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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县卫生系统2006-2010年依法治理暨“五五”普法工作规划
 
http://www.hbcy.gov.cn  2007-7-4 下午 02:50:36   

长卫发〔2007〕22号


县卫生局关于印发全县卫生系统2006-2010年依法治理暨“五五”普法工作规划的通知

各乡镇卫生院、县直医药卫生单位:

        现将《全县卫生系统2006-2010年依法治理暨“五五”普法工作规划》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各自实际制定本单位依法治理暨“五五”普法工作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认真抓落实。


                                                                                                                    二○○七年四月十七日

 

全县卫生系统2006-2010年依法治理暨“五五”普法工作规划

        为深入贯彻依法治国的基本方略,努力提高全县卫生系统法制建设水平,促进依法行政、依法管理。根据长发〔2007〕4号文件精神,结合卫生部门的实际,特制定本规划。


    一、指导思想和主要目标
    (一)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中央十六届六中全会精神为指导,按照县第十二次党代会精神和依法治县基本方略的要求,坚持法制教育与法制实践相结合,在全县卫生系统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大力推进依法治理,不断提高广大干部职工的法律素质,促进卫生事业健康发展。
    (二)主要目标:围绕全县工作中心和部门工作大局,适应卫生工作和广大干部职工对法律知识的现实要求,紧密结合我县卫生系统法制建设实际,通过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和法制实践,使干部职工特别是执法人员法律素质进一步增强,法律在调整社会关系中的主导作用明显提高,公职人员的社会主义法制理念进一步增强,运用法律手段解决改革和发展中各种矛盾和问题的能力明显提高,医疗卫生秩序依法管理进一步规范。

    二、主要任务
    (一)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
    1、学习宣传宪法。深入学习宣传宪法,提高卫生系统全体干部职工特别是各级各单位班子成员和公务员的宪法意识。深入学习和宣传关于民主法制建设的理论、方针和政策,深入学习宣传国家的基本法律制度,促进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行使权利和履行义务,形成崇尚法律、遵守法律、依法办事的社会风尚。
    2、学习宣传经济社会发展的相关法律法规。加强诚实信用、依法从业、公平竞争、契约自由等市场经济基本法律原则的宣传教育,重点做好《食品卫生法》、《公共卫生管理条例》、《母婴保健法》、《传染病防治法》等一系列卫生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促进执法主体依法行政、依法管理,促进经济主体依法经营,深入开展以打击制售假冒伪劣食品、药品和无证经营等为重点的法制宣传教育,建设卫生安全的生活环境。
    3、学习宣传与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结合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有针对性地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加强安全生产、劳动和社会保障、社会救助、信访婚姻家庭、民族宗教等方面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增强保护公民合法权益的意识,预防和减少社会矛盾。
    4、学习宣传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的相关法律法规。加强依法维权、依法信访宣传教育,引导群众依法正确表达利益诉求,依法解决各种矛盾和纠纷,开展治安和刑事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预防和减少违法犯罪;加强法律权威和司法公正教育,促进社会公平正义。
    (二)坚持法制宣传教育与法治实践相结合,深入开展依法治理工作。
    1、按照依法治国基本方略的要求,认真贯彻《行政许可法》和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健全依法行政制度,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努力创建依法行政示范单位,完善依法行政体制和机制,促进法治机关建设。
    2、结合“平安长阳”建设以及群众关心的社会热点、难点问题,开展专项治理活动。严厉打击非法行医、非法从事食品、药品生产经营等违法犯罪活动;依法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努力创建平安和谐环境;深化基层依法治理,加强民间纠纷的排查调处工作,科学分析矛盾和纠纷产生的原因,主动正视矛盾、认识矛盾、化解矛盾。加强本行业依法治理,促进本行业各项事务纳入依法治理的法制化轨道。

    三、普法对象
    县依法治理领导小组指出,“五五”法制宣传教育的对象是一切有接受能力的公民。卫生系统干部职工全部是普法对象,重点是要加强县卫生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各级医疗卫生单位领导班子成员、具有执法资格的执法人员、所有医务人员的法制宣传教育。
    1、加强领导干部法制宣传教育,着力提高依法决策和依法执政能力。大力推进领导干部法制教育制度化、规范化,县卫生局学习中心组每年集中学法不得少于2次,各医疗卫生单位班子成员每年集中学法不得少于2-3次,并按上级要求参加各级党校的法制培训,并在学习的基础上建立学法考试制度。把学习掌握法律知识的情况作为领导干部年度考核和任用考察的重要内容。
    2、加强公务员法制宣传教育,着力提高依法行政、依法管理的能力。加强宪法和卫生专业法律法规知识的学习宣传,继续完善公务员法制培训和考试制度。一般公务员每年学法时间不得少于40小时,行政执法人员每年不少于15天的法律知识更新学习。增强公务员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违法要追究的观念,提高依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行使公共权力的能力,促进严格执法、公正执法、文明执法,确保国家法律的正确实施。加强廉政法制教育,促进预防和惩治腐败建设。
    3、加强法人代表和单位管理人员法制宣传教育,着力提高依法经营、依法管理的能力。采取多种形式,结合各单位特点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培养单位管理人员诚信守法、依法经营管理的理念,努力提高依法经营和管理水平。
    4、加强社会人群的卫生法制宣传教育,着力提高公众知晓和遵守卫生法律法规的自觉性。充分利用卫生知识宣传周、宣传日、新闻媒体、宣传专栏、橱窗、文艺节目等形式,大力向社会公众提供医疗卫生法律法规知识咨询服务,引导公众知晓医疗卫生法律法规、遵守医疗卫生法律法规、自觉执行医疗卫生法律法规。

    四、工作步骤
“五五”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自2006年开始,到2010年结束。分为三个阶段:
    1、宣传发动阶段:2006年至2007年上半年,各单位制定五年工作规划,调整充实各级普法和依法治理领导小组成员,培训骨干,做好宣传发动部署工作,制定和落实各项制度措施。普法教材要做到每一名干部职工人手一册。
    2、组织实施阶段:2006年下半年至2009年,各单位依照规划,结合实际制定年度工作计划,创新工作思路,创新工作方法,确定年度任务目标,突出阶段工作重点,做到部署及时、措施有效、落实到位、督促有力,做好年度总结。
    3、检查验收阶段:2010年,县普法工作主管机关和卫生系统将组织对普法规划落实情况进行检查验收,认真进行“五五”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情况总结。

   五、组织领导
县、乡镇医药卫生单位党组织要切实加强对“五五”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领导,进一步健全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机构,明确领导小组及其成员工作职责,定期研究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并将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纳入综合目标管理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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