长方式转变、科技进步和能源资源节约的税收制度,将进一步完善增值税制度,统一各类企业税收制度,实行综合和分类相结合的个人所得税制度,调整和完善资源税,实施燃油税,推行物业税,开征遗产税。这些体制改革,对于优化产业结构、促进公平竞争,适应经济发展的内在要求,加快转变经济增长方式,大力发展循环经济,必将产生深远的影响。
(三)税收征管面临科学发展的新任务
未来一段时期内,受经济增长方式粗放、技术含量低和中小企业经济效率差的因素影响,税收收入的增长与地方财力支出的增长矛盾将日益加剧;受投资体制、金融体制、财税体制不规范及资源成本及劳动力价值的偏低等因素影响,企业投资加速和倒闭加快的矛盾会日益凸显;特别是入世过渡期结束后,外部经济环境的不确定因素和不稳定因素会日益增加,将为税收征管工作带来长期而艰巨的任务。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提出“十一五”期间“必须保持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的目标,税收总量面临既要平稳递增又要较快增长的困惑期。必须进一步发挥税收职能,用好杠杆,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逐步建立税收管理到位、纳税申报自觉、征管手段先进、税收服务优良、稽查监控有力的现代化税收征管体系,规范执法,公正执法,透明执法,精细执法,一方面培植税收新的增长点,一方面做到应收尽收,服从服务于长阳经济建设。
(四)税收技术面临自主创新的新课题
科学技术是先进生产力的集中体现和主要标志。现代信息技术不仅为税收征管质量和效率提供了强大的技术支持,为税收管理改革提供了良好机遇,也对现行管理理念、制度、流程、方式带来了新的挑战。随着知识经济和信息技术的快速发展,传统税收征管手段、行政管理手段已不能适应形势发展的需要。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把“增强自主创新能力作为调整产业结构、转变经济增长方式、提高国家竞争力的中心环节”,使科技创新成为未来一段时间的重要发展战略。推进税收管理技术创新, 需要不断探索中国税收征管软件大系统下的技术环节创新,需要适时开发适合区域工作特色、适合岗位工作需要的技术软件创新,需要有效整合现行各单位行政管理软件的项目创新,需要统筹研究税收征管大环境、大背景下的税收理论创新,它是提高税收征管质量、优化涉税服务的必由之路,是提升管理水平的必然选择。
(五)国税形象面临永葆先进的新使命
机构成立来特别是“十五”发展期间,长阳国税系统坚持走科学发展的道路,始终坚持依法治税、改革活税、规范管税、科技强税、文化兴税、培源固税,大力推进税制改革、征管改革、人事改革、机构改革、计会改革以及后勤服务改革,走出了一条创业绩、树形象、快发展的路子。保持长阳国税事业发展的强劲势头,永葆长阳国税事业的先进性,必须在未来五年内一鼓作气,乘势而起,加快步伐,这既是长阳国税在新的发展起点上的新要求,也是长阳国税人的新使命。
(六)国税发展面临各类矛盾的新挑战
在充分认识国税事业发展有利因素的同时,应清醒地看到当前国税工作面临的一系列深层次的矛盾和问题。在队伍建设上,各级班子的年龄、知识和专业结构还不尽合理,干部的创新意识和能力还不强,队伍的整体素质还不高,人才资源相对匮乏,特别是队伍老龄化将越来越突出,与干部建设的“四化”标准还有差距;在税收管理上,税收的公平公正原则没有得到充分体现,管理理念新而不活,管理方式细而不精,管理手段硬而不实;在税收执法上,粗放管理、淡化责任的现象仍然存在,依法治税、应收尽收的原则没有得到充分发挥。正视并认真解决好这些矛盾和问题,对于统筹规划、认真做好“十一五”国税工作至关重要。
二、长阳国税 “十一五”工作指导方针
