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是深入贯彻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第十二次全国民政工作会议、全县党的第十二次代表大会和县七届人大一次会议精神的关键年,也是民政工作抓重点、强管理、保民生、讲规范的重要之年,我们要进一步认清民政形势,明确职能定位,统一思想认识,强化工作责任,与时俱进,真抓实干,创新发展,实现民政工作新的突破。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精神和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科学发展观,突出构建和谐社会建设的主题,积极服务新农村建设,抓好三项建设(社会救助体系建设、基层政权建设、自身建设)、保障三个群体(困难群体、特殊群体、优抚群体),强化三项管理(民间组织管理、专项社会事务管理、民政资金管理),促进民政工作全面协调和可持续发展,为建设平安长阳、信用长阳,文化长阳、生态长阳、富裕长阳而努力奋斗。
二、工作重点
1、低保管理达到双A标准。
2、双拥模范县创建全面起步。
3、启动“公共地名服务工程”。
4、完成150户农村特困户的危房改造。
5、加强各项工作的规范化管理。
三、目标任务
2007年全县民政工作,要认真学习和贯彻落实全国第十二次民政工作会议、县第十二次党代会和县七届人大一次会议精神,坚持以人为本,把“为民”作为民政事业发展的主线,加大民生保障力度,加大基层民主政治建设和专项社会行政事务管理力度,加大双拥与优抚安置工作力度,狠抓薄弱环节,突出工作重点,注重工作特色,强化规范管理,加强自身建设,奋力推进各项民政工作的全面发展,努力构建和谐民政、效率民政、法制民政,为建设和谐社会和社会主义新农村贡献力量。
1、规范社会救助体系建设,推进社会救助工作。
按照社会救助体系建设和实施“城乡贫困救助工程”的要求,进一步规范以城市低保、灾害救助、农村特困救助、大病医疗救助和农村五保供养制度为基础,以临时救助、流浪乞讨救助等制度为辅助,以社会捐助、慈善救助、结对帮扶等社会帮困手段为补充的新型城乡社会救助体系建设,全面加大困难群体、特殊群体、优抚群体的保障力度,提高保障水平。
一是强化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要深入学习贯彻《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条例》,建立健全低保局的工作职责和各项制度,强化低保队伍建设,加大政策法规宣传力度,建立畅通的低保工作渠道。积极争取上级民政部门和地方财政加大资金投入,建立稳定的低保资金投入机制和低保标准自然增长机制。进一步加强规范管理,做好应保尽保、动态管理、分类施保、重点保障工作,建立更加规范的低保管理机制,达到省双A管理单位,充分发挥低保制度在社会救助体系中的基础性作用,
二是大力推进农村特困救助,逐步建立农村低保制度。进一步巩固和完善现行的农村特困救助制度,正确执行政策,坚持救助条件,严格救助程序,切实把符合条件的农村特困群众纳入保障范围,做到应保尽保、全员覆盖。积极探索建立农村低保制度的方案和办法,在条件成熟的基础上全面落实农村低保政策,确保农村特困对象的生活水平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而不断提高,更好地保障农村困难群众的生活权益。
三是全面加强救灾救济。认真落实国家制定的《自然灾害救助应急规程》和县政府制定的《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加强防灾减灾和灾害自救知识的宣传。强化救灾工作责任和救灾纪律,健全救灾工作网络,强化救灾信息报送的时效,及时组织抢险救灾工作。抓好救灾款物的管理,按照程序和制度分配、发放救灾款物。认真做好灾民倒房恢复重建和灾民生活困难救助工作,确保灾区人民的生活稳定。
四是继续组织实施危房改造。进一步开展调查摸底,完善农村特困对象危房改造方案,争取上级扶持资金,协调各有关部门落实帮扶措施,在全县范围内实施危房改造150户,其中农村特困优抚对象危房改造达到30%左右。
