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县卫生系统2008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
2008年全县卫生系统政务公开工作要以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492号,以下简称《条例》)和卫生部《关于全面推行医院院务公开的指导意见》,按照县政府办公室《全县2008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长政办发〔2008〕9号)精神,结合卫生部门实际,提出2008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如下:
一、总体要求
以维护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加强领导,突出重点,创新形式,注重效果,全面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使政务公开成为卫生部门工作的一项基本制度,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提高工作透明度,使权力运行得到有效监督制约,促进依法行政,为营造良好的社会经济发展环境,建设和谐社会作出贡献。
二、主要任务
宣传贯彻《条例》,提高做好政务公开工作的认识,增强贯彻实施《条例》的紧迫感和责任感;建立科学高效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加大执行政务公开“八项制度”(考核、责任追究、预审、听证、告示、投诉、评议、依申请公开)的执行力度;进一步规范政务公开的内容和程序,提高政务公开的质量;进一步创新载体,丰富形式,拓展政务公开的领域;进一步加大督查力度,增强政务公开的实效性;要进一步推进医院院务公开工作,全面落实卫生部规定的向社会公开、向患者公开、向职工公开的各项内容,以公开促公正、促廉洁。
三、具体工作
(一)抓好实施《条例》的宣传工作。进一步提高对推进政务公开工作重要性和必要性的认识,切实把政务公开当作卫生工作的一项基本制度来抓落实。要在社会上广泛宣传《条例》,激发全社会都来关注《条例》的执行,要通过多种多样的形式,营造学习《条例》、理解《条例》和执行《条例》的良好氛围,使公开的意识进一步深入人心。
(二)全面清理政务信息。各单位要按照由近及远的原则,重点对近三年来本单位制作、生成或掌握的政务信息,特别是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政务信息进行全面清理,将信息划分为应主动公开的政务信息、依申请公开的政务信息和不予公开的政务信息三类。对应主动公开的政务信息要及时全面公开;对公开与否暂无结论性意见的,各单位可暂缓公开,在加强研究论证、查明法规依据的基础上,确定是否予以公开。
(三)编制《政务信息公开指南》和《政务信息公开目录》。按照“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基本要求,建立政务信息主动公开的工作机制,按照统一格式,完成本单位《政务信息公开指南》和《政务信息公开目录》的编制和修订工作,确定可以主动公开的具体内容,在政务公开栏或卫生部门网站上公布。
1、向社会公开的医院院务主要内容:
(1)医疗服务信息
①医院依法执业登记的主要事项,包括名称、地址、主要负责人、所有制形式、诊疗科目、床位、职能科室设置。
②主要卫生技术人员依法执业注册基本情况,或提供查询服务。
③门诊、急诊、住院的就诊程序,医师、护士安排。
④工作人员上岗应佩戴有本人姓名、职务或职称的标牌。
(2)医疗服务价格信息
常规医疗服务价格、常用药品和主要医用耗材的价格,或提供所提供服务的价格查询服务。
(3)行业作风建设情况
①加强医德医风建设的主要规定。
②医疗服务投诉信箱和投诉咨询电话。
2、向患者公开的医院院务主要内容:
(1)收费信息
①住院病人实行费用“每日清”制度,医院每天通过适当方式向患者提供包括药品、医用耗材和医疗服务的名称、数量、单价、金额等使用情况,或提供费用查询服务,出院时提供总费用清单。
②为门诊患者提供费用清单。
(2)按照《医疗机构病历管理规定》向患者提供病历资料复印或者复制服务。
3、向内部职工公开的医院院务主要内容:
(1)医院重大决策、重要人事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及大额度资金使用情况。
(2)年度财务预、决算主要情况,职工工资、奖金及劳务报酬分配方案。
(3)大型医疗设备购置的论证和采购结果,重点监控药品使用情况,基建项目的论证及招投标情况。
(4)岗位设置、岗位评聘、解聘、辞聘的标准及程序,薪酬体系。
(5)纠正行业不正之风投诉信箱、电话。
(6)领导班子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情况。
上述内容的公开方式,均由各医疗卫生单位在门诊大厅或办事(办证)厅醒目处建立公开栏或电子显示屏,并在每年的医德医风社会义务监督员座谈会上通报。
(四)加大投入,丰富政务公开形式。构建政务公开的立体网络。一是建设3个以上的高标准政务公开栏(长期固定,对外宣传政策,对内财务人事等);二是加快电子政务建设,按规定及时报送政务资料信息;三是结合单位实际,编印便民手册、办事指南及各种宣传资料;四是通过信访接待,邀请有群众参加的各类会议,以及举办听证会、论证会;五是充分利用报刊、广播、电视等新闻媒体或寓教于乐的文艺形式,加大宣传力度。
(五)严格执行政务公开工作制度。加大力度,贯彻落实长政办发〔2006〕8号和长政办发〔2007〕95号文件精神,认真执行政务公开“八项制度”(考核、责任追究、预审、听证、告示、投诉、评议、依申请公开)。正确处理公开和保密的关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密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对政务信息的发布实行严格的预审,明确审查的责任和程序,经审核批准后再对外公开。建立信息发布制度,通过新闻发布会、记者招待会、媒体通气会等形式,及时向社会通报卫生工作的重大部署和重要活动安排,增强信息发布的主动性和权威性。
(六)加大以互联网为载体的政务公开力度。各单位要以本本部门、本单位网站或政务公开栏作为政务信息公开的主要渠道,使其发挥重要的作用。要不断开辟政务务信息公开专栏,开设政务务信息公开意见箱,及时听取公众对政务务信息公开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七)强化政务公开工作的监督落实。进一步强化政务公开监督机制。县卫生局成立政务公开监督小组,聘请政务公开监督员,定期开展督查。设立举报电话和投诉信箱,重视群众意见的反馈,吸纳合理意见,努力改进工作。要把内部监督与外部监督结合起来,构建多主体、多渠道、多形式的立体式监督网络。
(八)加强政务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各单位以及法律法规授权或行政机关依法委托行使行政权力的组织,是实施政务公开的责任主体,行政首长是本地本部门政务公开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各级各部门年初应制定政务公开工作计划,并把政务公开工作纳入全年的工作计划之中,与其他工作结合起来,统筹安排,统一部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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