“十一五”期间,全县国税工作的总体指导思想是: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税收发展观为引领,以聚财为国、执法为民为宗旨,以提高科学管理、依法治税、自主创新、税收服务“四个能力”为重点,以激发干部队伍的原动力和增强税收发展的新活力为手段,突出以人为本的发展理念,进一步推进依法治税,深化税收改革,强化科学管理,加强队伍建设,努力构建生态国税、法治国税、科技国税、诚信国税、和谐国税,促进长阳经济持续快速协调健康发展和社会全面进步。
根据上述指导思想,做好国税工作,必须坚持理论与实际相结合,务实与创新相结合,管理与服务相结合,质量与效率相结合,实现国税工作的科学发展。“十一五”时期,长阳国税工作的指导原则是:
——统筹兼顾、科学发展的原则。统筹兼顾、科学发展既是国税工作发展的客观要求,也是坚持和落实科学税收发展观的具体体现。统筹兼顾,需要我们以“五个统筹”为主要内容,将科学税收发展观贯穿于税收工作的各个环节和始终;科学发展,更需要我们遵循规律,一切从实际出发。必须遵循税收发展规律,突出全面性,积极落实各项税收政策,营造公平竞争的税收环境,实现税收与社会的和谐统一;突出生态性,既从经济的角度研究税收,又从税收的角度研究经济,实现税源与税收的良性发展;突出协调性,发挥好税务机关在市场经济中的公共服务、管理监督和社会管理的职能作用,实现执法与服务的有机融合;突出人文性,促进依法治税水平与干部素质的同步提高,实现治队与治税的同步推进;突出动态性,构建互信、平等、融洽、和谐的新型税收征纳关系,实现征税与纳税的良性互动。
——改革创新、公平效率的原则。改革创新、公平效率既是“十五”期间国税工作的重要经验与启示,也是推进国税事业进步与发展的必由之路。没有改革就不可能有创新,没有创新也就不可能有突破性发展。科学发展观强调的是建立在优化结构、提高质量和效率的基础上的发展,必须坚持改革的方向,高举改革的旗帜,通过创新体现公平效率,实现执法规范、征收率高、成本降低、社会满意目标,提高税收管理的质量效率;通过改革,进一步健全制度,规范操作规程,整合业务流程,实现税收管理的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通过改革,改进税收管理手段,降低税收征纳成本,以科学化手段构建专业化操作,以专业化管理实现规范化管理;通过改革,进一步优化管理模式,完善管理机制,提升管理效能。
——精细管理、规范执法的原则。精细管理、规范执法既是国税工作的基本要求,也是提升国税工作水平的有效途径。强化国税管理,必须以完善征管体制为先导,强化税源监控,建立评估防范、稽查保障的科学征管体系;以推进依法治税为宗旨,严格执法责任,建立岗责明晰、监督有力的规范执法体系;以信息化建设为载体,整合信息资源,建立信息共享、有效监控的信息网络体系;以工作有效落实为重点,推进责任管理,建立指标明确、层层负责的工作保障体系。立足“规章律事、规矩办事、规范成事”,重视税收执法程序,加强执法监督,严格过错追究,规避执法风险,提高执法本领。
——依法行政、优化服务的原则。依法行政、优化服务既是依法治税的具体体现,也是树立良好国税形象的必然要求。市场经济从本质上要求税收职能要从以往的集权强制管理转到主要为市场纳税主体服务和创造良性发展环境上来,这就需要我们继续高举税收服务的旗帜,全面建设服务型税务机关,树立以人为本、关注民生的新型执政理念,全面树立以公共服务为导向的税收管理理念,做到“义务与权利并重、实体与程序并重、执法与服务并重”,实现执法、管理和服务的良性互动,创新服务机制,更新服务方式,改进服务手段,将税收服务强化到税收管理的各个层面,实现纳税主体由监管对象向客户的转变,征税主体即税务机关由管理者向管理服务者的转变。增强广大国税干部的执政意识、平等意识和发展意识,努力树立公平、公正、公开、讲诚信、讲效率、负责任的部门新形象。