五是高度重视五保供养。深入开展创建模范福利院和合格福利院活动,不断加强农村福利院建设与管理,重点在改善条件、发展院办经济、提高集中供养率上下功夫,60%以上的福利院达到合格福利院标准。经常性地加强福利院工作人员的政治思想和职业道德教育,稳定工作人员队伍,落实工作人员待遇,改善服务态度,提高服务质量,为五保对象优质服务。强化分散供养五保对象的管理,重点落实乡镇、村管理责任,保障分散供养对象的合法权益。
六是提高贫困群众大病医疗救助水平。认真总结近几年来开展农村贫困群众和城市贫困群众大病医疗救助的经验,进一步完善大病医疗救助政策,强化医疗救助管理,报请县政府批准制定城乡一体的大病医疗救助办法。协调卫生部门加强定点救助医院的管理,更好地落实有关医疗费优惠和减免政策。进一步争取大病医疗救助资金的投入,扩大救助面,提高救助额度,努力解决好大病、重病困难群众的医疗资金困难。注重抓好重度精神病人的医疗救助,有效解决重度精神病人治病医疗问题。
七是进一步落实好孤儿专项救助政策。
八是有效开展流浪乞讨救助。全面落实救助管理站的责任和职责,建立和完善救助管理和救助保护工作体系和运行机制,规范救助渠道,加强流浪乞讨人员的救助管理和流浪未成年人的救助保护工作,全面提升救助管理水平,促进社会和谐。
九是加快慈善事业发展步伐。进一步巩固慈善会组织,理顺关系,健全制度,落实任务,强化管理。坚持自愿无偿、公开公正、政府推动、民间实施的原则,广泛号召和组织社会各界人士捐赠善款,积极募集慈善事业发展资金,推动慈善事业持续健康发展,促进扶贫济困、诚信友爱、互帮互助、奉献社会良好风尚的形成。加大慈善资金使用的管理力度,确保慈善资金安全使用。
十是争取上级民政部门实施的新救助项目。要积极争取国家民政部即将启动面向农村五保对象的“霞光计划”、儿童福利机构设施建设的“蓝天计划”等,还要进一步争取已经实施的“明天计划”等项目,通过项目争取,进一步提高全县救助水平。
2、强化基层民主政治建设,构建社区建设和村民自治两个平台。
基层民主政治建设是民政部门的重要职责。在社区建设上,突出和谐社区建设的主旋律,大力开展“和谐社区”创建活动,确保至少有一个社区达到和谐社区标准。进一步强化社区居委会的组织建设、制度建设和阵地建设,规范社区居委会的工作职责和任务,指导社区健全各类服务组织,组建社工队伍和志愿者服务队伍,理顺政府与社区之间的关系,促进社区建设取得新成效。
在村民自治工作上,围绕建设新农村的主体,以村务公开民主管理为重点,继续加大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的示范创建力度,70%以上的村达到示范村标准。加强村委会阵地建设和制度建设,强化村务公开工作,深化以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为主要内容的村民自治。切实加强以村党组织为核心的村级组织配套建设,健全村党组织领导的充满活力的村民自治机制,提高依法自治能力,夯实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基础平台。
3、维护退伍军人利益,推进双拥与优抚安置工作。
加强和充分发挥双拥工作机构的桥梁和纽带作用,扎实开展拥军优属活动,突出政策拥军和行业拥军,妥善处理军地关系,促进拥军爱民。精心组织,开展双拥模范县创建活动,落实创建方案和目标措施,健全组织体系,为建设新型的军政军民关系作出贡献。
认真落实优待抚恤政策,巩固和完善优抚对象抚恤补助标准自然增长机制,各类优抚对象的抚恤补助资金全部纳入财政预算,及时发放各类优抚资金。大力争取政策,进一步解决好“三难”问题,全面开展一次困难优抚对象的核查,着力抓好优抚对象在医疗、住房、生活方面存在的特殊困难,积极化解优抚对象的各种困难,促进社会稳定。
深化退役士兵安置改革,认真落实退役士兵自谋职业的安置办法,做好符合城镇退役士兵安置政策的对象安置资金的及时发放,努力为退伍军人就业提供信息、培训等优质服务,鼓励退伍军人建功立业,维护退役士兵的合法权益。
4、积极探索老年工作新途径,推进社会化养老进程。
随着老年化社会进程的不断加快,要进一步加强老年工作,明确目标任务,强化措施,开展丰富多彩、形式各异的尊老敬老活动,依法维护老年人的合法权益。积极开展社会化养老服务,建立社会化养老制度,以现有两所国办福利院为依托,在县城区再兴建一所规模较大的社会福利院,形成社会化养老的主体,推进多层次、多种类、多方式的居家养老和集中养老服务,提高社会化养老水平。
5、提高社会建设水平,加强专项社会事务管理与服务。