——以人为本、人才兴税的原则。以人为本、人才兴税既是做好国税工作的人才保证和智力支持,更是新时期国税事业可持续发展的动力之源、活力之源。人才是“第一资源”和“第一生产力”。必须从国税事业可持续发展的战略高度,牢固树立以人为本、人才兴税的理念,以班子建设为龙头,以能力建设为核心,以鼓励劳动和创造为根本目的,以“两权”监督为抓手,提高依法治税、加强管理,做好税收工作的能力,提高加强队伍建设的能力,提高领导班子、领导干部做好税收工作的能力,充分调动各类人才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不断增强干部队伍的凝聚力和战斗力,逐步建立梯次推进、结构合理、基础牢固、素质优良的国税干部队伍,为推进长阳国税事业的可持续发展提供人才保证。
三、长阳国税“十一五”发展目标
根据党的十六大作出的战略部署及长阳社会经济发展的客观要求,结合长阳国税工作实际,“十一五”时期,长阳国税的发展目标,就是构建“五大国税”:
——生态国税。就是保持国税收入与经济发展协调增长。坚持从经济到税收的指导思想,树立税收与社会同进步的统筹观,税收与自然和谐的环保观,税收与经济相协调的科学发展观,推进经济结构调整和经济增长方式转变,加快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优良型的生态税收,做到税收收入数量与质量并重,税收收入的规模、速度、结构与经济持续发展相适应,实现经济税收的协调共进。
——法治国税。就是严格执法、规范执法、公正执法、文明执法。严格按照法定权限和程序执行税收法律法规和政策,做到执法岗责明确,执法程序合法,执法行为规范;加强执法管理,强化执法监督,搞好执法考核,实现有错必纠、有责必究;加快国税部门由监督打击机关向公共服务机关的转轨变型,对外树立公正严明的执法形象,为纳税人提供公平效率的法治环境。
——科技国税。就是实施自主创新,实现科教兴税,提高税收管理和服务的本领。把握国税工作的规律性,把信息化建设作为科学发展的着力点和突破口,以中国税收管理系统为主线,注重各业务管理软件、行政管理软件与CTAIS的兼容和应用,立足于开发、融合、改造、升级和完善,进一步扩大信息化的覆盖面,实现所有工作都上机,所有信息都入网。
——诚信国税。就是以纳税人为本,以纳税人为主体,诚信征税,诚信纳税,公平执法,优质服务。在治税理念上实现由执法管理型向管理服务型转变,将工作的主体方向由满足自身的以征税需求为主转向以服务纳税人的纳税需求为主,尊重纳税人,理解纳税人,服务纳税人,方便纳税人,增加纳税人,富裕纳税人。在治税举措上以提高全社会纳税意识为切入点,优化服务方式,增强纳税人的税收诚信度,将公道处事、取信于民、诚信至上、自我遵从作为税收工作的重要目标,实现征纳关系的融洽。
——和谐国税。就是以人为本,实现干部的全面发展,促进人与自然的和谐,人与人的和谐,人与社会的和谐,人与政治的和谐,人与经济的和谐。大力加强领导干部“驾驭全局、依法行政、科学决策、真抓实干、自我修养”的能力,大力推进干部人事、劳动分配制度改革,切实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着力提高干部队伍素质和工作效率,坚定不移地预防和惩治腐败,实现内外和谐。同时,大力倡导先进的税收文化,致力形成国税干部高尚的道德品质,规范的行为准则,通过社会制度公律和个人行为自律,在个人价值的实现过程中促进干部精神认同上的自然和谐。
实现“五大国税”的奋斗目标,具体而言,就是实现国税收入协调增长、促进干部全面发展、增强国税组织活力、提升整体治税水平、建立融洽征纳关系。
——国税收入协调增长。认真研究并建立科学合理的税收增长模式,涵养税本,拓展税源,在经济发展、效益提高的基础上,发挥税收的宏观调控和调节分配职能,服务“五个统筹”大局,缓解社会分配不公,促进社会的公平与正义,促进经济社会的协调发展,实现国税收入的可持续增长,不断满足公共财政建设的需要。同时,到2010年组织国税收入达到1.5亿元,比“十五”时期末翻一番,国税收入占本地GDP比重逐年攀升,占地方财政收入的比重达到70%以上。
——国税队伍全面发展。实施人才兴税战略,加强高层次人才、专业型人才、应用型人才的培养开发力度,注重综合素质,提升岗位技能,创新培训方式,实施全员培训,促进终身学习。鼓励自学成才,到2010年,注册会计师、注册税务师、律师“三师”人才达到5%以上,系统在职干部职工(除工勤人员外)100%以上人员达到大专以上学历,60%以上人员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根据岗位特点100%的人员分类参加税收写作、政策法规、征收管理、财务会计、稽查审计、信息化知识培训一次。
——国税组织充满活力。按照学习型、创新型、服务型、务实型、文明廉政型机关的建设目标,全面贯彻尊重劳动、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尊重创造的方针,充分发挥和切实保护干部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利用现代科技手段,进一步统一电子办税服务平台的服务功能,完善税收监控分析系统,提高内部办公网站的运行功能,加快外部联网和信息共享,提高综合征管软件应用水平,努力把长阳国税建成政治过硬、业务熟练、作风优良、执法公正、服务规范的坚强集体。“十一五”期间,确保省级最佳文明单位,争创全国文明单位。
——国税执法精细规范。规范税收执法管理,实现执法规范化,做到岗责明晰,程序合法,行为规范,政策执行到位;管理程序化,做到专业分工、职责明确、规程统一、责任落实,组织运转协调,环节设置合理,流程运行顺畅;信息一体化,全面实现“数据集中到省”的目标;工作标准化,统一工作规范、统一质量标准、统一考核办法。
——国税环境融洽和谐。对内,提升国税干部的业务素质、提高政策水平,完善征管体制、优化征管方式,坚持依法治税、规范税收执法,强化税收服务、提升国税形象;对外,以提高纳税人的纳税遵从为基础,优化税收环境。以促进地方经济发展为己任,当好地方党委政府参谋,自觉接受人大政协等部门的监督,加强与相关职能部门的协作。在各级各年行风评议中始终处于部门前列。
根据长阳国税未来五年的宏观和微观目标,“十一五”时期,长阳国税工作重点是:
——按照标准化要求,加强税收行政管理。引入企业管理标准化的理念,运用科学的方法、标准和程序,建立国税行政管理标准体系。按照“规章律事、规矩办事、规范成事”的工作管理总要求,建立健全各类制度建设,注重过程管理和环节控制,将行政管理工作由过去的制度管理变为环节管理,由过去的一方主管变为各方统管,进一步规范管理流程,提高管理水平。要进一步加强基层分局管理,按章操作,规范运作;要进一步加强机关管理,从工作职责、工作规范、工作要求入手,以项目轻重、内容多少、难易程度、职能风险及工作效能为参数,准确评估单位及成员的工作负荷程度,加强对工作质量的有效控制和科学评价;要进一步加强对后勤物业的管理,促进机关后勤服务的商品化、市场化和社会化,逐步实现机关后勤管理科学化、保障法制化和服务社会化。
——按照精细化要求,加强税收征收管理。重新整合、修改和完善业务操作流程,强化以税源监控为核心的各项基础管理工作,加强户籍管理,推行收入统计分析,开展纳税评估,实行分类管理,合理确定纳税人的信用等级,每年开展一至两个重点行业的税收政策管理研究。全面提高集中征收程度和数据信息的统一核算,按照集中征收的税款征收原则,在规范设置管理机构的前提下合理设置纳税服务大厅,建立分税种管理台账,规范征收入库行为。通过稽查机构内重组和机构外的职能监控,细化稽查选案、检查、审理、执行执法权,加强案件审理工作,全面实行集体审议、重大案件审理和案件移送制度,强化案件复查、抽查工作,强化对稽查工作的监督,提高稽查质量。把征、管、查职能在“机构间分离”和“机构内分离”有机结合,形成相互制约、相互监督、相互促进的制衡机制,实现管理责任明晰化、权力运行程序化、监督过程制度化、监督考核公开化。