一是依法培育和管理民间组织。坚持培育发展和监督管理并重的方针,建立完善民间组织发展和管理的有效制度。继续以培育发展农村专业经济协会为重点的民间组织,促进各类民间组织的蓬勃发展。每个乡镇新发展以农村专业经济协会为主的民间组织1家以上,降低登记门槛,做好扶持服务,促进农村致富。以依法监管为手段,提高审批登记机关监督管理的水平,强化行业主管部门的管理责任,全面加强各类民间组织的管理,正确引导民间组织依法依规开展工作。
二是健全和完善地名管理和服务体系,重点抓好“地名公共服务工程”建设,完成地名数据库建设和重点乡镇集镇的地名标志设置工作,加快地名信息服务进程。
三是认真完成年度内的勘界联合检查工作。
四是深入加大殡葬改革力度,治理乱埋乱葬行为。按照“乡风文明”的要求,继续深化殡葬改革,倡导文明节俭办丧事,强化政策法规宣传,健全殡葬执法队伍,开展以县城区为重点的乱埋乱葬整治工作,有效防止在城市规划区乱埋乱葬。加强对公墓殡葬服务的管理,督促规范运作,提高殡仪服务质量。加强公墓的规划管理和绿化建设,建成绿化、美化、净化的“人生后花园”。
五是加强社会福利工作。重点做好福利彩票销售的服务与管理、福利机构规范创建达标、福利企业的协调与服务、社会救济对象的管理和补助资金的调标与发放等工作。
六是依法做好婚姻登记和儿童收养工作。在婚姻登记工作中,积极创造条件,逐步实行全县统一办理婚姻登记,强化婚姻登记人员的管理和培训,改善服务态度,提高服务质量,方便快捷办理婚姻登记手续,婚姻登记率、登记合格率、档案合格率均达到100%。同时,依法查处违法婚姻。在儿童收养工作中,认真执行《收养法》的规定,为符合收养条件的对象及时办理收养审批与登记手续。
6、严格民政资金管理,确保民政事业费安全使用。
争取各级政府、民政部门和财政部门的支持,加强沟通与协调,认真做好民政资金部门预算的编制工作,确保民政事业发展的资金需要;进一步巩固民政资金社会化发放和国库集中支付工作,理顺关系,加强联系,按照规范财政支出管理改革的要求,继续做好“民政部门核定对象和标准、财政部门核拨资金、银行代发到人”的改革工作;抓好民政资金分配使用的公开工作,广泛接受社会监督;进一步规范台帐管理,各业务股室和各乡镇要认真负责,建立规范的统计台帐,及时更新台帐和数据库数据,按时按质为局提供真实准确的财务资料,做到会计核算电子化、统计台帐信息化、资金发放社会化;认真做好民政系统的清产核资工作;抓好乡镇民政事业费的审计与监督工作,及时纠正违规违纪问题。
7、统筹安排,全面完成相关工作任务。
一是要深入开展文明创建工作,在达到县、市级文明单位基础上,积极申报创建省级文明单位。要制定详细规划,落实领导专班、工作职责和目标措施,加大文明创建工作的投入,达到省级文明单位标准。二是要进一步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落实工作目标责任制,健全各项管理制度,完备物防和技防设施,确保安全稳定。三是按照民政部门的职责要求,大力开展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四是积极开展“五五普法”工作。五是按时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8、履行民政部门职责,积极服务新农村建设。认真执行和落实新农村建设规划中涉及民政部门的任务,自觉做好县委、县政府交我局承办的新农村建设中的各项工作,在培育农村专业经济协会、保障困难群体生活权益、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推进乡风文明等方面实现新的突破。
9、加强自身建设,提高驾驭民政工作全局的能力和水平。
一是要进一步加强民政系统全体干部职工的党风廉政建设,重点在思想、纪律和作风建设方面加大教育和管理力度,建设成为廉洁高效的民政机关和干部队伍。二是要强化政治理论和业务知识的学习培训,提高民政干部队伍的综合素质和工作能力。三是要加大对二级单位的管理力度,重点在财务、干部职工福利待遇、服务态度和服务质量、管理制度和各项重大事项公开、经济收入与效益等方面强化监督和管理。四是大力推进政务公开、依法行政等工作,规范工作程序和办事依据,增强群众的满意度;五是严格目标管理,完善工作目标考核责任制,争先创优,克难奋进,确保全年民政工作顺利开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