——按照规范化要求,加强税收法治管理。以规范化管理为手段,认真落实税收执法责任制、税收执法评议制,建立健全确保税收法规有效执行的源头控管机制、规范运行机制、监督考核机制和协税护税机制,进一步构建法治化、规范化、社会化的税收执法体系,确保税收执法正确率、稽查选案准确率、查补税款入库率等指标全面提升。要进一步落实《规范性文件会签及备查备案管理办法》,检查许可管理制度,确保执法依据的合法性;要进一步规范重大案件审理,不断健全审理机构,规范审理程序,严格审理形式,有效减少执法随意性的发生;要积极推行执法巡查和追究制度,发挥12366纳税服务热线、国税信访体系及税收综合征管软件等在执法中的监督作用,认真落实《执法过错追究管理办法》,规范执法行为,降低执法风险。
——按照信息化要求,加快税收科技建设。在现有设备及应用系统基础上,将全部过程统一在一个共同的网络平台上操作,实现各个系统之间的信息联通,做到部门之间信息共享,提高现有信息资源利用率,建立信息化的技术支撑机制。要逐步完善和发挥现有软硬件功能,加快信息传递速度,提高运行效率。要适时开发纳税评估子系统,整合现有信息资源,做好出口退税管理系统与增值税管理系统的信息整合工作,加快实现软件之间的信息衔接。要加强纳税人端应用系统的信息整合,切实方便纳税人。要加强系统维护,不断提高运行质量。推行信息集中,将纳税人的全部相关资料优选集成,建立统一的电子档案库,对纳税人信息资源实行“一户式”采集、“一户式”储存、多部门共享,避免纳税人重复报送,减轻纳税人负担,全面完善技术支持体系,做好各类信息的接收、储存工作,并经常进行清理,实行动态管理,切实提高信息管理水平。
——按照人本化要求,加强税收服务建设。牢固树立新型执法理念,拓宽税收服务内涵,提升税收服务层次,寓服务于管理,为纳税人提供便捷、多元、全方位的人本化税收服务。要进一步拓展“服务热线”的功能,在现有“税务咨询、信息查询、举报投诉、电话报税”等功能基础上,逐步成为纳税人生产经营的信息员,涉税业务的导税员,纳税人权益的维护员。要积极开展多元化服务,完善“一窗式”服务、“一线式”服务、“一站式”服务、“一网式”服务、“首问制服务”,推行重点税源“驻点管理”,骨干税源“结对管理”,零散税源“登记管理”办法,在服务中强管理,在管理中优服务。
——按照战略化要求,加强干部队伍建设。牢固树立人才资源是第一资源,人才优势是第一优势的观点,加大人才培养的力度,使国税干部的知识结构和专业结构有一个显著的变化。通过建立健全人才激励机制,探索建立能级管理制度,建立科学的人才评价机制,进一步完善公开选拔、竞争上岗办法,为推进国税事业的可持续发展提供人才保证。坚持以人为本、不拘一格、人才为先的原则和“人才第一,唯才是举”的观念,做到政治上信任人才、事业上支持人才、物质上善待人才,使各类人才有用武之地而无后顾之忧,培养和造就一大批能够适应市场经济要求,适应时代发展和国税事业需求的优秀人才,建设一支知识结构合理、业务技能精湛、思想作风过硬、梯次结构科学、充满生机活力的干部队伍。
四、长阳国税“十一五”发展战略
“十一五”时期,长阳国税发展战略,就是建设“六大工程”:
第一,实施促进班子建设的“龙头”工程。按照政治坚定、求真务实、开拓创新、勤政廉政、团结协作的领导班子建设要求,加强班子“四个能力”建设。一要在强化学习中提高班子决策能力。坚持用先进的理论武装头脑,实现由管理型向专家型与管理型相结合转变,由贯彻型向创新型转变,培养班子成员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决策能力。二要在团结协作中增强班子办事合力。政治上要讲原则、讲党性、相互沟通;工作中要讲大局、讲协作、相互支持;生活中要讲真情、讲关爱,相互关心;实现思想一致、口径一致、步伐一致、工作方向一致。三要在深入调研中提高班子创新活力。坚持深入实际,开展调查研究活动,充分发挥班子集体的智慧和力量,全面提高班子的理性思维能力、统揽全局能力、解决疑难问题的能力和与时俱进求创新的能力,使领导方法更科学、领导艺术更高超、领导水平更丰富。四要在考核评估中增强班子落实动力。各级班子成员和股室负责人要干实事、求实效,坚持深入干部职工,深入群众。积极投身于工作一线,既当指挥员,又当战斗员,坚决克服“讲而不管、管而不查、查而不惩、惩而不实”的不良现象。
第二,实施促进队伍建设的“创新”工程。按照“政治过硬,业务熟练,作风优良,执法公正,服务规范”的队伍建设要求,坚持以人为本、以能为重,加快队伍“四个平台”建设。一要创新综合素质教育平台。大力实施“日读千字、月写一文、季看一书、年练一技”增智工程,以新理论、新技能、新知识为重点,实施知识更新培训和业务技能培训;以专业素养和创新能力为重点,加快培养计算机、法律、管理和写作等专业人才队伍。通过开展业务能手评选各种形式争先创优活动,激发广大干部职工自加压力、自强素质、自我超越的内在动力。二要创新税收文化育人平台。按照国税文化建设要求,大力实施“道德树人、文化兴局”战略,以具有长阳特色的国税文化凝聚人、管理人、培育人、提高人,用优越的物质文化,吸引干部爱局如家;用规范的行为文化,督导干部爱岗敬业;用高尚的精神文化,培育干部道德操守,用税收文化的内聚力促进税收工作的高效率。三要创新绩效评估考核平台。进一步深化分配制度改革,建立科学合理的干部能绩管理机制,以考试确定专业等级、以考核确定实际工作能力、以综合考评确定能级,对每个干部职工的工作能力和工作业绩进行评级分等,以能定岗,以岗定责,以绩取酬,逐步实现以能为本的管理方式。四要创新人力资源流量管理平台。进一步完善竞争上岗制度,推行副科级干部系统公开竞争选拔制度,工作人员公开选调制度,大力推行公务回避和任职回避制度。
第三,实施促进税收管理的“效能”工程。工作效能就是工作效率的最大化、行政成本的最小化和对外服务的最优化。一要改革体制,完善机制。按照精简效能的原则,推行多元化申报,打破纳税人申报缴税的时空限制;建立纳税评估制度、纳税信用等级评定制度、巡回管理制度等科学、严密、高效的管理运行机制;实行一级稽查、专案稽查、重点稽查的稽查管理体制,使征、管、查机构形成互为补充,互相制约的征管机制,大力提高税收征管质量、服务效率和执法水平。二要业务重组,流程再造。按照统一、规范、简化的原则,对税收征管各环节实施业务重组、流程再造,从业务梳理、环节重组、权限重设入手,按照税收征管与执法质量管理体系的控制原理,重新整合、修改和补充业务操作流程,加快完善集中征收后的内部制度建设。三要优化手段,强化监控。建立与征管信息系统配套的流程管理信息系统,将全部税收过程统一在一个共同的网络平台上操作。进一步完善纳税申报“一窗式”管理工作,加大信息资源的整合力度,实现增值税管理六个系统的信息共享,最大程度的发挥计算机网络的潜能和优势,实现人机对应、人机结合、人事相宜,提高管理水平。
第四,实施促进依法治税的“诚信”工程。依法治税是税收工作根本要求,一要构建诚信机制。以“五五”普法教育活动为契机,不断改进税收宣传方式,增强宣传的广泛性和针对性,同时落实好《纳税信用等级评定管理试行办法》,对纳税人进行纳税信誉等级评估,根据信誉等级实行分类管理,落实相应的激励和监控措施,推进税收诚信机制建设。二要规范税收执法。全面推行税收执法责任制,严格执法过错追究,减少税收执法的随意性。运用信息化手段,对税收执法权实行分析控制、标准控制、程序控制和流程之间的关联控制,加强对权力运行的监控考核。加强税收执法监督,严格执行税收规范性文件的制定、会签制度,落实重大税务案件审理制度,不断提高税务行政复议与应诉工作质量,加大税收执法检查力度,坚决纠正各种违规行为。要推行“阳光作业”,增强执法的透明度,接受社会各界和广大纳税人的监督,切实规范税收执法,降低税收执法风险。三要强化税务稽查。继续整顿和规范税收秩序,深入开展税收专项检查,加大案件查处工作力度,加强部门配合,严厉查处非法印制、倒卖和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骗取出口退税以及利用造假帐偷逃税等案件,坚决打击各种涉税违法犯罪活动,维护正常的税收秩序。四要落实各项管理办法。落实税务登记、税控装置、发票管理、纳税评估、税务工商登记信息交换、欠税公告、信用等级评定等一系列税收管理办法,推进税收诚信机制建设。
第五,实施促进经济发展的“服务”工程。建立全系统统一规范的纳税服务体系,促进地方经济建设。一要强化职能性服务。坚持法规公开、程序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严格依法办税,规范执法程序,建立执法监督机制,提供公平公正的执法服务。建立企业走访制度,运用信息灵、政策熟的优势,为政府机关、企业提供促进发展的信息服务。二要突出权益性服务。在法律框架内,全力维护纳税人的合法固有权益。要尊重纳税人的知情权,广泛通过网络、广播、电视、报纸、短信、语音电话等媒介多渠道、多形式宣传税收政策,提供及时准确的咨询服务,让纳税人缴明白税、放心税。通过办税公开,提醒服务、预警服务帮助纳税人免受处罚,及时征询纳税人对税收征管工作意见,提供公开执法的诚信服务。通过听证、税务行政复议、诉讼、赔偿等救济程序维护和保障纳税人合法权益,提供行政救济服务。三要优化程序性服务。在办税流程、办税规定上进一步统一简便,方便纳税人,提高快捷性,减少纳税人的办税成本支出。简化办税手续,合理设置办税流程,积极推行全职能“一窗式”服务,推行“一站式”办税,实行“一户式”管理,倡导“一次式”稽查,力争“一网式”完成,实行一个大厅办税,一个窗口受理,一条龙服务,不断丰富办税方式,提高办税的便捷性。四是要搞好社会性服务。将人文关怀精神引入税收服务,积极拓展延伸服务,积极参与扶贫帮困、赈灾防疫、支援地方经济建设等公益性活动,以得到纳税人、社会各界和地方党委政府的肯定,树立国税系统的良好公众形象。
第六,实施促进勤政廉政的“保障”工程。按照“收好税,带好队”的总体要求,必须以人为本,加强勤政廉政建设。一要防范职务风险。认真贯彻实施行政许可法,深化税务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严格财务管理制度,积极推进部门预算制度改革,严格资金使用审批制度,扩大政府采购的范围和规模,逐步建立投资项目公示制度,落实投资项目公开招投标办法。严肃查处税收管理、干部人事工作、基本建设、信息化建设软硬件采购开发、大宗物资采购等方面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严厉查处违反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经济工作纪律和群众工作纪律的案件,严查违反“五个不准”的行为,促进领导干部廉洁从政。二要防范事务风险。规范政务管理,加强会议、公文、网络安全、保密等日常管理,提高工作质量和效率。认真做好信访、督查督办工作,积极解决问题,努力化解矛盾,抓好工作落实。要规范事务管理,严格考勤、请假制度、车辆使用制度,严格固定资产管理。三要防范行政风险。深入开展理想信念、党纪政纪和“两个务必”教育,筑牢抵御腐朽思想的道德防线。要进一步落实领导责任制、部门责任制、岗位责任制“三位一体”的党风廉政制,继续加大对违法违纪案件的查处力度。要将行风建设经常化、制度化、持久化,着力构建纠、评、建互动促进的行风建设机制。四要防范执法风险。以法律、法规赋予税务机关的职责与权力为依据,以严密科学的岗位责任体系为基础,以细致量化的工作规程为基点,以评议考核和奖惩为手段,以法制教育和培训为保障,形成完善的税收执法责任制度,使执法人员不敢违法、不能违法、不愿违法,做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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